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19 17:09:14作者:佚名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材。 德、智、體、藝、勞綜合評價,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滿。
(二)堅持公平正義。 確保政策透明、程序規范、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檢查,突出重點。 考核在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突出思想品德、業務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外語聽說能力等方面。
(四)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切實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招生計劃
各招生學院下達的招生計劃包括晉升、稀土、國際產學研聯合培養、退役大學生、軍人等專項計劃。 招生過程中,學院未按照上級管理部門和學校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將撤回招生計劃并調整至其他專業。
3、復審資格
(一)志愿者候選人1名
1、學校遵守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廳關于碩士學位招生復試的相關文件要求,嚴格執行差別復試原則開展復試招生。
2、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初試成績進入復試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線)。 差額%確定學科(專業)復試成績和復試資格名單,報學校審核并向社會公布。
3、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初試成績達到國家標準的考生可參加復試。
4.“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重點人才計劃”候選人初審達到國家級水平的西湖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可參加復審。
5、初選“大學生退役軍人”專項項目考生初試總成績和單科成績須達到以下要求,才有資格參加復試:
學科類別
總得分
單科
(滿分=100分)
單科
(滿分>100分)
法律[03]
261
30
45
科學[07]、工程[08]
第251章
管理[12]
161
(二)調整人選
1.擬轉入人員的復試資格由學院根據擬轉入人員的專業素質、初試成績、在校綜合表現、創新實踐能力等因素確定,在符合教育部調整要求的前提下,并在調整平臺上予以公告。
2、申請同一學院同一學科(專業)、同一初試科目(如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公共管理、法律碩士等專業學位)的轉學考生同時,學院將根據考生初試成績予以優先錄取。 復試資格名單根據專業素質、在校綜合表現、創新實踐能力確定。
3.各學院應在調整平臺如實公布空缺情況,并根據調整考生參加的考生比例,按不低于120%的比例確定符合復試資格的考生人數復試中,歷年調整過考生的志愿者等。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優先錄取工程專業轉學人選(前三個專業代碼為085、086)。 初試成績達到國家級的考生可在我校申請轉學,我校擇優確定專項計劃。 調整考生復試資格。
5、我校不接受“大學生退役軍人”專項計劃候選人。
(3) 加分項
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加分要求的考生,所提供材料經學校審核并列入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單的,可享受加分教育之中。 沒有積累。 同時滿足兩個及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者給予加分,其加分計入初試總成績,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狀況。
四、復審工作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檢驗考生的專業基礎、業務素質、創新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 復檢人員要認真、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操作英語作文,樹立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增強紀律意識。 復試組應當嚴格按照公布的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組織復試,公平、公正、科學、合理地對考生進行網上考試。 獨立評定。
(一)復驗方法
學校采取現場復試和網上遠程復試兩種方式。 具體復試方式由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自主確定。 同一學科、同一專業原則上采用相同的復試方式。 確需采用混合模式復試的專業,須報學校批準,并對參加不同復試方式的考生進行統籌安排,保證考試流程、導師組成員、選拔的一致性和公平性。標準等
(二)復試內容
1.資格審查
各招生學院應在復試前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重點關注學歷認證不合格的考生。 應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試準考證(燕趙網下載)。
(2)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
(3)應屆生:報到后攜帶學生證; 下載《教育部學生身份在線核查報告》副本。
(4)往屆考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下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復印件。 因提前畢業或學歷認證不合格而無法網上認證的,須提供教育部頒發的《中國電子報名表》。 《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到國外取得學歷證書,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中心頒發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五)“退役大學生軍人計劃”候選人須提供批準入伍函和退出現役證明; 入選“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須提供《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報名表》。
(六)江西科技大學碩士學位復試錄取政治審查表。
(七)江西科技大學誠信復審承諾書。
(八)大學成績單(需加蓋公章)、外語水平證明等反映研究能力和創新潛力的材料。
參加現場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前提交上述材料的紙質檔案,包括相關證件復印件及原件,以供現場核查。 參加網上遠程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前按照學院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電子檔,并于學期初提交上述材料的紙質檔(相關證明復印件)須提交原件,并現場審核原件)。
(九)招收全日制、兼職考生時,必須簽署并提交定向培養協議。
2.心理測試
為全面了解考生心理健康狀況,建立考生心理健康檔案,各招生學院組織所有報考復試考生在綜合復試前進行心理測試。 考生通過掃描二維碼登錄并完成考試。 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測試,心理測試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3、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總分100分,其中職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共70分、外語聽說能力考核3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未得分)。 持續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職業素質和能力考核。 主要考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運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趨勢的認識和本專業的發展潛力。場地; 候選人可以提供證明其專業素質的支持材料。
(二)綜合素質能力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的培養潛力、創新能力和創新精神,學習、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者服務等)或學科(專業)外的實際工作表現,以及敬業精神、責任心等。紀律、協作、人文素質、禮儀等; 考生可提供證明其綜合能力的證明材料。
(3)外語聽說能力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是否掌握日常相關的外語演講、討論、報告等,能否相對自由地用外語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態度。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考核。 包括候選人的政治素養、思想表達、道德品質、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等。
4.筆試
(一)專業筆試
參加現場復試的專業必須參加專業筆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 參加網上遠程復試的專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專業筆試。 如果需要進行專業筆試,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測試題。 ,考試時間不少于1小時。 專業筆試必須嚴格按照招生簡章規定的科目進行。 出現選修科目時,考生在報名復試時必須進行報名。 專業筆試成績為100分。
