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27 14:12:32作者:佚名
>>>西安理工大學2024年招生簡章公布
以下是2024年西安理工大學招生簡章的詳細內容,考生可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西安工業大學是陜西省人民政府、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共建高校,是陜西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陜西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流動站。英文名稱:Xi'an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簡稱XATU。學校類型:全日制公辦本科普通高校。
第三條 證書的頒發:
1.普通本科
在規定期限內達到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安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有關學位授予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學士學位證書。
2.中外合作辦學
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西安工業大學與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學聯合理工學院
學生完成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和教學環節,并通過畢業論文答辯,可獲得西安工業大學畢業證書和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學學士學位證書;符合西安工業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獲得西安工業大學學位證書。學生無需到國外學校留學一段時間即可獲得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學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法定注冊地址為陜西省西安市金華北路4號。學校實行分校制辦學,主校區為未央校區(西安市未央區學府中路2號,郵政編碼:710021)。
第五條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類型為:普通文理科、藝術、體育、高水平運動隊、貧困地區專項項目、內陸新疆班、中外合作辦學等。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七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根據國家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負責領導和開展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為校長;副組長為分管本科學院(教務處)和本科學生、就業工作的校領導;成員由本科學院(教務處)、校長辦公室、發展規劃處、就業處、財務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設在本科生學院(教務處),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工作和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規劃與招生
第十條 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經陜西省教育廳批準,各省(區、市)和各專業的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招生計劃和報考人數確定轉檔比例。順序志愿批次轉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平行志愿批次轉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二條 學校承認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國家政策加分,并根據加分后的分數晉升學生、確定專業。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一切高考加分和分數線不適用于不按省份和專業安排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三條 普通文科、理工科專業錄取規定:
1、對被錄取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分數優先、隨心所欲”的原則安排專業,專業不設差異,按備案分數從大到小排列。備案分數由學生生源地省級招生辦公室根據備案規則生成,為我校收到的考生電子檔中呈現的實際備案分數(含小數)。若備案分數相同,則優先考慮相關科目分數較高的考生。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與語文、數學、文科、外語比較;理工類考生依次與數學、語文、理科、外語比較。
未被志愿專業(類別)錄取,愿意調整專業(類別)的考生,學校將根據考生的報名分數、身體狀況、綜合素質及學校各專業報考人數等情況,安排其進入志愿專業(類別);未被志愿專業(類別)錄取,且不愿意調整專業(類別)的考生,學校將不予錄取。
2.內蒙古自治區實行“1:1招生計劃,按專業優先錄取”的錄取規則。
3.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應按照所在省(市)招生部門公布的最新專業選修科目范圍填報報名信息,按照所在省(市)招生部門相關招生政策錄取。
第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規定:
1.以專業課考試成績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原籍省份相應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分數線為標準,對已入檔考生,按備案分數線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備案分數相同時,按文化課總成績及排名依次從高到低錄取。
2.如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對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有特殊規定的,則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并結合我校錄取原則錄取。
第十五條 體育類專業招生規定:
考生高考文化科、體育專業科目成績均合格的,按體育專業科目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按文化科目成績和高考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六條 高水平運動員入學規則:
1.高考前,我校根據體育專業考試成績分布情況確定專業考試合格分數線2024年西安工業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并根據報名資格審查結果、體育單招錄取結果、招生項目及計劃等確定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名單。對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我校要求其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原籍省普通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80%。
2、高考成績公布后、報名填報前,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將專業測試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提供給我校,我校將根據考生體育專業測試成績(分數相同時,按《普通高等學校體育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專項考試辦法及評分標準》(2024年版)規定的高水平運動隊錄取同分數排序)按錄取項目和計劃對考生按項目、性別、崗位或分項進行排序,擇優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入圍考生人數不得超過我校運動隊招生計劃人數。
3.入圍考生請按照其出生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工作安排填寫報名表,我校按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高水平運動隊批次錄取學生。
第十七條 按專業類別錄取的學生入學后,第一階段按專業類別學習通識教育課程,第二階段按招生簡章中專業類別劃分的專業進行專業訓練。學生被劃分的專業即為學生專業。學生入學后第一學年第二學期按照《西安理工大學本科生專業劃分管理規定》開展專業劃分工作。
第十八條 西安工業大學—圣彼得堡理工大學聯合理工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由西安工業大學和圣彼得堡理工大學聯合舉辦的非獨立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本科專業為金屬材料工程(080405H)、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080202H)、自動化(080801H)。兩校教師聯合授課,修業年限為4年。學生在華完成4年本科學習,三分之一以上的課程由外籍教師授課。外方專業課程授課語言為英語。學生按照雙方法律規定完成入學考試并經考試合格后,取得西安工業大學和圣彼得堡理工大學學生學籍。 自愿報考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第十九條 預留規劃及使用:
1.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在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內,保留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總計劃1%的作為預留計劃。
2、學校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省高校生源質量和招生數量的不平衡。
3.預留方案使用堅持集體協商、會議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按照西安理工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執行。
第二十條 被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和有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對入學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體檢,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各專業招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制。
第二十三條:西安理工大學本科專業以英語授課為主,精通小語種的考生應謹慎報考。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當嚴格按照省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
第二十五條 學生資助政策:
學校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艱苦補助、學費減免等相結合的獎勵資助體系2024年西安工業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在新生報到時開辟“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1. 國家資助
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每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每年。
國家獎學金:一般困難學生每年2800元、特殊困難學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年3300元。
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其所在縣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金額最高為每生每年16000元。
軍隊服役學生國家教育補助標準:每生每年最高16000元。
2. 學校經費
學校獎學金:為鼓勵學生奮發上進,學校設立了十佳大學生、三好學生、學業獎學金等30余個獎學金名額,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8000元。
勤工助學: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創新創業精神,提升社會實踐能力,學校組織學生勤工助學,并按規定支付報酬。
3.社會支持
企業、兵器科研院所、校友在學校設立了近20個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名學生每年1000—3000元。
第二十六條 學校網站:
招生咨詢電話:
本科招生信息網站:
第二十七條 招生監督電話:
招生督導郵箱: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級相關政策相沖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級相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辦招生錄取事宜。對任何以西安工業大學名義進行違法招生宣傳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西安理工大學本科學院招生辦公室(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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