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24 08:22:16作者:佚名
第一條: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落實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綜合改革方案,結合學校辦學優勢和人才培養特點,選拔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綜合素質高、具有創新精神、有職業潛力、熱愛醫學事業的優秀學生。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溫州醫科大學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招生工作應當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招生工作實行“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溫州醫科大學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重點高校,具有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現有臨床醫學、基礎醫學、藥學、生物醫學工程一級學科博士點和臨床醫學、醫學技術專業博士點2024年新疆醫科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1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7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設有臨床醫學、藥學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學校有30個本科招生專業,涵蓋醫學、理學、工學、管理學、教育學五大學科門類。學校形成了從本科生到碩士生、博士生、博士后,從全日制到成人教育,以及留學生及港澳臺學生教育的全方位、多層次的人才培養體系。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六條 溫州醫科大學成立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校“三合一”綜合評估招生工作。教務處招生處是組織實施“三合一”綜合評估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合一”綜合評估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 選拔錄取工作應當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為200名,具體招生類別、專業、計劃、選修科目范圍見表1。
表1 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
第五章 報名條件和方式
第九條 注冊基本條件
凡符合2024年浙江省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各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高中階段綜合素質測評成績達到B級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屆生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為P級及以上)即可報名參加。
第十條 評選條件
本次評選分為兩個類別,每位考生限報考一個類別,并須符合該類別所屬專業(類別)的選修科目要求。
(一)申請臨床醫學專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達到96分以上;
2、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在91分以上,且符合特殊人才特殊條件之一的人員(特殊條件具體規定請參見我校三結合招生報名系統)。
(二)填寫醫療相關類別,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達到91分以上者;
2、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達到86分及以上,且符合特殊人才特殊條件之一的人員(特殊條件具體規定請參見我校三結合招生報名系統)。
(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計算及核算方法:
總成績=A的數量*10+B的數量*9+C的數量*7+D的數量*4。
上述第十一條報名條件所列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以報名截止日所取得的成績為準(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數據為準)。
第十二條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線報名。考生登錄溫州醫科大學本專科招生網,按照網上提示的“三合一”報名流程完成報名手續,并提交相關材料掃描件或清晰正確的照片。考生無需另行郵寄紙質材料。報名材料不齊全視為無效。
具體材料如下:
1.加蓋二級學院公章的《溫州醫科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入學申請表》(網上報名后申請表自動生成);
(二)高中階段所獲符合報名要求的獎勵證書原件,或由高中校長簽名并加蓋高中公章的獎勵證書原件掃描件(僅可上傳3個獎勵);
(3)身份證掃描件(縱向)。
第六章 資格審查
第十三條 學校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分類審核,考生可登錄溫州醫科大學本專科招生網“三位一體”綜合評價系統查詢是否通過審核,并憑網上報名號繳納費用。
第十四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報考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錄取前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錄取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撤銷或者收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提供虛假的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騙取證件、學歷證明、榮譽證書等,獲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
(二)在綜合素質測評和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信息,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用他人名義入學、替他人考試或者獲取優惠待遇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七章 付款
第十五條:通過資格審查并取得筆試資格的考生,需繳納報名費140元/人。逾期未繳納報名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繳納方式以具體通知為準。
第八章 綜合質量檢測方法
第十六條 筆試和面試
1.綜合素質測試“三位一體”分類別組織筆試和面試。
(二)根據筆試成績,按各類別招生計劃數1:4的比例確定進入綜合素質測試面試考核階段的考生名單(如最后名次相同,則兩名考生同時入圍)。筆試成績僅用于篩選,不計入綜合測試成績。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未達到該類別招生計劃數4倍的,不安排筆試,所有考生直接進入綜合素質測試面試考核階段。
(三)綜合素質測試面試考核階段按類別分組進行,面試主要考核學生的綜合素質、職業素養和職業潛力,滿分為100分。各階段面試成績折算為面試總成績,計入綜合測試成績。具體面試流程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未按照規定時間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者貝語網校,視為自動放棄(綜合素質測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綜合素質測試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納入綜合素質測試入圍名單。
第十七條 綜合考試結束后一周內,考生可通過溫州醫科大學本專科招生網查詢考試成績,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本專科招生網公布,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九章 時間安排
第十八條 時間安排
1.考生報到時間:3月4日上午8:30—3月17日下午4:00。
2.考生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時間:4月8日。
3.網上支付時間:4月9日上午8:30至4月15日下午4:00。
4、考生須于4月17日上午8:30至4月19日下午5:00期間打印綜合考試通知。
(五)綜合質量測試時間:4月20日至4月21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第十章 錄取原則和方式
第十九條 綜合素質測試入圍的考生,須參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高考)。入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中考)成績、學校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按一定比例合并為綜合成績。填寫普通類別提前錄取申請時2024年新疆醫科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須將“溫州醫科大學”作為第一志愿填寫。所填專業申請須符合表1所列類別要求,不得跨類別申請,須符合專業選修科目要求。
第二十條 報考臨床醫學專業考生,高考成績不得低于2024年浙江省專升本控制線;報考醫學相關專業考生,高考成績不得低于2024年浙江省專升本控制線以下20分。
第二十一條 根據入圍考生意愿,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分數線。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學業水平測試(中考)成績(折合滿分100分)×20%+綜合考試成績(折合滿分100分)×20%+高考總成績(折合滿分100分)×60%”。
溫州醫科大學中考成績換算表(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考生期末成績為準)見表2。
表2.2024年溫州醫科大學學歷考試(高中畢業考試)成績換算表
學術考試水平
積分
10 分
9 分
7 分
4 分
第二十二條 學校按照各招生類別招生計劃按1:1比例設定校內備案基線,按照“分數優先、平行志愿”原則擇優錄取。專業之間不設級差。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按單項成績和分數高低排序。單項成績排序為:面試成績、高考總成績(分數相同的,按高考排名數排序)、學業水平考試(中考)成績。考生綜合成績不能滿足所填專業偏好時,如考生愿意接受專業調整,學校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將其調整至同一類別的空缺專業;若仍不足,則對備案基線以下的考生,按照分數高低依次調劑至未滿專業,直至填滿名額(調整后考生的選修科目須達到轉專業選修科目要求)。
第二十三條 如果某招生類別報名人數未達到該類別計劃招生數的110%(小數四舍五入),則該類別的錄取名額將控制在報名人數的85%以內(小數四舍五入)。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指南》,按規定對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和復檢。
第二十五條 按“三結合”專業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享有與按普通招生錄取的學生同等的轉專業機會。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溫州醫科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接待考生和家長的電話、信函和來訪。
學校網站:
學校本科及專科招生網站:
咨詢地址:溫州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郵編325035)
咨詢電話:-86689885、0577-86689900(傳真)
第二十七條 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學校有權酌情調整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溫州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