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3 20:08:35作者:佚名
1.工作原理
1.全面評價、公平公正。科學設計考試方式和內容,加強對考生思想品德、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創新精神等的全面考察。嚴格落實安全保密制度和工作紀律要求,確保招聘過程中政策透明、程序公開,對錄取結果進行量化考核,確保錄取結果公平公正。
(二)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嚴格執行國家和重慶市招生政策,科學制定復試分數線,嚴守選拔標準,擇優錄取,嚴格考風考紀,確保招生質量。
(三)以人為本,優化服務。確保信息溝通暢通,準確向考生講解招生政策,及時發布考試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加強人性化安排和個性化關懷,妥善解決考生在考試錄取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突發情況。
二、組織結構及職責
1.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導博士生招生工作,決定重大事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實施。其職責如下:
1.研究生院負責全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組織安排,組織博士生初試題目設置、評卷、考試工作,制定各專業復試分數線。負責審核各學院(含重慶國家應用數學中心,下同)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并監督實施,審核復試結果、復試名單及擬錄取名單并統一公布。
2.紀檢監察處負責對學校博士研究生考試、錄取工作進行紀律監督,對期間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進行處理。
3.黨政辦公室負責協調博士研究生考試期間相關部門的工作。
4、宣傳處負責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的宣傳和新聞報道。
5.教務處為學校博士研究生考試提供課堂保障和班型調整支持,會同研究生院負責落實教育部提高教師培養博士生質量專項計劃。
6.保衛處負責博士考試期間考生進出校園的門禁管理,維護校園秩序。
7.信息技術中心負責博士考試期間的網絡支持和信息技術服務。
8、后勤與資產管理處負責博士考試期間的電力供應、現場協調和后勤服務等工作。
2.學校博士招生工作組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組負責全學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組長為學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直接分管負責人,紀委書記負責對博士生招生工作進行紀律監督。具體職責包括:
1.制定學院博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實施細則,報研究生院審核,并按要求及時公布。
2.按照有關要求選拔復審專家和工作人員,成立復審專家組。對復審專家和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
3、按照學校研究生自主出題管理規定組織開展出題工作,試題移交并按“機密”級別保管,確保試題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4.組織考生參加考試,審核、公布錄取名單,受理考生申訴。
5.對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各環節進行監督,制定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理招聘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
3. 評估方法
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試分為初試、復試兩個階段,均以現場考試形式進行,所有考生須按照我校和招生學院要求到校參加集中初試和復試。
四、考核內容
初試:英語及兩門商務科目筆試,每科3小時,滿分100分。
復試:對考生的專業知識、學業水平、思想政治素質、心理健康等進行全面考核。每位考生答題時間不少于15分鐘,滿分為100分。
五、考試時間及地點安排
1.初審時間、地點
1次
英語筆試:2024年5月11日上午08:30-11:30
商科課程筆試:2024年5月11日14:00-17:00
商科課程2筆試:2024年5月12日上午08:30-11:30
2. 地點
重慶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博雅樓。
(二)復試時間、地點
1次
2024 年 5 月 13 日全天。
2. 地點
在各招生學院進行,由學院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實施細則中具體規定。
六、評審程序
1.公布參加考試人員名單
我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網站上公布符合參加博士學位考試資格的考生名單。
(二)招生學院公布實施細則
各招生學院應當制定經研究生院審議通過的本學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三)組織初審
研究生院將組織初試、評分及成績錄入,初試成績將由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官方網站上公布。
4.復審名單公布
1、我校根據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確定各專業復試基本要求,達到我校各專業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即可獲得復試資格。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將由研究生院在官網統一公布。
2.復試采取名額形式進行,除招生數量不足的專業外,名額比例不得低于120%。
3.項目每門專業課程成績不得低于60分。
(五)組織復審
各學院組織復試,對考生進行身份、資格審查,嚴防“代考”,對復試全過程進行記錄。各學院提前準備充足的面試題目,為考生隨機確定復試和面試題目順序2024年重慶交通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并通過聽取報告或問答環節等方式充分了解考生情況。
VII. 擬錄取
1. 考核總分計算
考核總成績=初試業務課程一×30%+初試業務課程二×30%+英語×10%+重考成績×30%。
2. 入學規則
1.各學院按一級學科對考生總成績進行排序,按照各類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具體錄取細則由學院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實施細則中規定。
2.教育部師范類博士研究生協同質量提升專項、重慶市高校優秀教師攻讀博士學位項目專項單獨排序。
3.各專科招生名額滿員時,剩余的專科考生,如達到普通專科復試分數線,可按照學院制定的排名規則參加普通專科錄取。
4.重考成績高于或等于60分的申請人,為錄取合格人員,可考慮錄取;重考成績低于60分的申請人,為錄取不合格人員,不予錄取。
4.公布擬錄取名單
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院統一在研究生院官方網站上公布。
8. 信息披露
(一)擬錄取名單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名單如有變動,應說明變動情況,并公示10個工作日。未公示的,不予錄取。
(二)我校通過研究生院官網、學院官網、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公開或發送的一切相關信息、文件和信息均視為已送達。因考生個人過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九、檔案材料
(一)我校將向擬錄取非定向就業人員所在單位發函索取其人事檔案。
(2)定向培養畢業生獲得碩士學位,或擬報考定向培養的考生,或尚在工作合同服務期內的考生,須脫產學習貝語網校,并經定向培養單位或工作單位同意,簽訂《重慶師范大學定向培養博士生招收合同》,人事檔案無需調取。
(三)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專項資金的人員,須按照有關文件以及委托學校、我校與博士研究生簽訂的協議辦理。
(四)如因考生與指定培養機構(委托大學)就申請事宜發生糾紛,導致考生無法入學,其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10. 體格檢查
入學時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辦[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教辦[2010]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1.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審查,審查不合格者2024年重慶交通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12.工作要求
1.嚴格工作紀律
強化招生人員紀律和安全意識,不以任何形式泄露考試題目、未公布的考試成績、考生敏感信息,確保博士招生工作安全穩定、公平公正。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學院招生過程、程序和結果負責,復試專家組組長對復試過程、程序和結果負責。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有參加考試的直系親屬,不得參加當年博士招生工作。
2.加強監督檢查
研究生院會同學校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成立了檢查組,加強對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各環節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不規范行為。
13. 上訴和復議
我校博士生招生期間申訴、復議辦法如下:
研究生院電話:—65910997,電子郵箱:。
學校紀檢監察室電話:—65362471。
14. 候選人咨詢
研究生院咨詢電話:。
各招生學院詳細咨詢電話請參閱《重慶師范大學2024年博士招生學院聯系方式》。
15. 其他
1.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重慶市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本辦法由重慶師范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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