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19 08:00:26作者:佚名
目前,省教育廳發布《關于組織開展普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記者從市招考中心獲悉,自2016年起,我省在普通本科高校組織開展綜合評價招生試點。今年,省內9所高校進入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院校名單。
對于綜合評價試點院校,符合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一所填報。今年,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時間可推遲到6月上旬前完成。
考生綜合成績由試點高校依據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高校考核成績,按一定比例計算形成。其中,高考成績在其中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
試點:
9所本科高校進入試點名單
招生計劃不超過省統招計劃的20%
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是指按照高校人才培養目標和選拔標準,依據考生統一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校考核,按比例形成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學生的一種多元評價招生錄取方式,其中學校考核包括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高校考核或面試。
試點高校主要遴選辦學水平較高、招生管理規范、自我約束機制健全的部屬高校或省屬本科高校。
按規定,有意愿的本科高校要根據要求確定試點專業和招生計劃,制定科學完備的試點方案,在每年2月底前向省教育廳提出試點申請。省教育廳根據教育改革發展需要、高校條件優勢和全省試點推進情況,在綜合評估的基礎上確定每年的試點高校。
根據教育部要求,2016年確定省域內的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分校、青島大學、山東師范大學、山東科技大學、青島科技大學、山東財經大學等9所本科高校開展綜合評價招生試點。
試點高校確定綜合評價招生專業要綜合考慮專業優勢、師資力量、發展目標等各項因素,原則上安排在特色明顯、優勢突出的專業。
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從試點高校在山東省的統招計劃中安排,且不能超過在山東省統招計劃的20%。未完成的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可轉入當年學校統招計劃招生。
報名:
對高中學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設前置條件
社區服務、社會實踐經歷等
已經通過我省當年夏季高考報名并符合試點高校具體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綜合評價招生。考生須按照要求分別參加我省夏季高考統一報名和試點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
試點高校要在綜合素質評價招生報名前公布本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考生報考條件,明確網上報名時間、報名辦法、報考要求、錄取程序、錄取標準等。
報考要求應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設置前置條件,要將學生社區服務、社會實踐經歷、研究型學習情況和自主選修學分學習情況等作為綜合素質材料初審的重要內容和進入面試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