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26 08:42:28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了保證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河北省河北省新能源職業學院
第三條 受教育程度:大專
第四條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學校地址:河北省杏臺市寧晉縣濱河西路58號
第六條 學校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河北省教育廳
第七條 學生在學院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的,由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的專科學位證書(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八條 學校簡介:
河北省新能源職業學院是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納入全國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河北省首所新能源領域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校園環境優美,綠樹成蔭。學院規劃占地面積約610畝,總建筑面積約31萬平方米,可容納1萬余名學生學習生活。校園以“光伏+”為核心,致力于打造以新能源為主導、零碳排放為亮點的能源體系,樹立應用與教學并重的低碳智慧校園典范。學校已建成多場景光伏、風光儲一體化、可再生能源冷熱供應、能源與碳管理運營中心等項目。在這片綠色美麗的校園里,同學們可以盡情享受新能源帶來的精彩生活。學院不僅傳承知識,更引領新能源的未來。
學院秉承“厚德載物、知行合一”的校訓,致力于打造新能源產業的人才智庫2024年邢臺應用技術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為我國乃至世界新能源產業建設提供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支撐。
第二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九條 河北省招生2024年,學校面向河北省招生,招生專業有綠色與低碳技術、光伏工程技術、新能源材料應用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軟件技術、大數據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健康大數據管理與服務、大數據與會計、電子商務12個專業。
具體錄取名額以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十條 河北省教育廳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監督全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項,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有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入學規則
第十二條 實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程序公開、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三條 檔案移交比例:按照河北省規定的檔案移交比例,從分數高到分數低進行移交。
第十四條 我院在報送材料、錄取學生時嚴格執行河北省優惠獎勵政策。
第十五條 執行河北省招生規定,對已錄取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在總成績(含加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對考生參加考試的外語不作限制,但學生入學后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進行授課。
第十七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須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的有關要求。報考綠色低碳技術、光伏工程技術、新能源材料應用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健康大數據管理與服務等專業的考生不得為色盲、色弱。
第十八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其入學資格和身體狀況進行審查,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符合入學要求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學費:綠色與低碳技術、光伏工程技術、新能源材料應用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為13800元/年;新能源汽車技術、軟件技術、大數據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健康大數據管理與服務、大數據與會計、電子商務專業學費為12800元/年。
住宿費:2000元/年/生。
第六章 貧困學生獎助學金資助辦法
第二十條 按照教育部規定,學院對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設立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獲得教育部頒發的榮譽證書;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對勤奮好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院設立國家獎學金貝語網校,每年評選一次,資助標準為2200-4400元/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家鄉助學貸款,最高資助金額為8000元/年。
此外,學院還設立了JA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JA獎學金分為四個等級:1.誠意獎學金金額為8000元/人;一年級以高考成績為依據:高考成績達到河北省本科控制線以上;二、三年級按上一年度考試成績發放獎學金,名額與一年級同。2.樸實獎學金金額為5000元/人;一年級以高考成績為依據:高考成績在河北省本科控制線以下20分以內(含);二、三年級按上一年度考試成績發放獎學金,名額與一年級同。3.崇敬獎學金金額為4000元/人;一年級學生按照高考成績發放:高考成績須在河北省本科控制線下40分(含)以內;二、三年級學生按照上一年度考試成績發放獎學金2024年邢臺應用技術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名額與一年級學生相同。 4、感恩獎學金金額為每人3000元。一年級學生按照高考成績發放:高考成績須在河北省本科控制線下50分(含)以內;二、三年級學生按照上一年度考試成績發放獎學金,名額與一年級學生相同。
第七章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