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13 10:08:58作者:佚名
“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2024年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的通知》(教教[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 經批準,北京理工大學將繼續開展2024年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抱負”的優秀人才。 “有興趣、有才華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提供后備人才。
一、報名條件
符合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有志于未來從事相關領域科技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抱負和吃苦耐勞的精神都是高中畢業生。 您可以申請注冊。 申請注冊的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秀的考生;
第二類: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候選人。 該類考生須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總決賽中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二等獎及以上成績。 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獎名單以()網站公布的全國青少年科技競賽獲獎名單為準。
2. 招生專業
北京理工大學強基計劃和省高考綜合改革招生專業學科要求如下:
注:北京理工大學強預科項目面向全國各省份招生。 具體招生專業及各省招生計劃編號請登錄北京理工大學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三、報名方式及選拔程序
(一)考生報名
4月13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北京理工大學強基計劃報名系統”,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完成網上報名。 考生只能根據系統公布的省招生計劃報考一個專業,學校不安排專業調整。
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中報考相關專業的要求。 若教育部有最新規定2024年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則按最新規定執行。
北京理工大學強預科項目報名系統:
注:報考北京理工大學預科強化項目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其他大學預科強化項目。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候選人確認
6月12日至6月20日,所有報名考生必須進入系統完成考生確認流程并上傳承諾書。 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候選人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學校強基計劃考核資格,不再參加后續選拔。
(四)學校評估入圍辦法
高考成績公布后,第一類考生按照各省份、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的4倍確定入圍名單。 入圍分數計算方法為:入圍分數=高考成績(不含政策加分)+高考數學單科成績*0.2。 未入圍的一類考生中,如有數學高考單科成績滿分的,可入圍學校考核。
對于第二類考生,可入圍學校考核。
所有入圍考生的高考成績(不含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第一批本科招生控制分數線。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5) 評估測試
學校考核將于7月4日前組織,包括綜合素質面試和體能測試。
綜合素質面試采用專家與考生“雙隨機”抽簽方式,全程錄音錄像。 應聘者的綜合素質檔案將作為面試參考材料。 主要測試學生的數學和邏輯、科學基礎(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以及興趣志向、創新能力、科學研究潛力、批判性思維精神。 綜合素質面試及格線為面試總成績的60%。 未達到及格線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體能測試是一項標準測試。 測試項目為:立定跳遠(男子),標準成績為2.05米; 一分鐘仰臥起坐(女),標準分25分。體能測試成績不計入學校考核成績。 體質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注:因身體殘疾、受傷等客觀原因確實無法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可申請免試(體能測試前須向學校提供有效證明)。
四、入學方式
(一)綜合分數換算方法
考生綜合成績是由高考成績和學校考核成績按照一定的計算方法折算而成。 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750)×8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滿分×750)×15%
注:參與轉換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包含政策加分。
(二)確定錄取名單
對于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寫的志愿和學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計劃,并根據其綜合成績確定預錄取名單。 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科(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物理)、外語的高考成績。
對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第二類考生不占用第一類招生名額。
錄取名單經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后,報省招生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學校將于7月6日左右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所在省份后續高考志愿錄取。 未錄取的考生正常可參加所在省份后續批次的志愿招生。
5. 培訓計劃
北京理工大學強基計劃主要選拔和培養愿意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綜合素質優良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 集中優質教育資源,為強基項目學生構建“價值觀塑造、知識培養、實踐能力”三位一體。 培養模式激發學生探索基礎學科的興趣和科研潛力。 學校對符合培養要求的強基計劃學生實行學士、碩士、博士銜接培養。 進入研究生階段后,學生主要接受強基計劃基礎學科的培養。 根據培養計劃,部分學生還可在高端芯片與軟件、智能技術、新材料、先進制造、國家安全等重點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領域進行培養。 開展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跨學科培訓。 具體轉專業及招生名額以學校當年公布的工作計劃為準。
