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7 22:05:50作者:佚名
一、招聘對象及應聘條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社會人員(含2013屆上海學生畢業生);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品行良好,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特殊崗位學歷適當調整; (詳情請參閱《上海市公安局文職人員招聘簡章》)
(六)197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的;
(七)本人、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無違法犯罪記錄,無被開除公職、開除處分的記錄;
(八)具備擬任職務所需的資格和工作能力。 其中英語作文,招聘崗位明確要求專業工作經歷,應聘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工作經歷。 (詳情請參閱《上海市公安局文職人員招聘簡章》)
2. 考試報名方式
(一)招聘職位查詢
本次向社會公開招聘105名上海市公安局文職人員的具體崗位、考試科目、資格條件等,詳見《上海市公安局文職人員招聘簡章》。 8月12日起,可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21世紀人才網”()進行查詢。
(二)報名方式
1.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8月15日10:00至2013年8月19日12:00。網上繳費時間為2013年8月15日10:00至2013年8月19日18:00。報名網站為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和上海市“21世紀人才網”。
2、應聘者在報名時應根據自身情況以及擬應聘職位的資質和專業要求,填寫應聘職位。 愿意接受工作調整的,可在報名表上注明。
3.實行告知承諾制度。 報考時上海公安文職待遇,考生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2013年上海市公安局文職人員考試報名信息表》。 申請人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 若所填寫的個人信息不真實或不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擔。
4、完成網上報名并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10:00至18:00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市“21世紀人才網”、上海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下載9月17日并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方式及內容
(一)本次考試內容包括“基礎資格考試”和“計算機應用考試”。 報考車輛駕駛崗位的上海公安文職待遇,只需參加“基本資格考試”。 考試不指定復習書籍。 考試范圍按照《2013年上海市公安局文職人員考試大綱》執行。 考試大綱將于2013年8月12日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市“21世紀人才網”、上海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二)考試預計于2013年9月20日至21日舉行,具體時間請參見準考證上的時間表。
(三)考生應當按照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四)應聘物流事務崗位,持有C牌(不含C2)以上機動車駕駛證的,以單獨加分的形式計入考試成績(加分10分)。 一旦發現應聘者對項目有虛假陳述,將立即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
(五)考試合格線根據崗位組報考情況,與招聘崗位數按1:3的比例確定。
考生可于2013年10月12日10時后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市“21世紀人才網”、上海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查詢成績。
(六)考試合格者,資格審查合格后進行面試。 應聘技術支持崗位的人員在面試階段將接受相應的崗位技能測試。
(七)面試結束后,根據應聘職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候選人。 綜合成績計算如下: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四、公示及人員招聘
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在上海市公務員網、上海市“21世紀人才網”、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世紀人才網)公布,為期一周。 經公示且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由市、區人才服務中心所屬派遣機構按照規定程序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本市文職崗位工作。公安機關試用期為2個月。 文職人員在試用期內應當接受崗前培訓和試用考核。
5、招聘咨詢
具體崗位薪資待遇詳見《上海市公安局文職人員招聘簡章》;
詳細招聘政策請參見《2013年上海市公安局文職人員招聘政策問答》。
政策咨詢熱線:32511358
考試咨詢熱線: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在線支付咨詢熱線:×6
監控電話:
特別公告。
上海市公務員局
上海警察局
2013 年 8 月 12 日
附錄:
一、2013年上海市公安局文職人員招聘政策問答
2.2013年上海市公安局文職人員招聘簡章
3、2013年上海市公安局文職人員招聘考試、檢察助理員、法院系統輔助員招聘考試問答
4.2013年上海市公安局文職人員、檢察系統、法院系統輔助書記員招聘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