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10 16:12:40作者:佚名
2022年東華大學藝術類專業各省錄取分數線
東華大學的錄取原則是什么?
第十二條 東華大學招生工作堅持“學校負責、招生辦督導”的原則,由教育部統一領導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 東華大學承認教育部及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符合國家政策的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取最高分,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及分數不適用于不按省份或專業安排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非藝術類專業,東華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報考人數,按照教育部規定確定轉學比例。順序志愿填報批次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平行志愿填報批次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直轄市)按高考改革方案有關規定執行。
東華大學認可各省立案規則,對東華大學插班線以上學生,按照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含內蒙古)提供的立案分數線(含各省招生考試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確定的高考加分項目)從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專業偏好依次錄取。專業偏好之間不設分數差,即分數優先。如考生立案分數相同,則依次比較考生數學、語文、外語分數;如考生仍分數相同,則考慮偏好。如以上情況完全相同,東華大學將采用預留方案錄取。
東華大學錄取線上考生所填專業無法滿足,愿意接受專業調整且符合錄取要求的,可調整至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不接受專業調整或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錄取。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第一志愿考生不足的,省招生考試機構可在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名額100%的范圍內填報非第一志愿考生名額,仍不足招生數量,采取自愿填報方式。自愿填報仍不足的,我校可將剩余招生計劃分配至招生數量充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
第十五條 東華大學藝術類、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高校專項、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以臺灣高考學科能力測試成績錄取臺灣高中畢業生、大陸高校錄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等專項招生工作以及第二學士學位、大陸新疆高中班、大陸西藏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和港澳臺僑學生錄取工作2024年臺灣東華大學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2024年臺灣東華大學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按照教育部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及東華大學發布的相應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六條 東華大學英語專業限于精通英語的考生,日語專業限于精通英語或日語的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有關要求執行。其他專業考生入學后將以英語作為外語進行學習,部分課程將采用英語授課,使用英文原版教材。
第十七條 東華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準原則上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及其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考生填寫按專業類別錄取的專業申請表,應當填寫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專業類別名稱及其代碼(代碼);考生填寫按專業錄取的專業申請表,應當填寫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專業名稱及其代碼(代碼)。
第十九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的選修科目,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教育部規定和我校要求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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