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30 11:56:00作者:佚名
長沙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招生考試建筑學專業急救考生名單
長沙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學位復試招生工作方案
根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發[2023]2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就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制定如下方案:我校2024年碩士生:
一、工作要求
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站在為黨育人、為國家育才的高度,充分認識研究生復試招生的重要性、復雜性、敏感性。
1、保證公平。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組織管理,確保復試公平公正。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規范復試過程管理,嚴格考試作風和紀律。
2、保證科學性。根據培養目標要求,合理設計復試內容,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堅持綜合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聘質量。
2、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協調領導全校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
2、學校成立由紀檢監察機構和研究生院工作人員組成的研究生招生督導組,全面監督檢查各學校復試招生工作,受理考生舉報和投訴。
3、各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長任副組長。全面負責學院全部研究生復試和招生工作。
4、各學院研究生復試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組具體對每位考生實施復試考核。復試小組成員應由秉持公正、責任心強、無與報考專業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的研究生導師組成。人數不得少于5人。同時指派一名秘書記錄復試情況,以供核查。
5、各學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檢查督導組,由學院黨委書記任組長,分管紀檢的學院領導(或指定其他學院領導)任副組長組長長沙醫學院教務處管理系統,負責檢查、監督學院復試招生工作。要加強對關鍵環節、關鍵崗位、關鍵人員的監管,采用線下檢查或審核視頻對復試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并保存相關記錄。
六、各學院必須在復試錄取開始前召開培訓會,對所有參與復試錄取的教師和工作人員進行考試安全、政策、業務、紀律、保密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考核規則和考核標準;要強化參賽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法治意識和保密意識。
七、各學院要切實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度。碩士生復試題(含分題)在啟封使用前均按國家秘密進行管理;答案和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作為國家秘密管理,考試結束后作為國家秘密管理直至使用。 。嚴禁通過非保密方式傳輸或討論試題、參考答案、評分參考等保密事項。
三、復試基本條件
現將參加我校2024年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考生基本成績要求公布如下:
1、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線),我校部分專業獨立評分符合教育部A類考生國家線的基礎。自主打標情況如表1所示。
表1 我校獨立設置專業情況
序列號
大學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學位類型
總分
交通工程學院
086100
交通運輸(02方向:交通信息工程與控制、交通規劃與管理)
專業學位
307
125604
物流工程與管理
專業學位
221
土木工程學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學位
第284章
085901
土木工程
專業學位
第283章
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
085500
機械(01方向: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專業學位
第312章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080800
電氣工程
學位
288
085801
電氣工程(01方向:新型電力系統)
專業學位
307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085906
人工環境工程(包括供暖、通風、空調等)
專業學位
299
經濟管理學院
125300
會計
專業學位
204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081000
信息與通信工程
學位
314
081200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學位
第292章
083500
軟件工程
學位
第287章
085402
通信工程(包括寬帶網絡、移動通信等)
專業學位
318
085404
計算機技術
專業學位
316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085400
電子信息
專業學位
第289章
馬克思主義學院
010100
哲學
學位
第347章
030500
馬克思主義理論
學位
第362章
10
外國語學院
050200
外國語言文學
學位
第374章
11
文學與新聞學院
050100
中國語言文學(02方向:文學專業組(含文學藝術、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比較文學、世界文學方向))
學位
第392章
12
建筑學院
081300
建筑學
學位
第312章
2.其他專業均達到教育部國家A類考生資格。
3、我校退役大學生軍人復試成績以教育部甲類考生全國成績為準。總分減10分長沙醫學院教務處管理系統,單科減5分。
4、復試以平衡復試為基礎。余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學生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學生人數組織復試。
5、考生初試成績達到我校專業復試線,符合《長沙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并通過資格審查。
6.已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薦學生,在推薦階段已參加過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無需網上繳納復試費用。
7、我校有10個退役大學生軍人計劃。從學生資源來看,交通工程學院1個、土木工程學院1個、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1個、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2個、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2個、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1個、和馬克思學院1個 有社會主義學院1個,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1個。
四、復審要求和程序
(一)實施方案審查
各學院復試工作實施方案須報研究生院審核。各學院審核通過后,將在學院官方網站上公布,并嚴格執行。
(二)復試咨詢服務
各學院(研究生院)要加強教育宣傳,努力營造誠信考試的氛圍。并開通咨詢渠道,為考生及時解答疑問。
