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15 08:11:47作者:admin2
2008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陽光招生百問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省招辦 點擊數:307 更新時間:2008-5-8 15:04:56
第一部分 陽光招生
1.普通高校陽光招生“六公開”“六不準”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根據教育部要求,普通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 “六公開”“六不準”,“六公開”即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申訴渠道公開、違規處理公開。“六不準”即在招生工作中,全體招生工作人員不準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定,不準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準采取任何方式影響、干擾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準協助、參與任何機構或中介組織的非法招生活動,不準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現金、有價證券,不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
2.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規定有哪些?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保持招生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仍然堅持近幾年主要政策規定。(1)高考考試科目仍實行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的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由我省自主命題。(2)堅持錄取標準,嚴格執行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不錄取政策規定之外的批次線下考生。(3)嚴格招生管理,考生一經正式錄取不能退檔,不能換錄到其他學校,常規錄取結束以后,對新生不報到空出的高職高專招生計劃實行補錄,補錄仍執行院校所在批次線。本科不進行補錄。(4)全省統一組織美術類專業聯考,除報考教育部批準的39所院校的美術類專業可以不參加省美術聯考外,報考其他高校的美術類專業必須參加聯考,考生聯考合格才有資格參與美術類專業錄取。(5)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維持2007年的政策和做法不變。(6)嚴格招生計劃管理,高校招生計劃全部在教育部規定的網上管理系統中編制、執行和管理,未經省招辦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計劃不得在我省招生。(7)高考志愿分兩次填報。高考以后、高考成績公布之前填報提前批錄取院校志愿,高考成績和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公布以后填報其他批次錄取院校志愿。繼續推行網上填報志愿。(8)維持2007年錄取批次和志愿結構不變,在第一、二、三、四批的第二志愿實行平行志愿。(9)堅持軍校招生錄取標準,不錄取無軍校志愿的考生,不錄取軍檢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不錄取學校批次線下的考生。(10)繼續對我省少數本科和高職院校5%計劃實行自主招生,同時,對部分院校具有辦學特色、招生比較困難但就業情況比較好的艱苦專業實行自主招生試點。(11)錄取過程中,對生源不足院校實行公開征集志愿。省招辦將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和計劃數向社會公布,考生按省招辦規定的時間和辦法到縣市區招辦填報征集志愿。(12) 建立省招辦、市縣招辦、高校招辦和網上答疑四位一體的咨詢網絡,省招辦集中公布省市縣招辦和高校招辦咨詢接待地點、電話和網址,方便考生就近就便咨詢。(13)錄取期間,繼續提供考生電子檔案運行的七種狀態,考生可快捷實時查詢自己的錄取信息。(14)體育類、中職類、保送生和其它提前單獨招生,維持2007年的政策和做法不變。(15)嚴格優錄照顧政策中加分投檔考生資格的審核程序,對加分投檔考生名單進行層層公示。
3.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公布哪十大信息?
(1)招生政策規定;(2)高校招生計劃;(3)高校招生章程;(4)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測試入圍標準和名單;(5)享受照顧政策的加分投檔考生名單;(6)軍事、公安、藝術合格考生名單;(7)全省考生分數段、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和學校調檔分數線;(8)錄取時間安排和錄取進展情況;(9)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信息;(10)提前單獨招生考試錄取考生名單等。
4. 省招辦在招生錄取工作中有哪些主要職責?
普通高校招生按照 “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省招辦工作職責包括:
(1)匯總、公布招生計劃;
(2)根據招生計劃和考試成績,提出劃線思路和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建議,報省招委批準執行;
(3)制定招生錄取辦法及操作程序并組織實施;
(4)負責省招辦錄取現場的網絡建設、維護和安全;負責錄取的數據準備及保密工作;負責對在網上錄取院校進行技術支持和技術指導;
(5)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體檢、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省招辦按高等學校的調檔要求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確認學校提交的預錄取名單和預退檔名單;
(6)核準新生錄取名單,打印、核簽錄取新生名冊,打印每個考生的錄取新生信息確認表,并加蓋“錄取專用章”,寄發新生名冊和錄取新生信息確認表;
(7)負責向有關媒體提供錄取進度信息和錄取過程中公開查詢的錄取結果信息;組織在全省范圍內對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
(8)負責招生政策的宣傳和咨詢工作;
(9)監督高等學校在錄取過程中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