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24 22:12:08作者:佚名
2. 政策支持
1. 豁免范圍
副學士學位免試范圍分為兩類。
1.退役大學生士兵免除入學考試。
(1)免試文化專業入學。退役高職(專科)畢業生,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者,可免試文化專業,按專業對口原則考入本科院校相關專業學習。
(二)免除入學學業科目考試。在我省入伍的高職院校畢業生和在校生(含新生)以及退役后完成高職院校學業的退役大學生,免除學業科目考試。有關高校應根據專業人才培養要求,組織對相關職業適應性或專業技能進行綜合考試,在對考試成績進行綜合評價的基礎上,結合考生志愿、在校學業成績、服役期間表現等情況開展錄取工作。
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報考本科專業,須按規定報到并填寫相應院校、專業報名表,所報考的本科專業應與所就讀的高職(專科)院校專業大致對應。
2.高職(專科)競賽獲獎學生免修入學考試。高職(專科)競賽獲獎學生,符合《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工作的通知》(乾教函[2024]3號)規定的免修條件的,可免修文化課、專業課。免修手續按乾教函[2024]3號規定辦理。
(2)未在貴州省入伍2024年興義民族師范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具有我省高職(專科)學歷的退役大學生,可以報考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但須參加我省組織的專升本文化課、專業課考試,文化課成績不得低于本省同類學科文化課最低合格分數線的80%,專業課成績不得低于所報學校專業課合格分數線的80%。
3. 考試科目
考試分為文理科兩類,文科考試科目為大學語文、英語、專業課;理科考試科目為高等數學、英語、專業課,每科滿分150分,總分為45??0分。報考體育、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可選擇文理科兩類科目之一參加考試。
未參加文化課、專業課考試而被錄取的軍隊退役畢業生,無需參加文化課、專業課考試;未參加文化課考試而被錄取的退役高校學生,無需參加文化課考試,但須參加所報考院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或專業技能綜合考試,滿分為150分;在高職(專)院校競賽中獲獎,且符合免試條件的學生,無需參加文化課、專業課考試。
4. 文化考察
1、文化考試的科目為大學漢語、高等數學、英語。
2. 文化考試科目參考資料
1.《大學漢語》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大學漢語》(第4版,孫星光主編,書號9787040504392);
2.高等數學以各學校使用的理工科數學教材為準,考試范圍為“單變量函數微積分”;
3、英語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編實用英語綜合教程》(第5版第2冊,孔慶彥、劉鴻章主編,書號9787040527773)。不考聽力。
3. 文化考試和評分
1.文化考試由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實施。
考試時間表:
2、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于3月31日前將試卷、答題紙寄送至貴州師范大學(保山校區)閱卷基地,由省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閱卷。
4.文化資格分數
1、省招生考試院根據考生(含退役大學生)文化考試成績和全省專科轉本科招生規模,按照招生定員2倍的比例確定最低文化合格分數線,文化合格分數線將在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官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2、考生登錄2024年貴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綜合信息平臺(網)查詢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入伍地在我省以外的退役高校學生所報考的文化科目成績須達到及格線的80%)的考生可填寫報名表,參加專業考試。
5. 志愿者申請
(一)報名時間: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免修文化專業課的退役軍隊畢業生、免修文化課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于4月11日0時至4月13日18時,通過2024年貴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綜合信息平臺(網)報名。
(二)每批次考生只能填寫一個學校的一個專業申請。符合貧困專項計劃申請條件的考生可以同時填寫兩個批次申請,但兩個批次申請所填的學校須為同一所學校,所填的兩個專業須相同或專業考試科目相同(以招生學校公布的錄取規定為準)。如果兩個批次考生所填的學校不是同一所學校,或者雖然是同一所學校但所填的兩個專業考試科目不同,則考生只能參加第二批次申請(即普通類專升本申請)的專業課考試,第一批申請填寫的申請無效。
(3)退役大學生士兵填寫普通專升本科申請表,該類計劃不再單獨安排,根據實際報名情況安排招生計劃。
(四)高職(專)競賽獲獎免試學生僅可報考貴陽康陽職業大學、貴陽學院、遵義師范學院、銅仁學院、安順學院、貴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六盤水師范學院、貴南民族師范學院、凱里學院、興義民族師范學院10所本科高校。
(五)考生應根據省教育廳公布的本專科招生專業、本專科對應的高職(專)專業及各本科院校各專業招生計劃填寫報名表,所報專業須符合各招生院校研究生專業要求。請認真閱讀各招生院校招生簡章,按要求填寫報名表,以免報名表作廢。
6. 專業考試
(1)專業考試(含免除文化課考試的退役大學生職業適應能力或職業技能綜合考試)由本科招生院校組織出題、考試、閱卷、公布成績。
(2)免試文化課考試的退休高校畢業生入學須按規定參加所報考本科院校組織的職業適應能力或職業技能綜合考試,考察考生是否具備從事該職業的基本潛質,滿分為150分。
(三)經學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和免試的退休高校學生,應于4月17日至19日持本人身份證、高職(專科)畢業證(畢業學校證明)、準考證、《退休證明》等材料到所報考本科學校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查。
(四)各招生院校負責審查考生畢業專業是否符合所報考本科專業的申請要求。考生畢業專業不符合招生院校申請要求的,不得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所填寫的專業申請無效。
