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16 09:29:39作者:佚名
2018年四川職教師資和高職班對口招生錄取分數線和政策
錄取
普通高校職教師資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其錄取時間分別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省招考委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略多于計劃數分別劃定各專業類職教師資和高職班的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職教師資和高職班第一志愿和征集志愿均按“位次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原則投檔,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投檔成績達到相應類別、相應層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未錄取考生中,首先分專業類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順序從前到后進行檢索,一經檢索到計劃未滿額的學校,即向該校投檔。在對考生排序時,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則按單科順序及單科分數高低排序:專業綜合(或技能考試)、語文、數學、英語。調檔比例均設定為100%。對已投檔考生,招生學校自行決定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專業,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工作,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處理。學校將預錄取考生名單提交省教育考試院,經核準并打印錄取名冊,加蓋省招考委錄取專用章后,作為考生被正式錄取的依據,學校據此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錄取新生。
根據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職業技能考試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76號)規定,未參加技能考試的考生,對口招生不得錄取。
(一)在錄取時,下列考生可享受加分,達到學校調檔線的向學校投檔,供學校審錄:
1.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20分。
2.烈士子女加20分。
3.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加10分。
4.2016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下列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加5分:
(1)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國家有關部委授予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的考生;
(2)獲得縣(市、區)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公民”稱號、市(州)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勇士”稱號、省人民政府表彰獎勵的“見義勇為英雄”的考生;
(3)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跡,經省錄取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同意給予加分的考生。
(4)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在規定級別的運動會中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或達到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并參加省組織的統一測試(具體要求和辦法另文規定)達到相應標準的`考生。加分的運動項目限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和羽毛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