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11 10:26:51作者:佚名
各試點大學:
高職院校2023年提前錄取工作要深入貫徹教育部有關考試招生政策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完善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工作要求確??荚嚢踩行?、公平公正。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主體責任
高職院校提前招生是國家教育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試點高校負責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要進一步完善學校招生工作領導機制,加強學校黨委組織領導,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檢查、協調、督促相關工作,分管負責人要帶頭指揮、嚴格落實。高職院校提前招生計劃須報校黨委研究和批準。
2.嚴格實行流程管理,盡力保證公平公正
試點高校要嚴格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浙江省教育考試院〔2016〕13號》《關于加強三結合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規定的工作規范,落實《關于印發<高職高專提前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浙教考院[2016]25號)等文件精神,實行細化流程管理。要科學合理確定學校報名條件等重要信息的審核程序。 、質量特色項目,確保合理合規、真實有效,及時公布審查結果。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規定,參照高考相關管理規定,細化完善安全保密、出題制卷、考試、答辯等各環節、全過程的管理。組織考試、閱卷、監督管理,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考試組織嚴格規范,閱卷錄取準確公正。要加強選拔、業務培訓加強考評人員和考試相關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嚴格落實“相關人員回避”和“違法評委黑名單”制度,所有參加考評人員必須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要加強對考評人員的獨立監督和監督,確??荚u工作安全有序開展。應由兩人以上對考生成績、名單等重要數據進行核對核對,確保數據準確無誤。要加強信息安全管理,確??忌鷪罂夹畔踩?。要加強做好各類工作痕跡的管理和歸檔,保證“回溯機制”有效運行,確保調查有據可查。
3.優化改進招聘方案,提高人才選拔質量
試點高校要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專業要求,探索創新綜合考核方式和內容,確保公平公正、科學可操作,加強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化運用,突出考試內容包括學科專業知識、核心素養、創新潛能、職業傾向等。要落實《新時代深化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要求,提高教育評價的科學性,采用綜合性、應用性、盡可能采用開放式的能力型測試題,實現價值觀導向、素養導向、能力導向、知識導向的綜合評價。
四、增強風險防范意識,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試點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穩中求進、分類指導、科學施策、確保公平,深入排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風險點2023年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網錄取分數線,及時整改改進。對涉及整改的,要及時整改。招生方式措施調整,要加強風險分析,借鑒同類高校調整經驗和風險化解策略,應對措施要有針對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并做好輿情監測和處置工作。預測。目前,我國疫情防控已進入常態化管理階段,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實行“乙類、乙級管理”,各學校要認真落實國家和地方關于優化校園環境的要求,加強考試防疫工作,及時完善考試防疫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加強備用場地、材料設備、人員準備,切實加強考試組織工作各環節的防疫措施,全力保障考試安全。營造安全、衛生、健康的檢查環境。
五、著力加強宣傳解讀,為考生提供細致服務
試點高校要完善信息發布機制,充分利用各類新媒體特別是政務新媒體,通過問答、圖文、動畫、直播、訪談等形式,及時、主動、精準發布考試招生相關信息。解答考生咨詢,主動回應考生關切,提供政策解讀、志愿者報名、信訪咨詢等服務。要優化考試組織流程2023年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網錄取分數線,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各部門要加強考試期間安全保衛、交通、飲食、住宿等全方位工作,營造溫馨的考試環境。
六、加強過程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各高校要建立健全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的督導檢查工作機構,對本校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嚴禁高等學校、內部學院(系、部等)及教職工組織或參與考前輔導、考前培訓;嚴禁以不正當手段招生、盲目、不真實招生。要及時公布高職院校提前招生辦法,按規定公開相關考生信息,向社會公開違規舉報電話和咨詢電話,安排專人接待。加強招生走訪,及時妥善處理招生訴求,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要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不準”、“三十不準”、“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 。對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中違反規定、違反紀律的,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有關規定處理有關事宜,并對相關人員予以問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及相關工作規定執行。
附件1:2023年浙江省高職院校提前招生試點高校名單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浙江商務職業技術學院、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浙江警察職業學院、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浙江旅游職業技術學院、浙江金融職業技術學院、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浙江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浙江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院、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杭州職業技術學院、金華職業技術學院、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溫州職業技術學院、臺州職業技術學院、嘉興職業技術學院、湖州職業技術學院、衢州職業技術學院、麗水職業技術學院、臺州科技職業學院、杭州科技職業學院、溫州科技職業學院、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浙江國際航海職業技術學院、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浙江農業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浙江育英職業技術學院、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紹興職業技術學院學院、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嘉興南洋職業技術學院、浙江橫店影視職業學院、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浙江裕翔職業技術學院、溫州商學院。
附件2:2023年浙江職業學院提前招生計劃表
原標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2023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