(2) 附加測試
①專業加試【不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法律(非法律)碩士】。 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高職院校畢業生、國家認可學歷的本科畢業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網絡教育考生需額外修讀兩門本科課程與他們申請的專業相關的課程。 。 每科考試時間為2小時(網上考試時間不少于1小時),分數為100分。
②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參加管理類專業高考的考生,還需參加由專業所在學院組織的思想政治理論課考試。
(三)總分計算
1、復試總分為100分(部分專業復試滿分可由學院確定并報研究生院備案),由面試綜合成績和專業成績組成筆試成績各占50%; 未進行專業筆試的,面試綜合成績為復試總成績。
同等學歷人員及其他相關考生的專業附加考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管理類高考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課成績按一定比例計入復試總成績。
2. 總成績由初試和復試成績加權得出。 建議使用百分比計算方法。 原則上西湖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初試成績占權重的50%-70%,復試成績占30%-50%。 總成績的計算或換算方法由各學院制定。 ,報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在復試前公布。
五、招生工作
(一)各招生院校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初、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情況,確定錄取考生名單。
(二)各學科(專業)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對考生進行復試。 未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三)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復試不合格:
1、普通專業考生復試總分低于60分,特殊專業考生復試總分低于50分; 外語聽說能力考核,普通項目考生總分低于12分,特色項目考生總分低于9分。 (注:專項計劃指“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軍人”)
2、同等學歷考生及其他相關考生專業附加考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管理類專業聯考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課附加考試成績不合格。
3.未通過思想政治素質道德考核和政治審查的。
4.不符合學科(專業)規定的其他復試合格條件的。 各學科(專業)可根據學科特點提出其他復試通過要求,但須在復試前向考生公布。
(四)錄取排名。 第一志愿在線考生和轉學考生分別排名。 根據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總成績相同的,按照初試成績排名。
(五)調整擬錄取人選。 對于擬錄取我校的轉學考生,學校將及時在“全國碩士招生轉學服務系統”中設置“待錄取”狀態,考生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點擊“接受”。 考生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我校“待錄取”通知且聯系不上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六)擬錄取院校信息。 各招生院校應于復試結束后72小時內在學院網站公布復試結果及排名。 公開信息包括考生號、姓名、專業、初試成績、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總成績、學習方式、學院報到電話和電子郵箱、研究生院電話和電子郵箱、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
(七)考生體檢。 擬錄取考生到二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按照學校通知要求提交體檢報告。 提交的體檢報告應當客觀、真實。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下學期初將對新生入學進行集中體檢。 體檢不合格者,視情況取消入學資格。 體檢標準在《殘疾人教育條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取消乙型肝炎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中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體格檢查測試》(教辦〔2010〕2號)。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通知(教[2003]3號)執行。
六、信息披露
各招生單位要按照要求準確、規范、全面、及時地公開招生信息,并按照“誰公開誰控制”“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對公開信息進行審核和解釋。 各招生單位公開的信息包括:招生計劃、復試調整工作計劃、復試考生信息、擬錄取信息、咨詢申訴渠道等。監督電話和郵箱地址如下:
研究生院:0797-8312730,郵箱:
學校紀委:0797-8312746,郵箱:
七、時間安排
學校將根據上級機關復試工作總體時間表和學生情況,組織各招生學院有序開展復試工作。 各學院將根據本學院學科點生源情況和復試內容確定復試時間。 復試地點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確定。 。 學校復試工作時間初步安排如下(具體內容將根據復試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整):
1、3月下旬,各學院制定復試實施細則,報研究生院備案。
2、4月8日前完成1名志愿網上考生的復試工作。
3、第一批轉學考生復試工作將于4月中上旬完成。
4、4月22日前完成轉學考生的全部復試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采取現場復試的,必須落實校園公共區域日常衛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復試區域必須保持通風、清潔、消毒,并放置公共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 如果采用遠程復試,必須采用必要的技術手段和完善防止作弊的管理措施,并提前研究通過ChatGPT等人工智能技術防止作弊的有效措施。
(二)復試招生工作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重要環節。 各招生院校要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的要求,制定本單位復試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并嚴格遵守,規范工作流程,確保選拔工作。 整個過程公平、公正、公開。 調整涉及考生首選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的,須經所在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審核通過,確保科學性。
(三)實行回避制度。 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參加復試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有非直系親屬參加復查的,必須主動報告。
(四)實行集體決策機制。 在復試組對考生綜合評估的基礎上,各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要集體討論,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對結果負責。
(五)嚴格落實責任。 對違反招生規定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任何階段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違反考試紀律、作弊、隱瞞重要信息或者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和錄取資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承認了。 對被錄取的,取消其入學或者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教育部規定對錄取考生進行全面審查。 對弄虛作假或審查不合格者,將隨時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情節嚴重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各招生學院要優化考生服務。 要加強招生信息公開,提前公布復試調整和招生工作辦法; 開通考生聯系咨詢渠道,及時解答考生疑問; 如果采取遠程復試,要及時受理并幫助考生妥善解決復試過程中遇到的突發問題; 加強人性化安排和個性化關懷,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貧困地區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助。 確保投訴渠道暢通,公示咨詢電話和郵箱,經調查確認的投訴和投訴,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八)上述相關要求與上級部門最新要求不一致的,以上級部門最新要求為準。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九)聯合培養單獨招生單位按照本方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