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1-09 17:02:20作者:佚名
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房地產經紀人報考條件,西安高新區管委會建設管理部、市北部山區管委會規劃發展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管委會建設管理部,市房產交易與租賃服務中心,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商會,各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及住房租賃企業經營行為,加大房地產經紀機構及住房租賃企業備案管理,逐漸建立房地產經紀行業、住房租賃行業長效管理機制,促使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依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等6部委《關于整治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蓋房規〔2019〕10號)、住房城鄉建設部等6部委《關于強化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監管的意見》(蓋房規〔2021〕2號)及《濟南市住房租賃企業登記及協議網簽備案管理辦法》(濟建發〔2020〕21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及住房租賃企業備案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申請條件
(一)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應該標明“房地產經紀”相關字樣;
(二)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并按規定公示有關事項;
(三)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應有1名(含)以上持證專職房地產經紀人;不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應有1名(含)以上持證專職房地產經紀人或2名(含)以上持證專職房地產經紀人協理。機構所有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從業人員應在北京市住房租賃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市租賃平臺”)完成實名登記并列入信用管理。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申請材料
(一)營業執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分證明;
(三)經營場所證明:經營場所為機構自有產權的,提供房子權屬證書,經營場所為租賃房子的,提供房子租賃備案信息或房子租賃協議;
(四)經營場所相片:能彰顯機構經營品牌等信息;
(五)持證專職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明、社會保險個人權益單;
(六)《承諾書》:可在市租賃平臺下載,申請備案單位填寫后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私章。
三、住房租賃企業備案申請條件
(一)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包含“住房租賃”相關字樣;
(二)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并按規定公示有關事項;
(三)企業所有從事住房租賃業務的從業人員應在市租賃平臺完成實名登記并列入信用管理。
四、住房租賃企業備案申請材料
(一)營業執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分證明;
(三)經營場所證明:經營場所為企業自有產權的,提供房子權屬證書,經營場所為租賃房子的,提供房子租賃備案信息或房子租賃協議;
(四)經營場所相片:能彰顯企業經營品牌等信息;
(五)《承諾書》:可在市租賃平臺下載,申請備案單位填寫后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私章。
五、備案申請流程
(一)備案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市租賃平臺線上錄入企業及從業人員信息,上傳備案申請材料掃描件申請備案,也可向各區縣(功能區)工信部門提交備案申請材料申請備案,相關申請材料打印件須加蓋單位私章。申請人應該對其遞交的備案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備案受理及審核
各區縣(功能區)工信部門對企業錄入的相關信息及其遞交的備案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初審。經審核符合備案條件的,通過市租賃平臺推送到市工信部門,不符合備案條件或資料不全的應一次性告知緣由及需補充的材料(補充材料時間不在申領期限之內)。
(三)備案初審及發證
市工信部門對各區縣(功能區)工信部門提報的企業備案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符合備案條件的給以備案,并領取備案證書,不符合備案條件或資料不全的應一次性告知緣由及需補充的材料,并將備案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及各區縣(功能區)工信部門。
六、有關要求
(一)在我市提供房地產居間、代理服務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開展住房租賃業務的住房租賃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應在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根據本通知要求進行備案;備案推行動態管理,有效期五年,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應該在備案有效期期滿前30日內重新申領備案;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變更或中止的,應該自變更或中止之日起30日內,代辦備案變更或注銷手續。
(二)各區縣(功能區)工信部門應認真做好轄區內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備案的受理及審核工作,督促轄區內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及時備案。對未按要求申領備案舉辦經營的相關企業,各區縣(功能區)工信部門應依法勒令責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將企業名單向社會公布,進行交易風險提示。
(三)各區縣(功能區)工信部門應強化對轄區內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房地產經紀人報考條件,對轄區內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及具體經紀行為、租賃行為等涉及的12345工單及相關投訴、信訪、輿情等進行處理,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建立良好的房地產市場秩序。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關于舉辦房地產經紀機構及住房租賃企業備案管理的通知》(濟建發〔2020〕40號)同時廢止。
長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強化房地產經紀機構及住房租賃企業備案管理的通知(濟建發〔2022〕22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