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4-26 14:28:35作者:網絡
可參考以下時間 看疫情情況在6-10月間年份 公告發布時間 報名信息 筆試時間 成績查詢 2020年 6月28日 7月1日-8日 8月22日 9月22日 2019年 3月18日 3月20日-29日 4月20日 5月20日 2018年 3月15日 3月20-29日 4月21日 5月29日 2017年 3月15日 3月20-29日 4月22日 6月1日
2021年最新的官方答復是四川省,四川省委組織部回復:我省2021年上半年公務員招考擬于3月下旬進行筆試。
2021年廣東省公務員考試公告(13708人)(一)筆試公共科目筆試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考試大綱見《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大綱》(詳見附件7)。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和審計系統“審計專業類”職位加考專業科目筆試。1.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21年3月14日 上午08︰30—10︰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0︰45—12︰45 《申論》2.專業科目筆試時間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和審計系統“審計專業類”職位專業科目筆試時間:2021年3月14日 下午14︰30—16︰303.筆試地點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疫情防控要求參加筆試。4.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其中:一般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60%+《申論》成績×40%;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20%;審計系統“審計專業類”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0%+《申論》成績×2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50%。5.筆試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完成閱卷后公布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報考者可憑身份證號碼和準考證號碼登錄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查詢筆試成績。(二)面試1.確定面試對象除面試前加考專業科目(技能)測試的職位外,其他職位面試對象的人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1︰3比例確定。筆試合格報考者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招考的部分專業技術性職位在面試前組織專業科目(技能)測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1︰6比例在筆試成績合格報考者中確定參加專業科目(技能)測試人員,并按筆試成績×50%+專業科目(技能)測試成績×30%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后,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專業科目(技能)測試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以及具體的組織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相關事宜將在招錄機關網站上公布。面試對象須按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和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錄機關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報考公安、監獄、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通過資格審核后,還 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具體測評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為能有效遞補和按時完成體能測評,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可在報考者自愿基礎上按不低于招錄人數1︰4不高于1︰6的比例組織實施。通過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排名在面試名額以外的為面試遞補人員。體能測評不組織補測,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省公安廳及廣州、深圳部分招錄職位將在面試前后對報考者進行心理素質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2.集中組織面試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面試組織管理辦法(試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時間進行。面試工作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三)總成績計算方法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面試前加考專業科目(技能)測試職位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科目(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20%。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同一職位報考者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2021年省考公務員聯考筆試時間是:3月27日 -28日。更多詳情點擊查看:網頁鏈接2021公務員聯考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