(三)確認復試科目并繳納復試費用
1、復試名單公布后,考生應登錄“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選擇“復試信息確認”欄目(網址:)。在“復試信息確認”欄中確認復試科目。非全日制考生還需核對報名時填報的定向就業單位與《長沙理工大學非全日制碩士學位定向培養協議書》上用人單位名稱(加蓋公章)是否相符,若不一致,請修改及時。最后在“復試信息確認”欄中繳納復試費用。復試費用標準為每人120元。未在學院規定時間內繳納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考生繳費后因自身原因未能參加復試的,已繳納的復試費用不予退還。
2.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網絡教育考生,須在復試前與所報考院校聯系確定增補考試科目,并須復試時額外選修兩門所申請專業的本科課程。
(四)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應安排專人在復試前對考生原始申請材料進行全面審核,收集相關材料。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符合錄取簡章中的報名條件。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再進行復試和錄取。
1.考生報考復試時,須向報考院校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入場券。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須提供學校出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報告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
(五)《長沙理工大學碩士復試考生思想政治狀況(現實表現材料)》由考生個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政工部門蓋章(下載網址:);就讀、工作單位人員不得常住。當地街道辦事處、村委會應當出具相關證明。
(六)候選人自我報告(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
(7)大學成績單掃描件(本校應屆畢業生加蓋考生所在學院印章,其他院校應屆畢業生加蓋學校教務處蓋章)或學校成績單掃描件人事檔案(加蓋備案單位公章)。
2、申請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考生還須提交:《長沙理工大學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定向培養協議書》(下載網址:)。各學院須核實該考生的定向培養協議(一式三份)。考生不能提供的,原則上不予錄取。
3、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向學院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6科以上(含6科)全國自學考試成績單。 b.在成人高校就讀的考生須持有《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每所大學都必須驗證此類候選人的材料。如考生不能提供,則不符合我校報考條件,不予復試或錄取。
4、報考“高校退役軍人計劃”的考生,復試前須向學院提交《入伍批準函》、《退役現役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學院將核實其是否符合“退役大學生軍人計劃”申報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將不能參加本次專項計劃的復審。
5、考生親筆簽名的《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下載網址:)。
6、申請在職學習的考生須手寫并簽署《在職碩士研究生須知》(下載地址:)。
(五)復審內容和方式
1.筆試
(一)專業課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間一般為2小時,滿分100分。藝術設計綜合實踐考試時長3小時。
(二)工程管理、物流工程與管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會計學碩士(專業學位)政治理論筆試為閉卷考試,時長2小時,滿分100分點。
(三)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復試時尚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在線教育考生,須額外選修2門與初試科目不同的本科核心課程。采用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100分。
(四)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及其他相關要求將在各學院復試實施方案中公布。
2、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滿分100分,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專業素質、綜合素質和英語聽說能力。復試綜合面試形式和評分標準由各學院研究生復試招生領導小組根據學科專業和專業學位領域特點確定。
專業素質:①大學階段的學習狀況和成績; ②綜合考核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運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趨勢的了解和從事本學科工作的能力該領域的潛在發展; ③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綜合素質: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② 學科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者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 ③敬業精神、責任心、紀律性(遵守紀律、法律)、協作精神和心理健康; ④人文素質; ⑤ 行為、表情、禮儀等。
(六)復審要求
1、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復試筆試和面試。
2、每位考生的復試必須進行錄音、錄音、錄像;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考試難度、成績評價標準原則上統一。
5、調整
1.調整基本要求
(一)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
(二)轉學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轉學地區第一志愿專業的國家初試基本成績要求,并符合轉學專業的報考條件和所在學校的復試分數線。轉專業。
(三)轉學考生的首選專業原則上與轉專業相同,或者初試科目與轉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統一考試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參加統一考試英語I的可轉入統一考試英語II的專業,反之亦然;參加統一考試數學I的可轉入統一考試英語II的專業)轉入統一考試數學II或數學III專業,參加統一考試數學II的專業可以轉入統一考試數學II的專業,反之亦然。 )。
(四)報考工程護理專業的考生轉入本類護理專業的,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轉入地區護理專業學科門類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報考非護理專業的考生轉入護理專業的,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轉入地區非護理專業學科類別國家基本考試成績要求。工科類專業和護理類專業參照該類護理類專業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五)申請攻讀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等專業碩士學位的考生,須符合轉專業的申請條件,且初步考試成績符合兩者要求。轉專業和轉專業。在入學地區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以申請互轉,但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轉入上述專業。
