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12 11:06:24作者:佚名
2024年常州大學懷德學院招生簡章包含學院、專業、招生計劃、招生名額、報名條件、學費、宿舍條件、獎學金等信息,考生報名前務必了解。錄取名額不變,但因生源質量高可增加額外招生名額,一般不減少名額。考生在確定報考院校和填寫專業申請表時,應仔細閱讀2024年常州大學懷德學院招生簡章。
全國高校錄取分數線
全國各大專院校學費
常州大學懷德學院202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簡章
學校名稱:常州大學懷德學院
受教育程度: 本科
學校性質:私立普通高校
地址:江蘇省靖江市新港大道136號
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招生公開透明的原則,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學院全日制普通、藝術、定向招生計劃和南疆單獨招生計劃的招生工作。
1. 學院概況
常州大學懷德學院是教育部批準設立的獨立學院,學院坐落于美麗富饒的江蘇省靖江市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交通便利、環境優美、學習氛圍樸實,是一所花園式學校。學院師資力量雄厚,教學設施一流,現有7系2部共24個專業,涵蓋工、文、經、管、藝等學科,在校生1萬余人。學院以“責任”為座右銘,努力保障青年學子健康成長,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蘊和優良的育人氛圍。建院以來,學院已為長三角等經濟發達地區的機械、建筑、IT、貿易、設計等行業輸送了3萬余名高層次人才。
二、招生計劃
常州大學懷德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按照教育部要求,學校預留計劃不得超過今年學校總招生計劃的1%,以調節各地錄取生源不平衡現象。
三、外語教學要求
我院除以英語作為本科教學外,還單獨開設大學日語課程,供參加日本入學考試的非外語專業學生學習。我院對外語專業考生語言不做限制。遵守學生學籍管理相關規定。
四、考生身體健康要求
各專業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執行。對指南規定不予錄取考生的學校,視為不予錄取。學生入學后重新進行體檢2024年常州大學懷德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有異常者,按照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五、錄取規定
1.凡符合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江蘇及其他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達到所報專業的高考選修科目要求和合格考試要求。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達到所報專業的科目要求。我院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備案的有關規定。
2.普通類:本著“分數優先、隨心所欲”的原則,對通過備案的考生,按照備案分數從高到低進行錄取,若備案分數相同,則以語文、數學成績總和、語文、數學成績、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文科:考生高考成績、專業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份文科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高分至低分錄取,如分數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文化總分、總分錄取,按個人總成績、語文成績總和、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依次遞減錄取。
3.學校按理工科、文科、藝術科分類招生。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按照本省高考改革方案有關規定招生。
4.按照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工作要求2024年常州大學懷德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學院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督導的招生錄取制度,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遵循公平、公開、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錄取。
5、我院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執行獎金政策。
6.學院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確定轉專業比例,如出現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數量不平衡,部分專業無法完成招生計劃的,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可根據實際情況,經集體研究確定專業計劃進行調整。
7、我院以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學生綜合素質檔案資料作為調整高考考生專業偏好的參考。
8.以上錄取規則若與學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政策不一致時,按學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政策執行;如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調整,我校也將做相應調整。
六、收費標準
1.學費標準:學費按學分收取,根據省發改委、省教育廳《關于優化民辦高校收費管理的通知》(蘇發改費收發[2023]677號)規定,具體學費標準為:人文社科類理工科18000元/生/學年;藝術類20000元/生/學年;藝術類22000元/生/學年(注:根據提高學科質量政策,環境工程、電子信息工程、會計、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物流管理等6個專業學費在此基礎上增加10%)。
2.中介費標準:中介費按照新生中介項目總金額收取。
3、住宿費標準: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印發的《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宿舍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通[2002]162號),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具備收取相應標準條件。我校具體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00至1200元,住宿由學院統一安排。
VII. 證書頒發
學生在學院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完成培養計劃,經考核合格,符合學院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學院頒發常州大學懷德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院學士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頒發常州大學懷德學院學位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日期按頒發日期填寫。
八、招生咨詢方式
招生熱線:0523-85120288
監督電話:-85120053
郵政編碼:214500
聯系地址:江蘇省靖江市新港大道136號
電子郵件:
搜索網站: 學校網站:
招生網站:
九、其他
1、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及我院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如對各媒體摘編發布的章程內容存在誤解,以我院發布的完整招生簡章為準。
2、我院以前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抵觸的,以本章程為準,以前的政策、規定即行廢止;如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有關政策發生變化,以變化后的政策、規定為準。
3、學院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兵役學費補償、還貸減免、學業獎學金、社會獎學金、勤工助學、“綠色通道”等獎學金項目,資助方式多樣,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成才。
4、本章程解釋權歸常州大學懷德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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