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13 17:14:45作者:佚名
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發〔2022〕3號)、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督促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河南師范大學《河南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招生辦法》等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科學選拔、分類復試,對德、智、體素質進行綜合評價,成績、潛力、表現并重,尊重考生意愿,分類排隊,擇優錄取,保證質量,按需招生,寧缺勿滿。
2、組織管理
河南師范大學化學化工學院復試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2023級碩士研究生的復試招生工作。
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成立“學科專業復審小組”,以學科帶頭人為組長,學科業務骨干為成員。 負責對參加復試的導師進行培訓,使導師充分了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科學、高效地組織復試工作。
面試小組由“學科專業復試小組”組成,負責對考生進行面試,并保存整個復試過程的音視頻備查。 每個面試組由5名(含)以上在職教師(一般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組成,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名,外語聽說能力較強的教師不少于1名。
三、復試分數線、復試名單及復試時間
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根據國家復試成績準確劃定專業分線。 考生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專業(領域)不得重試。
我院實行差距復查,差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生源充足的專業可適當增加,但原則上不超過150%。 我們學院招收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生。 復試成績原則上相同。
考生登錄河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網址:)查詢是否已進入復試。 我校將不再發出復試通知。
復試時間:2023年3月31日至4月2日為志愿考生復試時間,3月31日為考生報到時間,4月1日、2日為各科目復試時間。 在此期間,各學科確定復試時間和地點,并報學院研究生辦公室備案。
4. 積分政策
請參閱《河南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及研究生院官網《關于符合2023年碩士招生加分政策考生準備材料的通知》。
五、資格審查及要求
考生須在復試前準備好相應材料,按照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要求上傳提交,并接受資格審查。 所需材料中,所有考生均需提交第1-5項; 6-9項為補充材料,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交。 材料清單如下:
所需材料清單: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為學生證,階段取得學歷者為全部畢業證書);
3、加蓋公章的大學成績單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加教務處公章,非應屆畢業生加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2022年10月11日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2023年碩士研究生網上招生學歷及學歷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名單》中的考生,按通知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5、誠信復查承諾書。
補充材料:
6、符合退役軍人特殊計劃的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函》和《退役證明》;
7、有工作業績的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可提供工作業績材料;
8、專家推薦信;
9、畢業論文、科研成果、榮譽獎項。
提交補充材料時,請將材料掃描并按順序合并為一個PDF文件。
相關要求:
1. 學院將在復試前對考生上傳至系統的材料進行審核。 另外,考生報名參加各學科評審時須攜帶紙質上述材料。
2、資格審查時報考考生的學歷證書號、學位證號(應屆畢業生應核對學生證號)、身份證號、復試專業科目、附加考試科目等信息。
3、審核通過的考生信息報教育部。 一旦提交,信息將無法更改。
4、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5、復試過程中,每次考試必須安排專人核對考生身份。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前準備好“初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應屆畢業生還須出示學生證”等材料,以供核實。
六、復試內容、形式及分數構成
(一)復審內容和方式
以下三類考試1-3中,單項均為百分制。 參照其在復試成績中所占的比例相加即為復試總成績。 復試內容如下:
1、外語,考試內容包括聽力、口語和專業外語。
復試面試獨立部分滿分100分。
2.專業課程考試
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化學學科各研究方向專業課考試分為筆試和實驗操作。 非化學學科專業課程考試為筆試,滿分100分。
⑵ 專業學位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專業課程考試分為筆試和專業技能考試。 專業技能測試可能以實際情況為準,取消實際操作。 考試內容以面試的形式進行。 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分別計分,滿分100分。
3、綜合面試
主要考核考生綜合運用專業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思維判斷能力、行為表達能力、人文素養、心理素質等。面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打分,滿分100分2023年江蘇師范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平均分即為應聘者的面試成績(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整數)。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考核