申請法學(非法學)碩士學位的考生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轉入本專業。
(六)我校調整細則:
考生的首選專業等學術要求,經所在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審核同意后,納入調整系統。
對報考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的同批次轉學考生(考生優先選擇同一院校同一專業,考試科目完全相同),按以下原則擇優錄取:他們的初步考試成績。
對于同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轉學考生,由于選擇申請的院校存在差異,考生的總成績不具有可比性。學院將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專業相關性等因素綜合擇優。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第一批轉學考生錄取完成后,學院未完成的各類別招生計劃將由學校收回,統籌管理和協調。
2.調整的基本程序
(一)學校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全日制、非全日制轉專業及空缺職位,并按照不少于空缺人數兩倍的人數遴選轉學生。
(二)學校對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整服務系統”進行調整。具體開學時間請參見各學院調整公告。
(三)考生填寫申請后,研究生院根據各院提交的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和考生本人的申請審核后,在線發送《復試通知書》 。各學校將通過電話、短信、電子郵件等方式發送“復試通知”,一一聯系考生確認。考生必須及時報到并在24小時內接受《復試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四)轉學生參加復試后,我校將及時發出《待錄取通知書》,各學院將通過電話、短信、電子郵件等方式一一聯系考生確認。考生須及時報到并在24小時內接受《待錄取通知書》,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五)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終審。若申請不符合規定,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6. 擬錄取
學院副專業招生計劃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申請該專業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錄取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再錄取轉學考生。最后,學校將由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并公布擬錄取名單。
1、總分計算方法:
(1)總成績=初試成績(折算百分)×70%+復試成績(100分)×30%。
(2)復試成績=筆試成績(100分)×40%+面試綜合成績(100分)×60%。
(三)復試時尚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同等學歷考生、自學考試、網絡教育考生的附加考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四)工程管理、物流工程與管理、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復試筆試成績=政治理論成績(100分)×25%+專業課筆試成績(100分)×75% 。
(五)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復試筆試成績=政治理論成績(100分)×100%。
(六)面試綜合成績由復試組各成員根據考生面試時的實際表現和提供的面試材料進行綜合評價后獨立評分。平均分將用于計算。
2、基本要求:
(一)復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三)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具有相當學歷的考生、自學考試考生和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且補考課程未通過的在線教育考生,不予錄取。
(五)復試作弊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學校認為必要時,可以對考生進行復試。
七、復試方式及時間
復審方式:原則上采用線下現場復審的方式。
復試時間:我校碩士生復試原則上分兩批進行。第一志愿復試時間安排為3月30日至4月上旬,轉學考生復試時間安排為4月10日至4月下旬。詳情請參閱各學院的政策。復審工作實施方案或調整公告。考生原則上不能在學院規定的復試時間內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8. 體檢
考生體檢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2003]3號),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關于取消普通高等學校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執行《入學體檢》(教堂〔2010〕2號)。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的考生,不予錄取。
體檢醫院: 1、甲級及以上醫院; 2.長沙理工大學醫院,考生可自行選擇。
體檢要求:體檢前禁食。從體檢醫院獲取體檢表。體檢表上需附本人近期照片一張,并加蓋醫院印章。體檢結果是決定性的貝語網校,并有醫院體檢印章,否則體檢無效。
擬錄取考生名單公布后,擬錄取考生須在一周內將近一個月內有效的體檢報告原件郵寄至報考院校,由各學院報校醫院審核。
九、學費標準及住宿安排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可參見學校計財辦網站()公布的《長沙理工大學2024年研究生學費專業及標準公布表》。
學校不為非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
十、監督復議
1、我校碩士生招生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我校招收研究生過程中如有違規違紀行為,可向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舉報。舉報熱線:-85258529。我校研究生院還設有考生接待電話:-85258968。
2.實行錄取名單公示和審核制度。擬錄取研究生名單在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公示期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和申訴。經調查認定投訴、申訴屬實的,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將責成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或復試組進行審查。
3、加強復審過程監管,嚴防復審中弄虛作假、舞弊行為。對違規違紀行為,將嚴肅查處。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規定》嚴肅處理。取消其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文件。
4、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審核。復試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5、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各學院要加強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行為。
11、以上未盡事宜,請參見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等文件及學校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