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15 22:03:52作者:佚名
五、調劑
嚴格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執行。
(一)各學院根據第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果2022云南省中考錄取分數線,在學院網站精準發布缺額情況及調劑辦法。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考生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應相同或相近2022云南省中考錄取分數線,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考試科目,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可視為相同考試科目)。
(三)對所有申請調劑的考生,根據“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的規定,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四)我校不接收分數低于國家復試分數線的調劑考生,調劑考生不能享受少數民族照顧分數線,報考自主劃線高校的考生初試成績必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國家分數線。
(五)參加調劑的考生必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網址:),并按照相關提示填寫調劑志愿。
(六)其他學術條件詳見各學院網站公布的調劑辦法。
六、錄取
(一)初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二)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優先錄取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到低錄取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若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復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復試成績又相同則按初試專業課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有放棄則在該專業同類別順延錄取。
(三)體檢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要求執行。進入擬錄取名單的考生須在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體檢不合格者;
3.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加試科目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五)擬錄取研究生名單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10個工作日。
七、費用
按照《貴州省發展改革委貴州省財政廳貴州省教育廳關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費機有關問題的通知》(黔發改收費[2014]64號)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復試費每生100元(不含體檢費),繳費流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