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師主要負責建筑的外觀、房屋平面尺寸的擬定、層高、挑檐、天溝等等細部的東西。
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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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5-14 18:53:20作者:admin2
機構工程師和建筑工程師的區別如下:
一、建筑工程師主要負責建筑的外觀、房屋平面尺寸的擬定、層高、挑檐、天溝等等細部的東西。
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負責項目報批報建中與建設局、消防局、人際辦、報批計劃以編制和報批文稿建筑部份的編寫;
2、負責設計與承包方的選擇工作;
3、負責建筑專業設計管理工作;
4、參與公司開發項目的前期策劃,對于開發項目的前期規劃,提出規劃建議,研究建筑類型、建筑密度、容積率、綠化率及市場銷售價位及前景,提出上面報告;
5、參與工程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審核建筑設計要點,評估設計招標方案;
6、參與擴初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審核工作,協調解決其它專業問題;
7、參加施工圖會審,經常深入工地、檢查施工質量、對于工程中出現的問題、配備有關專業,協調解決;
8、配備公司有關部門選定各種建筑裝飾材料;
9、負責施工中的建筑設計技術的配合;
10、參加屋面工程、門窗工程、樓地面工程裝飾工程的初驗和工程竣工驗收。
二、而結構工程師主要是根據已有的建筑圖紙進行建模分析,算出結構內力,然后配筋保證建筑的安全性。
一般來說,產品結構工程師的主要職責包括:
1、參與產品項目立項可行性調研,參與系統方案設計;
2、擬制結構設計方案和項目計劃,研究開發新結構新技術,,提升產品性能和質量;
3、承擔產品結構、零部件的詳細設計;
4、承擔樣機的研制、調試和相關技術;
5、公差分析和DFMA(面向制造和裝配的設計)檢查;
6、與制造工程師進行模具檢討;
7、模具樣品檢討、設計更改和零件最終的承認;
8、為EMI、ESD、安全和可靠性等各種測試提供機械支持;
9、解決產品開發中的問題、問題跟蹤以及與客戶討論技術問題;
10、為產品的量產提供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