(五)專業考試時間:2024年4月21日。
(六)各招生院校應根據考生專業基本要求和專業課考試成績,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兩倍的比例,在某一專業或類別中設定錄取分數線。生源不足的專業可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七)免除文化科目考試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職業適應能力綜合考試、職業技能綜合考試成績不予合格;未通過職業適應能力綜合考試、職業技能綜合考試的,視為放棄考試錄取資格。
七、信息提交
(一)各相關高職(專)報名點應向省招生考試院招生總處報送《免試專科升本軍隊退役畢業生報名匯總表》(附件2)、《免試專科升本軍隊退役畢業生報名匯總表》(附件3)、《享受專科升本文化專業課80%及格分數政策的退役大學生報名匯總表》(附件4)、《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升本工作的通知》(貴教函〔2024〕3號)電子版、紙質版報名材料,以及身份證、高職(專)成績單復印件。退役大學生須于3月15日前領取《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退出現役證明》。
(二)各相關招生院校應于5月6日前將《分數線劃定說明》《專科升本科考試成績統計表》(附件5)電子版及紙質材料報送省招生考試院總招生辦公室。
8. 招生
(一)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由省教育廳、省招生考試院等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2)第一批錄取貧困特困生,第二批錄取普通類(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學生,第三批錄取高職(專科)競賽獲獎且免考文化課、專業課的學生。
(三)省招生考試院按總成績(文化課成績與專業課成績之和)對考生進行排序,從高到低排序。招生院校按專業類別從高到低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文化課成績再次相同時,按數學(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某校招生人數不足時,招生院校實行專業成績互認。專業課成績合格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在網上補錄志愿2024年興義民族師范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其補錄的專業志愿應符合招生院校對畢業專業的要求。
對免于文化科目考試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試成績,進行排序、建檔、錄取。
(四)第二批普通本專科院校,經受住報名壓力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可降低專業錄取分數線,提出補充申請。
(五)對免試專科升本科生(高職院校競賽獲獎免試學生)的錄取,由省招生考試機構根據省教育廳相關部門批準的符合條件的免試生名單和考生意愿進行錄取。
(6)退休高校考生,被錄取后未報到或自愿放棄錄取資格的,不再享受本科生免試政策。
(七)被錄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組織進行體檢,體檢工作按照《貴州省招生委員會 貴州省教育廳 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貴州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做好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貴招辦函[2021]2號)規定執行。
(八)為保證招生質量,招生過程中,學校可以根據生源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九)錄取工作將于5月31日前完成。考生請登錄2024年貴州省高考綜合信息平臺(網)查詢錄取情況。
九、其他
(一)專科畢業學生入學后,進入普通本科第三年,全日制學習兩年(五年制本科為三年),不得轉專業、轉學院,不得轉為非全日制學習。本科院校原則上對專科畢業學生分班授課,因招生人數少不能分班授課的,將安排臨時上課。
(2)專升本學生享受與按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同專業普通本科生同等待遇,學費、住宿費等執行相同標準。
(三)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或修滿規定學分,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發給學士學位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內容按國家規定填寫,并注明“在本校XX專業專升本階段學習”,學習時間按實際進入本科階段時間填寫,發給畢業證書。
十、加強統籌,嚴格紀律
(一)各有關高校要成立由校(院)校長擔任組長,招生、教務、學生管理、紀檢監察等部門組成的工作領導小組,具體領導本校考生資格審查、專業課考試出題、試卷制作、考試、錄取、體檢等工作。
(二)必須嚴格執行考試招生政策法規,嚴守工作紀律。從事此項工作的人員必須接受遵紀守法教育和業務培訓,上崗前必須接受培訓。對專升本考試招生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法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涉及在校學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各招生機構要科學制定招生規章制度,嚴格落實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及時公開報名、考試、錄取等相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公開舉報、咨詢電話,妥善處理信訪事項,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四)全面準確解讀專升本工作方案和政策內容,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破解疑惑。要加大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宣傳力度,讓廣大考生了解有關政策和考試招生工作安排。
更多24年專轉本科【報名提醒】【考試信息】【備考技巧】【日常練習】【政策解讀】等內容持續更新中,敬請關注!!!
福利來了
大一、大二學生請注意!
獲得免費的高質量副學士學位至學士學位課程
精細化學習基礎知識
完成相關科目+考試內容后
讓你由簡入難,思路清晰,輕松過關
點擊此處獲取最佳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