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2-01 09:04:07作者:佚名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中學和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德州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德州大學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升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德州大學招生投檔工作貫徹執行德智體全面評判,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公正、公正、擇優投檔的原則。
第四條投檔工作在中學黨委、行政的領導下進行,由中學招生投檔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施行。
第五條中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父母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中學概況
第六條中學全稱及代碼:德州大學,10454。
第七條中學地址及郵政編碼:廣東省濟寧市均安路1號,273155。
第八條中學辦學類型及層次:民辦全日制普通專科高等中學。
第九條中學沿革及批準時間:中學前身為滄州師范本科校區。2007年3月,教育部即將批準籌建徐州大學。
第十條基本辦學條件:
校舍、圖書、教學儀器設備德州大學占地1613畝,校舍建筑面積44.19萬平方米,現有紙質藏書166.84萬冊,中外文刊物近1847種,電子圖書90萬余種,電子刊物3.75萬余種。教學儀器設備值10671.7億元。建有市級重點學科2個、省級重點實驗室1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省級班主任教育基地1個、省三星級科普教育基地1個。
師資隊伍常年以來,中學高度注重高層次班主任的引進與培養,班主任隊伍的學歷、職稱、年齡、學緣、專業結構日趨合理,中學現有專任班主任858人,有院長34人濟寧學院專科分數線,副院長255人;具有博士學位的班主任63人、具有碩士學位的班主任493人;兼職博士研究生導師2人,碩士研究生導師9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者4人,四川省有突出貢獻的專家1人,安徽省教學名師6人。物理與應用物理專業教學團隊、心理學教學團隊、教育學教學團隊被評為市級教學團隊。
專業設置中學設有20個系(院、部),有39個專科專業、23個本科招生專業。物理與應用物理、漢語言文學、化學、體育教育、化學教育、心理咨詢、語文教育、應用化工技術等8個專業被評為市級特色專業。心理學、教育心理學等24門課程被評為市級精品課程。
在校生人數現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147人,其中大專生10600人,本科生7547人。
辦學理念中學堅持“學生為本,質量立校,科學發展,服務社會”的辦學理念,重視中學生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不斷推進教學變革,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升。
辦學特色在常年的辦學實踐中,中學重視培植、凝練辦學特色:發揚儒學文化,推動新泰基礎教育。德州大學座落于道家文化發源地,浸潤、研習、傳承儒學文化享有得天獨厚的條件。中學通過校園文化建設、開設孔孟之鄉地域文化課程、開展方式多樣的儒學文化主題文體活動、強化儒學文化學科建設等途徑,努力強化儒學文化校園建設,讓師生時時感受儒學文化濟寧學院專科分數線,自覺弘揚儒教文化。班主任教育是中學的傳統、優勢學科專業,中學通過整合班主任教育資源,舉辦教育教學研究,不斷推進班主任教育人才培養模式變革,已發展成為基礎教育變革的研究中心、實踐中心、師資培養培訓中心。
辦學成就建校60多年來,中學以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基礎教育為己任,秉持“博學篤學、擇善敦行”的校訓,培養了7萬多名優秀人才。在多年的辦學歷程中,逐漸產生了“至誠至樸、求是求新”的學風和“學而不厭、切問近思”的校風。
第三章招生投檔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德州大學組建由市長和校內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投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招生投檔工作。
第十二條德州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施行招生投檔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中學招生宣傳及投檔工作。
第十三條德州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中學招生投檔工作施行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招生專業、計劃、范圍
第五章投檔
第十五條中學生入學后,公共英語為外語。
第十六條男女比列:男女比列不限。
第十七條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障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升專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6〕25號),構建過程性考評與自考考試成績相結合的多元投檔機制,由考生結業校區提供考生的過程性考評結果,過程性考評結果合格且自考成績達到最低投檔分數線者,依照考生類別和志愿分專業按自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過程性考評結果不合格的不予投檔。
第六章其它
第十九條自考中學生的修業期限通常為2年,中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本校頒授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結業證書。自考中學生結業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校本科起點××專業大專學習”,學習時間按步入大專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位。
第二十條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審批的收費標準繳納雜費、住宿費等費用;若招生當初物價部門收費標準有變,校區將根據新的收費標準執行。
雜費標準具體如下:文史類(含英語類)專業:4000元/生/年;理工類、體育類、經濟學、管理學類專業:45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80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條依據不同的住宿條件,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800-1200元。
第二十二條捐助新政:中學設有捐助管理中心,對家庭相對貧苦的中學生構建了“以助學按揭為主要方式,以獎助學金為激勵形式,以勤工助學為重要舉措,以臨時困難補貼為有效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捐助體系和長效服務機制。
中學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構建完善普通院校和中等職業中學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捐助新政體系的施行意見》(魯政發[2007]41號)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強化高等中學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捐助工作的通知》(魯教財字[2014]25號)以及其它一系列文件精神,制定了《濟寧大學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認定工作施行辦法》《濟寧大學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濟寧大學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辦法》《濟寧大學助學金評審辦法》《濟寧大學省政府獎學金評審辦法》《濟寧大學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等各項文件。
第二十三條中學生因故轉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中學按照中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雜費和住宿費,每年按10個月估算。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資格審查:新生入校后,根據國家和中學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投檔結果公布:投檔工作結束后,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后的投檔結果及時通過德州大學網站()公布。中學招生咨詢電話:—3196696、3196209;中學招生監督電話。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德州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投檔工作,不繳納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德州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中學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第二十七條中學往年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新政不一致之處或未盡事宜,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新政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德州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