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7-14 09:26:00作者:admin2
??在過去二十余年的時間里, 中國保險業走過了獨家經營、局部競爭、市場主體多區域活動、先民族資本保險公司踏足保險領域、后外資保險公司陸續進入的 發展 歷程。經過二十余年的努力,中國保險業在發展中國家處于落后地位的狀況得到了改變,與改革開放對保險發展的內在要求日益縮小,在經營上已開始向國際技術標準看齊,保險業也已成為越來越受到 社會 關注的成長較快的產業。
??1999年全國產、壽險保險費收入為1418億元人民幣,是保險業恢復時期的1980年保費收入2。8億元人民幣的506倍。
盡管如此,中國保險業的供給水平和社會客觀需要仍有一定的距離,市場仍一定程度地存在著供求結構性矛盾,一般意義上的再保險市場尚未見雛型;行業的市場化深度遠遠不夠,國內的保險人無論是在技術上,還是在觀念上,對于如何應對中國保險市場全面開放后所帶來的殘酷競爭普遍準備不足。
??雖然中國實行了較嚴格的產業約束政策,但因市場保護所應帶來的收益效應并未能在保險業的經營成果中顯現出來,不要說按國際上通用的行業效率考評 方法 ,即使按國內的現行財務制度來評定,中國保險業現在是否可維持一定的收益仍是一個 問題 。這些問題的出現,有體制上的原因,也有經營管理上的原因,還有監管方面的原因。
??歸根結底,不外乎是由于市場發育不足及市場化深度較低導致了保險業的低效率的增長。
目前 中國保險業發展中存在著的種種不足,是由不同的原因引起的。比如,在保險供給上,存在著供給總量不足和供給結構上的矛盾,這其中涉及到保險業自身的供給能力、保險的供給價格、保險的服務水準、產業的約束程度、潛在保險需求人群收入水平、社會安全網的覆蓋范圍及保險水準等等方面。
??保險供給能力是指保險業可主動向社會提供的接受和承載保險風險的容量及滿足社會不斷增添的新保險需求的產品創新能力。中國的保險雖然是從西方傳入的,但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的保險發展卻受蘇聯的 影響 較大;即使是1980年后恢復的保險業也依然延用了原有的經營管理模式,保險險種設置有限,保險費率結構簡陋,保險保障范圍不寬,保險管理高度集中,保險發展相當一段時間處于“賣方市場”狀態,加之保險公司本身的專業技術條件限制及欠缺創新能力,因而必然會對保險供給直接產生影響。
??時至今日,在西方一些保險市場已流行頗長時間的一些保險產品,在中國還被當作新險種來看待,在一些 工業 化國家中常見的保險作法,在中國要靠行政的力量在供需兩方面來推動才可達成保險行為的建立,責任保險領域也存在諸多空白。由此可窺見中國保險供給不足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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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供給價格則是保險人向保險購買人提供保險保障的對價條件,具體表現為保險費率的標準高低。保險費率中包含著兩個方面構成因素,一是保險人依據大數法則原理 計算 出來的用以賠償給付某一類風險損失的責任準備部分,一是維持保險人經營所需的行政費用及一定水準的利潤。
??客觀地講,中國的保險費率雖因險種的不同各有高低,但就財產保險而言,其保險費率水平依然是較高的,而且導致保險費率較高的原因并不在于用以賠償給付的那部分費率因素訂得過高,而主要是在粗放式的經營模式之下,保險公司的行政費用因素占用過大。中國的保險公司的資產構成中,固定資產所占的比例之高在全球保險公司中都是不多見的,人均消耗費用在國內第三產業中也屬較高的水準。
??過高的費用支出必然會使保險服務價格居高不下;而那些確有保險需求、但又不得不為自己的日常生計精打細算的潛在保險購買人,面對著那一幢幢豪華的保險大廈,面對著那些收入遠高于自己的保險從業人員,面對著以收入的相當部分才可換得的保險服務標準不可能不望而卻步,有時更會產生逆反心理,這些也勢必會使保險的供給能力被相對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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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的服務水準則是指保險公司服務的主動性和服務效率。在這方面,國內的保險人仍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別是在體現保險業核心功能的賠償給付處理方面,多有不盡人意之處,一是拖沓,二是理賠處理常缺乏理據。毋庸贅言,這也必然對保險供給帶來極不利的影響。產業約束一般包括兩層含義:一是進入市場的主體條件要求,二是指對已進入市場的主體經營行為限制程度。
??在過去較長一段時期,中國既對進入保險市場的主體資格有嚴格的要求,同時又對保險人的經營行為有機械的約束。應當承認,在一個市場的發育初期,實行一定的產業約束政策,是保證這一產業有序發展的必然選擇,但實行產業約束實際上也就意味著市場主體的有限度出現,同時也會因市場保護使已進入市場的主體表現為經營活力不足。
??不言而喻,這些都將對保險供給帶來直接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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