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15 17:34:27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優秀人才選拔渠道,促進學生素質教育全面提高,貫徹落實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精神,按照根據河南省教育廳教[2019]80號文件的要求2024年鄭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我院2019年實行單獨招生。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制定本章程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制定。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高職(專科)學生自主招生。
第二條 我院招生工作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鄭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辦學性質:民辦
第六條 學校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 學校國家標準代碼:14062
第九條 學校地點:河南省鄭州新區商都街東段1933號
第十條 辦學特色:學院始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遵循高等職業教育規律,以就業為導向,以教學為中心,以專業建設為核心。它通過教學、管理、服務、環境來育人。人們。經過多年的不斷發展,學校形成了以工科為主網校頭條,工、管、經、藝協調發展的專業體系。牢固樹立教學中心地位,建立了院、系兩級教學管理體系,采用“教與學一體化”、“勤工助學、在職實習”等先進教學模式。 、項目驅動”。經過多年努力,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工作水平顯著提高。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我校設立單獨的招生領導小組2024年鄭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由院長擔任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長擔任。下設招生工作組、命題考試組、紀律檢查組。檢查組及其他工作組。考核錄取中的重大問題,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 我院紀委負責對個人招生工作進行監督。紀檢部門對自主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指導,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對象、考核方式和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條件的報考人員。
第十四條 符合2019年河南省高等學校對口招考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對口招考”)條件的報考人員。
第十五條 報名、考核對象和考核方式。
報名和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監督和指導下進行。考核科目包括文化基礎考試和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考核地點位于鄭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一)考生報名
2019年,凡參加我院高職院校單招的考生,均通過網上填寫報名表。填寫時間為2019年3月19日9:00至3月22日18:00。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請,只能填寫申請表。普通高校考生應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并填寫志愿表。
(二)文化基礎綜合評估
文化基礎綜合考核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每科滿分100分,總分為300分。評審時間為2019年3月31日上午9:00至11:00。
(三)職業技能考試
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為3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適應能力、職業潛力、職業認知和道德修養。
(一)職業適應性測試(測試對象為普通高中畢業生)
考察考生的專業能力、心理素質、觀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主要考察和了解應聘者的基本素質、職業傾向和志向、言談舉止、語言溝通能力、適應能力等。
(二)職業技能考試(考試對象為相應招聘應屆畢業生)
測試內容分為職業潛力測試和職業技能操作兩部分。職業潛力測試占100分,職業技能操作占200分。
(三)職業潛力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的科目、內容、方法以河南省招生委員會備案的為準。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文化基礎綜合評估、專業潛力和綜合素質評估成績之和,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并列報考的原則,即成績優先,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按照職業潛力和綜合素質評估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英語成績排序。錄取過程中不會進行專業調整。
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院獨立招生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并予以公示。公示后,報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 4月下旬,錄取學生名單將在我院招生信息網站公布。
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有關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考;未被我院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考。
第十七條 招生工作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的學院組織實施。考生被錄取后,不再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和相應的入學考試。通過單次入學考試入學的學生,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學生享受同等待遇。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考。
第十八條 考生入學時的身體要求。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要求。
第十九條 新生注冊及資格審查。
1.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高中畢業證書、身份證、準考證。
2、新生入學后,資格審查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安排進行。考生在報名、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或者身體狀況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要求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條 收費標準: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每位考生的學費為7800元/年。藝術類考生學費為7600元/學年。 2019年秋季入學新生收費標準按2019年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獎勵、助學金和貸款的設置:我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以下獎勵和資助措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完成學業,也可以享受學院提供的困難補助。學院設有勤工助學崗位,使學生在參加社會實踐的同時可以獲得經濟支持。
第二十二條 我校未委托任何校外中介機構或個人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對于中介機構或個人冒用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希望廣大考生和家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上級政策制定。學院此前有關招生的要求和規定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學院招生辦公室。
學院地址:河南省鄭州新區商都街東段1933號
郵政編碼: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