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08 21:07:53作者:佚名
根據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的意見》(教發[2020]1號)要求,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選拔培養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經教育部批準,華東師范大學將于2023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又稱“華東師范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才華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提供后備人才。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有志于從事科學研究的人員以及今后相關領域的學術研究高考成績優秀。所有高中畢業生都可以申請。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基礎科學學科和國家緊缺人才的社會科學、人文學科領域,招生專業、選修科目、學科要求及招生計劃如下表所示:
招生省份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云南。天津、吉林、山東、湖南、重慶、云南僅招收理科專業。團體、福建、湖北僅招收文科團體,各省及專業招生計劃詳情請見報名系統。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專業組,并填寫該專業組的招生專業。文科專業組可填寫一到兩個專業,理科專業組可填寫一到三個專業,并填寫是否符合調整。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2023年4月12日至4月28日12時,考生可登錄強基計劃報名系統(網址:),按要求準確、完整地順利完成網上報名。
申請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同時申請其他大學。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候選人確認
考生須于2023年6月10日至6月20日期間進入報名系統,確認參加學校評估。確認不參加考核或逾期未確認參加考核的考生,將被視為放棄學校強基計劃資格。
(四)入圍學校考試方式
6月26日前(具體按照省教育考試機構提供高考成績的時間確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的高考總分,下同)須達到第一批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招生控制分數線(本科合并批次的省份,參照本省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和考生經確認參加學校考核的,學校招生計劃人數不得超過省、專業組招生計劃的4倍。根據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省考生名單。如果高考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五)學校評估
學校考核(包括面試考核和體育考試)暫定于6月29日至6月30日舉行,具體時間以學校招生網站公告為準。
面試考核:面試考核參照綜合素質檔案,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進行。整個評估過程將被錄音和視頻記錄。
體育考試:體育考試科目為坐姿前屈和立定跳遠。測試標準參照高中生體質標準。參加我校強基計劃體育考試的考生必須在考試期間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在考試當天提交保險憑證原件。考生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體檢的,須填寫《免體檢申請表》(見附件1),并提交申請表掃描件、證明掃描件三甲醫院出具的證明,以及學校考核時間前一周學校高中出具的證明。考生體育狀況符合教育部相關要求的證明掃描件(需簽名并蓋章)發送至我校招生郵箱。經我校審核同意后,考生免參加體測。考生報名參加面試時須攜帶上述相關材料原件備查。未經申請不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2023年鹽城師范學院招生網錄取分數線,將被視為自愿放棄我校強基計劃錄取資格。
學校以面試考核結果作為學校考核結果。未參加學校評估的考生不能被錄取為強基項目,并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強基項目資格。
(六)招生辦法
1.綜合分數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按高考成績占85%、學校考核成績占15%計算,即:綜合成績=1000×(85%×高考成績÷高考滿分+15%) ×學校考核分數÷學校考核滿分)。
2.確認錄取名單
根據考生填寫意愿和相關省份強基計劃招生計劃,按照優先順序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和專業根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綜合成績(含單科同分成績)達到我校報送的專業組全省最低綜合成績(含單科同分成績)。若重大計劃已滿,則進行專業效率調整。調整錄取,不符合調整的專業將被取消分類。
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暫定于7月5日前公布錄取結果。被正式錄取的考生2023年鹽城師范學院招生網錄取分數線,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后續批次高考志愿招生。
學校匯聚校內外資源,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學生培養,在品格培養、課程學習、名師指導、高質量國際交流、高級學術培養等方面,本科、碩士、博士連接培訓、學分制度和學術支持體系。多措并舉,享受學校卓越學院提供的各項資源(“強基計劃”學生自動進入卓越學院),保障“強基計劃”學生的高質量培養。
(1)挑戰更高難度、更個性化的訓練項目。學校在“強基計劃”中為學生設置了更具挑戰性的培養項目,包括全英語課程、榮譽課程等,強調思維與能力的雙重培養。學生可以根據個人發展需求,申請定制個性化培養計劃。
(2)小班教學和輔導制度。配備優質師資開展小班教學,選派校內外優秀教師作為導師。
(3) 高級學術培訓。學校開設重點實驗室,創建專項學術研究項目,并設置從大一到大四的高級學術培養計劃,促進學生提早進入實驗室、團隊、課題組,確保學生100%體驗完整的科研訓練機會。
(四)高質量國際交流。邀請國內外名師講學和開設高水平課程,支持學生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交流項目或科研實習。通過定制項目為學生在大學期間提供多元文化體驗。
(五)學士、碩士、博士學位銜接培養。實行學分制和公開選課制度。第三、第四學年,學生可以選修研究生水平的課程;強基計劃學生完成規定的本科課程并達到轉學要求,按規定直接進入研究生培養階段,鼓勵直接攻讀博士學位。
(六)階段性考核和準入退出機制。學校每學年對學生的興趣、志向、學業狀況、學業成績等進行全面檢查和全過程評估。考核不合格者,將退出“強基計劃”,不再享受“強基計劃”相關政策。
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學后原則上不得轉入相關學科以外的專業。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各省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由省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登記系統。對于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收集報考當地中學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對綜合素質檔案造假、大學考核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強基項目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并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并視情節輕重,取消三年內參加國家各類教育考試的資格。已入學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關規定取消其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中學要認真核實出具的材料。如有欺詐行為,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二)選拔、考試期間,考生交通、食宿費用自理。入圍我校考核的貧困家庭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路費保障和住宿補貼。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相關工作,未組織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四)招聘信息將通過強基計劃報名系統或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站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后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因未及時查看網站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如遇不可抗力,學校可能會調整考核工作計劃,并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告。
(六)如教育部或有關部門作出相關調整,我校將作出相應調整。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或者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一)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由華東師范大學強基計劃領導小組和招生領導小組領導,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我校對被錄取學生的入學資格進行審核。對不符合錄取資格的學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積極接受社會監督。
(一)學校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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