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16 16:31:57作者:佚名
為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嚴格按照招生程序,保證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二、學院概況
院校名稱:朔州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14186
學校性質:公立
學校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受教育程度:高職(專科)
辦學形式:全日制
錄取通知書發放人:王茂興 職務:院長
3.組織結構
1.學院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審查批準學院年度招生規章制度,確定招生政策和規章制度,決定重大招生事項。
(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同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3)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制定招生規章制度、編制招生計劃和日常招生工作。
四、招生計劃
學院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往年招生計劃、招生實際情況、畢業生就業情況等,統籌安排,確定學院各類別招生計劃編制,學院執行山西省教育廳批準、備案的各省(區、市)及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五、錄取規定
(一)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考生的德、智、體、美等素質進行綜合測評,擇優錄用。
(二)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以下簡稱《意見》)執行。
(三)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確定錄取比例,落實省教育主管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關于加減錄取分值的政策和規定。
(四)外語專業只招收英語網校頭條,煤礦技術專業、礦井通風與安全專業只招收男生,其他專業不設男女比例要求。
(五)錄取實行“學院負責、招生辦監督”原則,思想政治素質測評、身體狀況符合相應專業要求、立項成績達到專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院立項轉檔要求的考生,按立項順序、專業偏好、高考成績擇優錄取,專業偏好不設等級差異。
(六)文科、理科錄取學生按“志愿優先”原則分配專業2024年朔州陶瓷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若分數相同,平行專業錄取學生按排序錄取;若平行專業錄取學生總分相同2024年朔州陶瓷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理科錄取學生按數學、外語、漢語成績順序錄取,文科錄取學生按漢語、外語、數學成績順序錄取。
(七)藝術類考試合格者,按專業成績確定錄取分數線,專業成績相同者,按學業成績確定錄取分數線。
(八)對口學校的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錄取規定執行。
6. 學歷證明
經我院錄取,凡完成學業、考試合格者,畢業時頒發“朔州職業技術學院”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受國家承認,并通過教育部網上學歷學位認證進行電子注冊。
七、專業及學費
學院嚴格執行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學費4000元/年),不收取任何未經物價部門批準的費用。
招生專業:園藝技術、畜牧獸醫、動物醫學(寵物疾病防治方向)、煤炭開采技術、發電廠及電力系統、機電一體化技術、風電工程技術、光伏發電技術與應用、會計、電子商務、數字媒體應用技術、保險、大數據技術與應用、護理、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陶瓷制造技術、家政服務與管理、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供用電技術、食品生物技術、酒店管理、礦井通風與安全。
持續時間:三年
八、附則
1.新生入學時,學院將對其入學資格進行重新審查,如發現問題,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2)學校提供獎學金、勤工助學等形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還可以向家鄉申請助學貸款。
(三)本章程適用于學院全日制高職招生工作。本章程與國家、省招生辦公室相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省招生辦公室相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