【數學與應用數學】
瞄準數學學科前沿基礎問題,秉承“夯實基礎、提高能力、激發創新、德學并重”的拔尖人才培養理念,以數學研究為基礎以核心、前沿基礎理論研究和國家重大戰略問題為牽引,建立了一支以院士、教學名師為主的教學團隊,開設學士、碩士、博士銜接課程,開展小班級研討式教學,實行“數學導師+信息類學科導師”雙導師制,實施個性化培養計劃,突出理工結合。 加強國際育人合作,培養“志存高遠、道德嚴謹、創新包容、對時代負責”的數學領域領軍人才。
【應用物理】
面向物理學發展前沿和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秉承塑造理想信念、構建知識體系、培養創新能力“三位一體”的培養理念,建立了名師輔導、小班教學、強理工科、前沿賦能、本科、碩士、博士項目。 連貫創新的人才培養模式和實施個性化培養計劃。 培養一批數學功底扎實、創新能力卓越、思維方式先進、具有廣闊國際視野、在民族復興重大科學問題研究中發揮關鍵作用的物理學家,以及具有量子特長的物理學家技術、高新材料、高端芯片等重大戰略領域創新拓展領軍人才。
【化學】
立足化學國際前沿,圍繞新材料、國家安全、健康醫學等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結合北京理工大學化學學科特色,實行本科-碩士-博士銜接的培養模式師徒制、小班教學、大師主導培養,打造個性化培養方案,凸顯學科交叉和科教融合,培養學生具有強烈的家國情懷和廣闊的國際視野,優秀的科學文化良好的素養和科學思維能力,廣泛的數學基礎和扎實的化學基礎,優秀的實踐能力和突出的創新意識,使學生成長為熱愛科學、能從事化學及相關領域科學研究和教學的拔尖人才。
【工程力學】
面向力學領域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打造理論體系精煉、實踐技能過硬、認知螺旋式的專業知識體系和科研興趣濃厚、解決問題能力突出的研究學習模式,構建覆蓋學科高端人才和企業院校專家,擁有一支師資隊伍,打造教學、科研、校企“協同育人”創新實踐課程,培養扎實的力學理論基礎和優秀的力學理論基礎。工程創新能力,能夠從工程實踐中提取共性問題,形成指導關鍵技術突破的重要理論。 能夠在航空航天、新材料、先進制造、智能技術等領域從事相關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工程設計的拔尖創新人才。
【智能無人系統技術】
本專業依托機電學院和機械車輛學院培養,包括兩套培養項目。 機電工程學院培養方案圍繞智能無人系統重大需求,以培養智能無人系統領域領軍人才為目標,以人工智能技術為引領,以感知與交互、學習為核心理解、推理與決策、控制與協作等。該環節的基礎科學問題和核心關鍵技術,使學生掌握智能無人系統技術相關的基礎知識、人工智能技術的前沿趨勢和應用方法。在無人系統方面,加強知識與實踐的結合,培養具有智能無人系統能力的學生。 具有系統總體設計與論證、技術指標分解、工程設計與計算、系統綜合集成與驗證等綜合能力的創新人才。 機械與車輛工程學院培養項目旨在培養車輛運輸裝備領域的領軍人才。 堅持校企協同創新實踐、科研與教學有機互動的專業特色,構建學生創新能力體系,以車輛智能和無人技術為重點。 依托以院士、名師為核心的教育團隊,培養具有科學素養、工程素養和人文素養,在車輛承載裝備領域具有專業知識、創新意識和工程實踐能力,具有國際視野和能力的人才。運載火箭領域從事復雜系統設計、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管理的頂尖創新人才。
六、其他說明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 對于已建立省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省教育行政部門將考生電子綜合素質檔案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對于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收集報考當地中學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考生在擇校過程中偽造報名材料或者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強基項目報名、考試、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告省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機構。學生所在省份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招生資格。 取消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已入學者,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取消學籍。 畢業后被發現的,取消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中學要認真核實出具的材料。 如有欺詐行為,學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對于確認參加學校考核但無故放棄的考生,學校將通知學生所在省份教育考試機構并予以備案在完整性文件中。
(四)被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得轉入學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范圍之外的專業。 本科期間實行動態補流。 考核后退學的學生原則上僅限于學校強基計劃就讀專業對應的常規班級。 原則上不再選拔本科三年級及以上學生進行補充。
(五)學校對被錄取學生的入學資格進行審查。 對不符合錄取資格的學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六)學校不收取任何考試費用。 選拔考試期間產生的交通、食宿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七)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相關工作,未組織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八)本手冊未盡事宜的后續通知。 2024年教育部如相關政策發生變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為準。
(九)本簡章由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咨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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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網站:
請考生關注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站,學校將及時發布相關通知和注意事項。
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