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12-25 09:25:25作者:admin2
長安大學掛科太多必須及時重修,補回之前成績不及格的科目的學分。 學習成績太差,達到一定的程度之后,學校會給學生及其家長發放學業警告書;學生在校期間,累計所得學分少于應得學分在17.5(包括17.5學分)學分以上的,可予退學處理; 學生到最后一學期期末(四年制學生在第八學期、五年制學生在第十學期)未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環節)和未取得畢業學分的,可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所得學分少于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總學分在17學分以下的,可暫作結業處理,暫作結業處理的學生可在處理后一年內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返校參加一次補考(補做),成績合格取得相應學分者換發畢業證書;暫作結業處理的學生也可申請延長學制一年。
(二)所得學分少于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總學分在17.5學分以上的,作結業處理或申請延長學制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