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2 22:46:18作者:佚名
(四)具有對口招生考試資格的應往屆中職考生,在校期間獲得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的技能競賽(包括“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黃炎培職業教育獎創新創業大賽)省級三等獎以上的報考任一專業,免試入學(要求競賽獲獎的專業大類與我校單招招生專業對口)。
(五)符合上述第三、第四項條件的考生必須在 3月 25日前將相關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考生需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建檔立卡手冊原件;持有護士資格證的考生需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和護士資格證原件;競賽獲獎考生需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和獲獎證書原件送至學校行政樓112辦公室,由招生就業處會同相關部門共同進行審核)。
(六)任一測試缺考的考生或考試過程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將按照湖南省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錄取程序:錄取程序:擬錄考生名單將在我校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后如無疑議,我校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發放錄取通知書,其中錄取通知書將和湖南省高考統招錄取新生一同發放。考生可登陸我校招生網站或撥打我校招生咨詢電話查詢。
(八)凡被我校正式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參加湖南省2021年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單招錄取的學生轉學及轉專業按省教育廳相關文件執行。
日程安排
監督機制
(一)單獨招生工作在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自覺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
(二)命題、考試與評卷在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及益陽市教育考試院的指導監督下由我校組織實施。按照教育部“陽光工程”的要求和我省相關文件規定,嚴格保密制度,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三)加強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 實施考試招生工作“陽光工程”。
(四)對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黨紀政紀相關條規予以嚴肅處理。
(五)學校監督舉報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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