主要考核候選人的實際表現,包括候選人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等。考核不合格的候選人不予錄取。 對于往年研究生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各科專業復試組”將負責在面試過程中加強對這些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
5、工作績效考核(非全日制專業學位)
對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進行績效考核,考核成績(滿分5分)計入面試綜合成績。 工作績效評分方法如下:
項目
評分
評論
榮獲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
或主持完成省(部)級科研項目
5分
工作表現總分不得超過5分。 同一項目得分較高或較低。
榮獲市級榮譽稱號
或主持完成市級科研項目
3分
榮獲縣榮譽稱號
或主持完成縣級科研項目
1 分
核心期刊發表論文
2分/篇
中國期刊
1分/篇
6.同等學術能力的附加測試
還有兩個額外的考試科目。 附加考試科目成績屬于資格考試,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復審方式為現場復審。 具體專業課程考試和綜合面試時間、地點請關注學院二樓大廳公告欄。
招生部門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二)樂譜構成
一、總分的構成
考生的總成績包括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 計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初試滿分÷100)×60%+復試成績×40%
2、各項目占復試分數的百分比
分類
專業類別
考試科目比例
外語
重新測試
主要的
重新測試
專業技能
可以測試
綜合的
面試
全部的
學位
1. 化學
2.藥房
3.化學工程與技術
4. 課程與教學理論
20
20
60
100
程度
1.材料與化學工程
20
20
20
40
100
2. 生物學與藥物
20
20
20
40
100
3. 學科教學(化學)
20
20
20
40
100
另外,化學專業進行專業復試時:531《基礎化學實驗操作》和535《綜合化學》分別占專業復試成績的85%和15%。 專業復試成績需將兩門復試專業課程按比例折算后進行四舍五入。 全部。
七、調整
調整政策將于稍后公布。
8. 等待入場
學院堅持“志愿優先、分類排隊、擇優錄取、公開程序”的原則:同一專業不同學科組按方向排序(包括: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材料與化學工程、生物和醫學),單科 各組按專業排序(包括:課程與教學理論、學科教學(化學)、藥學)。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提出錄取意見,公布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具有同等學歷,參加2門本科核心課程加試且單科加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2、專業課復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3、外語復試成績低于30分,或低于所報考學科類別(類別)復試基礎分數線(國家線)15分的,不予錄取。
4、面試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申請人不予錄取。
特別提示:
1、考生順序隨機抽取,實行每位學生評分制度。 分數嚴格分為科目和項目。 單科成績以百分比計算,然后根據權重折算成總分。
參加復試考生人數較多的學科可以組織多個面試小組。 各組面試方式、時間、考試難度和成績評價標準應統一。 面試過程中,面試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 評分前應召開面試組會議,討論考生的考試評價意見。 在計算候選人面試時單科成績時,取平均值。
2、轉學的考生須經錄取專業復試。 已參加原申請專業專業課考試的考生,轉專業可以決定是否再次參加專業課考試,但須重新組織綜合面試。
3、學院可將人事檔案和實績材料寄送考生錄取單位,全面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現,必要時可派出人員進行外部調動。 函授、對外轉送相關材料須加蓋考生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印章。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對于往年研究生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2023年江蘇師范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學院“復試招生領導小組”將負責在面試過程中加強對這些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
4、體檢:考生被錄取后,相應體檢具體情況另行通知。
5、入學時需確定畢業去向(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和學習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 考取碩士研究生的研究生以就業為目標。 非全日制學習模式僅限于部分專業學位(詳見招生簡章)。
全日制研究生:畢業后可選擇定向就業或非定向就業。 定向就業以定向就業合同為基礎。 人事檔案及薪資關系不會轉移至我校。 在被錄取之前,你必須與學校和用人單位簽訂有針對性的就業協議。 非定向就業是指研究生畢業后與用人單位之間進行雙向選拔的方式。 非定向就業研究生的薪資關系及人事檔案須轉至我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研究生。 考生申請碩士學位及所在單位出現的任何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我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檔案、薪資關系等不轉入我校,不享受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 國家政策如有調整,按國家規定執行。 學校學習時間另行通知。
2023年錄取的所有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學費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標準執行。 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享受的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具體參見《河南師范大學研究生獎學金制度實施方案(修訂)》) 2020]第5號)。
9. 其他
按照《高等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七版)》,加強公共場所管理,學院公共區域日常衛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落實公共區域日常通風、清潔消毒。
本方法由河南師范大學化學化工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