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21 21:56:14作者:佚名
歡迎您選擇報名參加河北省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教育部發布的招生簡章、河北省網上報名的各項公告以及您擬選擇的報名點、招生單位發布的公告和要求,正確選擇招生單位和具體報名點,避免因選擇錯誤招生單位或報名點而耽誤報名、考試時間。
1. 注冊須知
1、選擇在河北省各考點報名的考生,須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通過網上繳納報名費,否則報名信息無效。網上支付方式請參見《公告2:2014年河北省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支付方式說明》。
2、考生應如實、完整、準確地填寫網上報名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后,請打印清單并牢記網上報名時生成的報名號。考生如發現報名信息有誤,可在國家規定的網上報名期限內憑報名號等信息直接在網上修改相關信息。但“招生單位”、“報名點”、“考試方式”三項是報名的關鍵信息,無論是否繳納報名費,這三項信息在提交信息生成報名號后均不允許修改。考生如想正確報名,應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10月31日)前重新報名并繳納費用。
3、考生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并繳納報名費前,必須認真核實所有信息。網上報名完成后,報名現場將不再受理考生報名信息修改申請。如考生未按要求勾選“招生單位”、“報名地點”、“考試方式”等關鍵信息,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現場確認網上報名信息,其報名將視為無效,已繳納的報名費不予退還。
若已注冊的考生未能參加考試,報名費將不予退還。
4、考生須于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期間,親自攜帶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明(應屆畢業生須攜帶學生證)到網上報名公告公布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其報名信息將被視為無效。
5.根據教育部規定,系統將在報名期間對考生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核查,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后三日內反饋核查結果。未通過學籍核查的考生應按照系統提示和要求及時到權威認證機構認證。現場確認時秦皇島市教育考試院,應將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提供給報名點并送交招生單位留存。考生可隨時在網上查詢學籍信息核查結果,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自己的學籍信息。
二、河北省各考試報名中心考試方式類型及考生要求
1.應屆本科畢業生選擇我省考點的要求: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省報名點原則上不受理河北省外就讀本科畢業生報名及考試組織工作,具體辦理程序按各市教育考試機構要求辦理,請考生認真閱讀報名點發布的公告。熱忱歡迎外省考生報考我省高校碩士學位項目。
2.選擇考點要求(除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外):
(一)我省各市均設有報名點,所有報名點(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除外)均接受報名。
(二)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只接受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免試本科生報名,推薦、免試生具體情況詳見公告3:2014年河北省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報考人員、教學團隊、碩士教師項目報名須知。
(三)報名點、招生單位如有特殊要求,請按照報名點、招生單位的要求執行。
⑷報考我省招生單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的考生,可選擇我省報名點報名;報考外省及以上專業學位的考生,應按招生單位要求選擇報名點。
3.參加分科考試的考生選擇考點的要求:
我省僅接受河北省內高校單獨考試的報名。其中,報考燕山大學單獨考試的考生須選擇秦皇島教育考試院作為報名地點;報考河北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單獨考試的考生須選擇保定教育考試院作為報名地點。
三、2014年河北省初級考試報名要求
為有效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防范和打擊考試作弊行為網校頭條,為廣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和諧的考試環境,我省對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組織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每門科目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交試卷;
2. 監考人員將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進行身份核實、安全檢查及隨身物品檢查,請考生予以配合;
3. 我省各考場均設有掛鐘,供考生掌握考試時間。考生不得攜帶任何鐘表進入考場。
4.請考生在考試前仔細閱讀考場規則及我省發布的其他通知、公告。
四、通知考生準考證及初試地點
考生可在網上打印準考證,初試具體地點可通過以下方式獲取:
1.考生可根據報名點提供的方式查詢自己的初試地點及具體考試要求。如報名點對個別特殊考試另有安排,請按照報名點具體通知要求執行。
2.考生也可于初試開考三天前通過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查詢初試具體地點、考場及座位號。
五、報名費
根據河北省有關規定,在河北省內報名考試的考生,需繳納碩士學位注冊費160元/人。
9月25日至28日,各應屆本科畢業生所在高校將組織部分考生進行預報名,預報名期間還將開通“網上支付”功能,考生在此期間提交的報名信息和繳納的報名費均視為有效。
六、紀律要求
1.考生應認真填寫網上報名相關信息秦皇島市教育考試院,確保所提交信息真實有效。如因信息不符或弄虛作假而影響考試、錄取,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目前在讀的國內正規研究生,擬報考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的,應提前告知現培養單位,取得研究生招生部門同意函后方可報名。未經我省培養單位同意報名的,由現培養單位指導其辦理退學手續。
3.按照國家規定,對在研究生入學考試中違反規定、作弊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予以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同時,對在校生,所在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最高可達開除學籍;對已就業考生,有關部門將通報考生所在單位,招生單位也將考生考試誠信情況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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