更新時間:2024-09-18 09:12:01作者:佚名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高考成績、高中階段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按照相關要求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2023年浙江警察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2023年浙江警察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浙江警察學院實行先政審后錄取的錄取方式。
(一)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75%+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750/100×10%+體質健康測試成績×750/300×15% 1.高考文化成績計算方式 高考文化成績總分為750分,是高考必修科目與選修科目成績之和,如滿足政策加分,該分數將加入高考成績中。各科目學業考試成績折算成績之和,總分為100分。A級為10分,B級為8分,C級為5分,D級為2分,E級不計分。 3.體能測試成績計算方式 體能測試成績為50米跑、立定跳遠、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成績之和,每項滿分100分,總分為300分。詳細要求及評分標準請見《浙江警察學院體能測試要求及評分標準》(附件3)。
(二)政審分數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志愿選擇及相關要求,按招生計劃1:1.1(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一位)的比例確定政審分數線,政審分數線按照分數優先、專業大類平行的原則設定,在符合條件且同時報考兩個專業大類的考生中,分數較高專業大類超過1:1的部分考生可以正常進入較低專業大類政審名單。
3. 政治調查
浙江省公安廳政治部將政審合格考生名單下發各市公安局政治部,組織考生報名地公安機關進行考察,考察結果經縣(區、市)市審核后報省公安廳:最終結果由省公安廳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四)錄取規定
1.學校按招生計劃1:1確定錄取線,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綜合成績相同按單項成績、分數高低排序。排列順序為:高考成績、體能測試成績、高中階段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語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選修科目成績。2.錄取順序:政審合格的考生,先錄取省統招專業,后錄取市統招專業。省統招專業按性別按計劃錄取后,尚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市統招專業計劃,符合條件的可參加市統招專業計劃。3.達到市統招專業政審分數線的學生,可參加市統招專業計劃。 3.按城市招生實行“分數優先、平行志愿”錄取方式,專業間不設等級差異。4.若各城市招生計劃不足,在符合選修科目要求的考生中,將根據考生意愿進行調整,先按同城市、同性別、同專業、跨專業類別錄取,再按同城市、同性別、跨專業類別錄取。5.若填報志愿的考生人數未達到計劃人數的110%,錄取名額將控制在填報志愿人數的85%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