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5-15 04:31:52作者:admin2
注冊建筑師,是指經考試、特許、考核認定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證書,或者經資格互認方式取得建筑師互認資格證書,并按照本細則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注冊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執業印章,從事建筑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備考注冊建筑師證書可以搜“找答案”備考!
建筑師是一種職業。建筑師接受工程投資方(即通常所說的甲方)的委托,對建筑進行建筑專業的圖紙設計,并協調整合結構、機電、工藝等各專業的圖紙,形成可供施工的圖紙提供給投資方。 建筑師通常為建筑投資者所雇傭并對其負責而不是建筑施工者。
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注冊人員。建造師的含義是指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綜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建造師注冊受聘后,可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建造師的職責是根據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對工程項目自開工準備至竣工驗收,實施全面的組織管理。
第一等:央企國企的建造師,比如中字頭,鐵字頭,各地省建,市建。前幾年這些單位證書數量已經完全滿足保資質的要求了,但是這些公司仍然在組織員工進行建造師培訓,就說明這些企業每年投標量非常大,自己的員工由于有社保能出場,投標操作起來也相當方便,而且中標后,由于管理相對私企規范,所以風險較低。
第二等:私企建筑企業的建造師,大部分私企雖然在資質業績上不如國企,但是證書比較容易轉出,所以這類建造師掛項目的機會較多,相對來說社保也能靈活轉入轉出,所以含金量較大,當然風險相對較高
第三等:非施工企業的建造師,比如監理,甲方,檢查單位。這類人員在226號文之前,如果沒有沖突證書,都會選擇掛資質,現在226號文之后,就只能選擇掛項目,所以含金量受損,但是一建可以作為專業知識的提升手段,同時也可以為跳槽轉型打下鋪墊。
第四等: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由于目前國家的各種打壓政策,這些人掛項目無論是社保還是出場,都會受到限制,施工企業也不太愿意,甚至直接放棄這類人的證書,而且這類人在選擇跳槽后,大多難以適應新的工作環境和強度,再加上缺乏施工經驗,含金量受損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