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5-18 16:12:37作者:admin2
報考教師證的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一、 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和小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專業、職業學校師范教育類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專畢業學歷在資格認定中視為不合格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高等學校資格者,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及其以上學歷,并應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初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對確有特殊技藝者,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二、 教育教學能力要求:
(一) 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二) 按照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標準》,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水平;
(三) 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在初中及以上學校從事教育教學的人員須補修教育學、心理學,并達到考試合格以上水平;
(四)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另外:
1、非師范類學生要取得教師資格,必須加試心理學和教育心理學,所以你準備復習參加教育部門舉辦的考試或者去考自學考試相關的科目。
2、教師證的考試屬于地方考試,但可全國通用,取得了任何地方都承認。
3、教師資格證只是從業證書,只要你能通過2(4)門理論考試,并且取得普通話合格證書,然后申請自己想要教的科目,那需要個試講,通過后,還要參加體檢,體檢合格后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專業資格證書。
考試情況及資格證的作用
教師資格證是國家對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人員的基本要求,是公民獲得教師職位、從事教師工作的前提條件。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實行的教師職業許可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教師法》明確規定,凡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沒有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不能聘為教師。教師資格法定憑證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教師資格證書, 在全國范圍內適用。
市教委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和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各區、縣教委(教育局)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非師范院校畢業或者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公民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或者其他教師資格的,應當進行面試和試講,考察其教育教學能力;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學校可以要求申請人補修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
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認定課程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報名方式為網上報名( 后去就近的教育局確認,10月考試。兩學(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成績合格后,提交兩學成績合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畢業證、身份證等材料報名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測試合格后就可以認定教師資格了,認定通過就可以獲得教師資格證書。
考試程序: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普通話(二乙以上,如果是英語和語文科目的話,需要二甲以上)試講 體檢 申報 面試 憑學歷證原件和復印件領取教師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