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27 06:36:22作者:admin2
青海省普通高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普通文史類本科一段405分,本科二段361分,專科150分;普通理工類本科一段330分,本科二段310分,專科150分。學校職責:1、研究擬定全校教育發展戰略法,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2、研究擬定學校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3、管理和指導學校基礎教育工作;確保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成果。4、管理學校教育經費;管理學校教育經費,執行財務管理制度。5、負責和指導學校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學校品德教育、體育衛生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九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下列權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三)招收學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五)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七)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八)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國家保護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第三十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遵守法律、法規;(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四)以適當方式為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五)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并公開收費項目;(六)依法接受監督。第三十七條 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學校和有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女子在入學、升學、就業、授予學位、派出留學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