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7 10:39:32作者:佚名
4.沒有參加復試或者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5.政審(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6.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7.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總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考生錄取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2.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三)成績上報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導小組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細則、考生總成績排名、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七、公示
(一)學校和學院將在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調劑工作辦法、復試分數線,并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二)學院將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調劑工作細則、調劑生復試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專項計劃考生和國家政策加分應在備注中注明)以及復試成績等。
八、政審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審查合格者給予發放錄取通知書;未調檔審查或審查不合格者不予發放錄取通知書。
九、體檢
考生被擬錄取后,按照教育部相關體檢文件要求,自行去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并將體檢表于6月20日前郵寄至擬錄取學院,體檢合格者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
郵寄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貴州大學西校區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412辦公室
聯系人:稅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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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疫情防控要求
學院須按照《中共貴州大學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學校疫情防控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貴大黨辦發〔2020〕29號)、《關于做好教職工分批返校返崗相關事宜的通知》(校人字〔2020〕7號)文件要求,做好參與復試工作人員的返校返崗工作。
下列人員不得參與復試工作:
(一)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無癥狀感染者或疑似患者的;
(二)返校之日起前14天內與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觸的;
(三)返校之日起前14天內有境外國家(地區)旅居史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