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11 14:44:14作者:佚名
市監辦〔2022〕1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貝語網校,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旅游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2年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3號),2022年全國演出經紀人資格考試定于2022年9月17日舉行。為切實做好資格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01
注冊要求
(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全國演出經紀人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技能和道德品質;
3.具有高中、中專以上學歷;
4.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全國演出經紀人資格考試:
1.因違反考試紀律、擾亂考試秩序等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2年的;
2.違反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條例,被認定為文化市場嚴重失信主體的。
02
報名程序
全國演出經紀人資格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流程包括提交報名信息、繳納費用、下載準考證等。
1.提交注冊信息
2022年7月5日9時至2022年8月5日17時,考生可通過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督服務平臺考試報名系統()提交報名信息。考生須按照考試要求和平臺提示如實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白色背景)及符合要求的本人身份證掃描件。上傳信息材料具體要求見考試報名系統。
考生上傳的信息及資料將用于考試通過后制作準考證、考試入學驗證及資格證明。請確保所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因填寫個人信息錯誤而導致無法參加考試、證書信息錯誤等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2.付款
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后,即可登錄考試報名系統繳納費用全國演出經紀人考試,繳費截止時間為2022年8月5日17:00。考試總費用為130元/人(各科目繳費標準為65元/人,不接受單科考試及繳費)。考生完成繳費后,報名信息不可更改,報名費不予退還。
3. 下載門票
自2022年9月9日9時起,考生可登錄考試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未繳費的考生視為放棄本次考試資格,不能下載打印準考證。
03
考試科目及考試大綱
全國演出經紀人資格考試為閉卷考試,是全國統一的計算機化考試。考試科目包括:科目一《思想政治與法律基礎》和科目二《演出市場政策與經紀實務》。每科考試時間為60分鐘,兩科共120分鐘。在120分鐘的考試時間內,兩科連續進行,科目之間不休息。2022年全國演出經紀人資格考試大綱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下載。
04
考試時間
2022年9月17日 10:00-12:00
(主題一:10:00-11:00)
(科目二:11:00-12:00)
05
考試中心設置
全國演出經紀人資格考試在全國各直轄市、省會城市(省會城市)均設有考點,考生報名時可選擇考點,報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最終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信息為準。跨地區報名的考生需關注所報考城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在多地重復報名。
06
考試成績公布
考生完成兩門科目并提交試卷后,系統將自動顯示考試成績。文化旅游部將根據考試成績確定及格分數。兩門科目成績均達到及格分數要求的,考試成績視為及格。自2022年10月19日上午9點起,考生可登錄考試報名平臺查詢當期考試及格分數。
07
證書頒發
考試通過的考生請密切關注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督服務平臺證書發放公告,并在規定時間內申領演出經紀人資格證書。
08
其他東西
一、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須嚴格遵守考場各項防疫要求,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試防疫要求將根據各地疫情情況動態調整,請考生隨時關注考試報名系統及當地考場相關通知、公告。
2.文化和旅游部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對考試組織工作作出相應調整,并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港澳臺居民申請條件
1.中國公民中具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資格的,報考全國演出經紀人資格考試,應當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報名;臺灣居民報考全國演出經紀人資格考試,應當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報名。
2.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演出經紀人資格考試其他條件與內地考生相同。
(三)申請須知
全國演出經紀人資格考試由文化和旅游部組織舉辦,沒有指定教材、不組織培訓,也無權授權任何單位開展演出經紀人資格考試相關的報名、培訓等業務。
09
工作要求
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演出經紀人資格考試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要把防疫工作放在第一位,落實考試責任,嚴格考試紀律。
1.堅持防疫優先。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認真落實疫情防控有關要求,根據本地區疫情防控實際情況和考生人數,協同衛生、疾控、公安等部門,協調組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科學精準落實防控措施。
(二)落實考試責任。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嚴格落實考試責任全國演出經紀人考試,確定責任部門和分工負責人員,負責全國演出經紀人資格考試相關溝通聯絡工作,派員到場進行考試檢查,及時處理、報告突發事件。
(三)嚴格考風考紀。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違反考紀違規行為發生,對違反考紀違規行為依法及時處理。
請知悉。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