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5-18 19:05:16作者:admin2
一、 幼兒園教師資格證不分科目;
二、小學教師資格證分語文、數學、英語、社會、科學、體育、音樂和美術共8個科目;
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分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政治)、歷史、地理、物 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科技、歷史與社會、科學共15個科目;
四、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分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政治)、歷史、地理、物 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科技、通用技術共14個科目。
擴展資料:
教師資格證是教育行業從業教師的許可證。在我國,師范類大學畢業生須在學期期末考試中通過學校開設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并且要在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話考試中成績達到二級乙等(中文專業為二級甲等)以上,方可在畢業時領取教師資格證。非師范類和其他社會人員需要在社會上參加認證考試等一系列測試后才能申請教師資格證。
教師資格分(自上而下兼容):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小學教師資格;
(三)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以下統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四)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五)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以下統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以下統稱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七)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八)成人/大學教育的教師資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依照上款規定確定類別。
教師資格證書使用全國統一的編號方法。編號共17位,含義為:
證書編號的前四位為年度代碼,為認定教師資格年度編號;
第五、六位為省級行政區代碼,代表發證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采用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中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標準;
第七、八、九位是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代碼,代碼數字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
第十位是教師資格類型代碼(1代表幼兒園教師資格、2代表小學教師資格、3代表初級中學教師資格、4代表高級中學教師資格、5代表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6代表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7代表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第十一位是性別代碼,“0”代表持證人為男性、“1”代表持證人為女性(2009年以后頒發的教師資格證第十一位性別代碼為“1”代表持證人為男性,“2”代表持證人為女性);
第十二至十七位是序號代碼,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本年度內發放的所有教師資格證書按辦理的時間順序不間斷遞增統一編號。
教師資格制度是一種國家法定的職業許可制度。最早的教師資格制度發軔于1782年的美國佛蒙特州,后來西方主要國家也陸續確立教師資格制度。上個世紀中葉,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掀起一場聲勢浩大的教師專業化浪潮。
教師資格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依據是《教師資格條例》。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須依法取得教師資格。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教師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