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22 21:02:17作者:佚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要求,近日,南寧市教育局結合南寧實際,發布《南寧市中小學校“五項管理”負面清單(試行)》,對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生手機、睡眠、作業、讀物、體質等五項管理工作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作業管理上幼師布置作業簡短語句,要求學校嚴格控制每天(含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寒暑假)書面作業總量。再次強調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60分鐘幼師布置作業簡短語句,初中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90分鐘。教師不得通過短信、QQ、微信等布置作業,當天無課的學科不得布置書面作業。不得布置重復性和懲罰性作業,書面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在電子設備上完成。課堂作業隨堂完成,不得擠占學生課間、課后活動時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作業。
今后家長也將得到“減負”,文件要求不得給家長布置或者變相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檢查和批改作業。不將家長簽字作為評判學生完成作業的依據。同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以課前預習、課后鞏固、作業練習、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課后作業。
睡眠管理上,提出家庭、學校要確保中小學生充足睡眠時間,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不得少于10小時,初中生不得少于9小時,高中生不得少于8小時。中小學校要指導家長和學生,制訂學生作息時間表,小學生就寢時間一般不晚于21時20分,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時,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時。個別學生經努力到就寢時間仍未完成作業的,家長、教師不得要求學生通過熬夜或早起等減少睡眠時間的方式完成作業。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時30分。
手機管理上,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特殊情況履行審批手續的帶入學校后要進行統一保管。教師不依賴手機布置作業,原則上采用紙質作業。教師教學不得過度依賴電子產品,使用電子產品開展教學時長原則上不超過教學總時長的30%。
讀物管理上,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不得以學校、年級、班級或家委會名義組織統一購買課外讀物。教師不得向學生推薦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目錄以外的課外讀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通過舉辦講座、培訓等活動銷售課外讀物。
體質管理上,學校要確保小學體育與健康課每周不得少于4課時,中學不得少于3課時。學校每天要統一安排不少于30分鐘的大課間活動。心理健康教育課每學期不得少于9課時。學校心理輔導室開放時間每周不得少于5小時。
▲4月23日,平樂縣小學生學習之余在新華書店“綠色休閑書吧”閱讀。廣西日報記者 巫美橋紅 通訊員 蘇桂/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