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19 20:53:51作者:佚名
本文為西華師范大學2024年招生簡章整理,主要包括學校類型、辦學層次、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學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對大家有所幫助。
西華師范大學2024年本科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發[2024]2號)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西華師范大學是四川省屬重點大學,公辦本科院校。
第三條 學校全稱:西華師范大學(中文名稱)、CHINA WEST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稱)。
第四條 學校地址:學校位于四川省南充市,現設華豐校區(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師大路1號)、行政校區(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育英路76號)。
第五條 辦學層次: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主要實施普通本科、研究生教育,以及各類普通專科和成人本、專科教育。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六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方面的政策、規章制度,研究、決定招生方面的重大問題。招生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學校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及有關人員組成,主任為學校黨委書記、校長,副主任為學校分管招生、本科教學工作的領導。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和協調本專科學生招生工作,招生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和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組長為學校校長,副組長為院長,由學校分管招生和本科教學工作的領導擔任。
第七條 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實施學校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學校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各專業招生計劃的制定,依據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和辦學條件,綜合考慮各省(市、自治區)高考考生數量、畢業生就業情況、生源地情況,結合學校招生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生源計劃)編制的原則和方法。招生生源計劃由招生就業處提出,經學校批準,報四川省教育廳并經教育部批準后實施。
第九條 學校在四川省及以外省(市、自治區)招生計劃,將按照規定方式通過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同時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和《西華師范大學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招生簡章》上公布。
第十條 我校預留計劃不得超過本年度本科生計劃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嚴格按照我校招生規定執行。
第四章 入學規則
第十一條 按照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生主管部門督導”體制,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勞素質綜合測評,擇優錄取,招生工作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領導,實行遠程網絡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實行“平行選擇”的批次轉學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實行“順序選擇”的批次轉學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三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承認各省(市、自治區)給予的加分。
第十四條 我校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專業考生。學校大學外語課程以英語、日語為主,精通其他語種的考生請謹慎報考。
第十五條 普通專業招生規定
我校對通過錄取文件的考生安排錄取專業時,采取“分數優先”原則,不設專業差異,根據考生成績及專業偏好,按錄取分數擇優錄取,錄取分數相同時,按省(市、自治區)統一錄取;各省(市、自治區)未明確分數相同排序規則的,未進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文科按漢語、文科、數學、外語順序排序;理工科按數學、理科、漢語、外語順序排序。有“3+1+2”選修科目的省份,歷史學科排序為漢語、歷史、數學、外語;物理學科排序為數學、物理、漢語、外語;有“3+3”選修科目的省份,歷史學科排序為漢語、歷史、數學、外語。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分數較高者優先。
當無法滿足考生所希望報考的所有專業時,如考生同意專業分配2024年四川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學校將按照分數從高到低依次分配至未滿招收專業,未滿招收專業按照報考熱度從高到低排序2024年四川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但分配志愿的優先級低于非分配志愿。如考生不服從專業分配,我校將拒絕其申請。
第十六條 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規定
藝術、體育類專業承認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組織的文化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考試機構的備案規則執行。
對通過錄取文件的考生安排專業(類別)采用“分數優先”原則,不設專業差異,根據考生成績及專業偏好,文化、專業成績達到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后予以錄取。【四川省體育類專業考生學業成績要求比四川省省控分數線高50分(公費師范生除外)】,按分數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分數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學業成績、外語、語文、數學成績按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當考生希望主修的專業無法全部滿足時,如考生同意專業分配,學校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將考生分配到尚未分配的專業。如考生不接受專業分配,我校將不予受理其申請。
建議報考我校舞蹈、舞蹈表演專業的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七條 我校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及相關補充規定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和學籍管理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核,對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的新生,將組織專家對錄取專業進行重測、復試,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貝語網校,學校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處理,直至取消錄取。
第十八條 我校對內蒙古籍考生實行“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偏好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我校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招生專業、高中學業成績考試科目要求、學生綜合素質檔案資料使用等事宜,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第二十條 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對今年招生政策有特殊政策的,按各省(市、自治區)最新政策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頒發
第二十一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代理收費應當按照規定項目收取,并本著學生自愿、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原則收費。
第二十二條 四川省公費師范生和四川省本土優秀教師在校期間免收學費、住宿費,享受在校期間生活補助。具體政策按照四川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生修滿學校規定的課程、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學校頒發《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西華師范大學;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校頒發《學士學位證書》,學校名稱為西華師范大學。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校體育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項目、推薦運動員等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的有關規定和學校體育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項目、推薦運動員等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五條 我校招收四川省公費師范生、四川省地方優秀教師特長生、四川省地方高校藏、彝語1類預科(含特殊教育預科)、少數民族預科等其他類型學生,相關事宜按照上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學校按照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獎勵、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