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03 04:58:11作者:admin2
幼兒美術活動評價的目的是為了激勵幼兒,使他們對美術活動產生濃厚的興趣,提高幼兒對美的感受力和表現力。因此,在組織幼兒評價活動時,教師應該把自己放在與幼兒平等的位置上,尊重幼兒個人見解,不能把自己的見解強加給幼兒。幼兒對美術作品的理解在許多方面與成人顯然是不同的。教師和家長只有抱著欣賞孩子的童心、接受孩子的天真、愛護孩子的稚嫩的態度,才能真正發揮美術評價的激勵作用,促進幼兒使用美術語言表達自己對周圍環境的認識和情感的能力。 教師應正確認識幼兒的美術作品 在這個問題上,我們首先要了解幼兒畫畫為了什么。畫畫是幼兒的一種游戲,沒有任何功利性,是一種“手和有關材料互動后的軌跡”。特別是低齡孩子,信手涂來變是畫,畫出來看看像什么就說是什么,高興用什么顏色就用什么顏色,更談不上構圖之類。而兒童畫的魅力也往往在這不經意間的偶得,刻意追求的所謂“畫畫效果”常常顯得做作和趨向成人化。雖然教師經常要求幼兒“想好了再畫”,可又有多少孩子真的是先立意后動筆,考慮構圖色彩的呢?因此,不應該用評價藝術作品的方式去嚴格評價幼兒的美術作品。當然,既然是美術作品,就離不開色彩、線條、形象、構圖等等,但兒童畫更主要的是看有無童趣,看小作者表達了何種情感,有沒有創造思維的閃光點。 評價時應目標明確、重點突出 《幼兒園工作規程》明確規定了幼兒園藝術教育的總目標,即“培養幼兒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現美的情趣和能力”。對一次美術活動的評價,當然不能那么籠統,必須結合具體目標來進行評價和分析。而有的教師的目標意識不夠,評價時只好一概用“好不好?好在那里?”“你喜歡哪一幅畫?為什么?”來提問。這樣,幼兒的回答也就不可避免地說不到點子上,有時就白白浪費了時間。我認為,一次美術活動,教師應該有兩三個具體明確的目標,而講評時也組織幼兒圍繞著這幾個目標來進行,不必面面俱到,避免空洞無物。例如,大班繪畫課“小小建筑設計師”,主要目標是培養幼兒運用線條和幾何圖形組合來表現想象中的房屋、街道等,提供給幼兒的作畫材料僅是白紙一張、黑色水彩筆一支,講評時教師就引導幼兒看看誰畫得跟別人都不一樣,誰畫得房子好看(線條較平直、有蔬密變化,幾何圖形組合較豐富),而撇開了色彩方面的討論。 教師應合理安排評價時間,形式多樣 美術教學活動中我發現許多教師把評價安排在美術活動的結束部分,或全體集中聽少數幾個幼兒談自己對別人作品的感受,或把教師認為好的作品展示出來講解形式較單一。這樣組織評價活動,能發表意見的幼兒人數較少,大部分孩子被要求安靜地聽,使許多急于表達自己感受的孩子處于較長時間的等待狀態,甚至由于時間關系得不到表達的機會。評價時,教師往往請幼兒講講“你最喜歡哪一幅?”所以討論常常集中在少數美術能力較強孩子的作品上,很難“面向全體”。從時間上分析,有的孩子還沒完成任務,正埋頭工作,此時組織幼兒進行集體評價,教師要花力氣才能讓孩子們集中起來,并且幼兒的注意力持續時間很短,故效果一般、效率較低。我認為,此時教師可以對幼兒進行個別評價,結合本次活動目標、簡單扼要,而且面要廣。集體評價可安排在餐前的安靜活動時,也可以安排在晨間談話、下次美術活動的“導入”部分等,花三五分鐘時間,教師講講總體情況及表現特別出色或進步顯著的孩子,既評價結果也評價過程,還可以讓幼兒互相交流(分組或自由組合),找找自己及同伴的優點和不足。教師還應該對幼兒的評價作出評價,引導幼兒正確對待自己和別人。 總之,教師要盡量為幼兒創造表達的機會,讓每個孩子都學會評價、參與評價,要善于利用時間,采取多種形式,提高評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