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28 20:36:18作者:佚名
一、工作原理
(一)堅持“按需招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缺余優先”的原則。 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教育”理念,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復試工作必須全面衡量,以德為先,在德、智、體、藝、勞等方面綜合衡量的基礎上,考核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創新能力、綜合素質要突出。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復審工作必須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范、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要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三)堅持“集體討論、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的原則,保證復審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民主性。
2、工作組織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審議相關政策,指導學校復試招生工作。 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各學院負責實施。
(二)各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實施細則,指導學科復試組開展相應考核工作。 復試招生詳細實施細則請參見各招生學校(中心、實驗室)網站。
(三)各學科成立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實施復試評估工作。
(四)學校成立復試檢查工作組,按照有關規定對各學院復試招生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各學院開展復試工作。
3、復試分數線
(一)各學院綜合考慮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以及相應的差別復試比例,設定復試分數線,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對于初試成績符合基本要求、生源充足的專業,復試差異率一般不低于120%。 對符合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招生人數低于招生計劃120%的學科、專業,應安排全部合格學生參加復試。
(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計劃的得分線根據國家相關政策、生源地等因素綜合確定。 詳情請參閱相關院校復試招生實施細則。
(三)學校不接受專項復試。
4、復試時間
第一志愿考生:3月下旬至4月上旬完成復試。 具體時間由各學院(中心、實驗室)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考生調整:復試將于4月中下旬完成。 具體時間由相關學院(中心、實驗室)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五、復試形式
學校對志愿考生和轉學考生采取分批復試的方式。
原則上二本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年,所有希望參加??考試的考生都將參加現場復試。 對有特殊要求的非全日制專業,經學校批準后可采用網上遠程復試。
對于考生調整,擬采取在線遠程復試的形式。
六、復審工作落實情況
(一)資格審查
凡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學院(中心、實驗室)規定的時間內提交資格審查所需的以下材料:
1、初試準考證。
2、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打印在一頁A4紙上)。
3、候選人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
復試前,考生必須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并自覺遵守。 復試結束前不得泄露、傳播復試試題內容及其他相關信息,誠信參加考試。
4. 學生身份和學歷證明。 新生需提供學生證或帶有驗證碼的《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 往屆學生應提供畢業證書或帶有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境外)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學位證書》)。
5、“退役大學生軍人”特選項目候選人還須提供《入伍批準函》和《現役退役證明》。
6、“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須提供《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人選報名表》。
7、各學院(中心、實驗室)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
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復試; 不符合規定或者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其復試資格。
(二)復審費
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在復試前繳納復試費。 收費標準為100元/人。 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能參加復試的,已繳納的復試費用不予退還。
(三)復試要求
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進一步完善復試考核評價機制,促進高層次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 堅持綜合評價、以德為先,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人才培養目標貝語網校,突出考核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精神和綜合素質。 根據選拔需要,復試階段必須采用筆試、面試、實驗、實操等綜合選拔方式。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格考核是復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錄取的重要依據。 各培訓單位必須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學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守法律法規等。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素質和能力
考試根據考生在校期間的素質和能力(考生以往的學習成績、一貫表現、科研能力)和面試成績進行綜合評價。 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運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趨勢和在本學科領域發展潛力的認識。專業領域、外語聽說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管理類高考考生加試的思想政治理論課將在專業課中進行考查。
3、綜合素質和能力
主要考察學生在學科(專業)外的學習、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者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 敬業精神、責任心、紀律(遵紀守法)、協作精神和心理健康; 人文素質; 舉止、表情、禮儀等
4.同等學術能力的附加測試
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參加復試前須額外選修兩門與所申請專業相關的本科課程,且科目不得與初試相同。 附加測試為筆試。 申請(035101)法學碩士(非法律)、(125100)工商管理碩士、(125200)公共管理碩士、(125601)工程管理碩士的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無需參加考試。 補考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補考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四)復查結果
復試滿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復試(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其中,外語成績、專業素質與能力、綜合素質與能力在復試成績中的權重由學院根據專業特點和要求確定。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量化計入總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總分
考生的總成績按照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的一定比例計算。 具體算法:
1、初試成績為500分:總成績=(初試成績÷5)×X+復試成績×Y
2、初試成績為300分:總成績=(初試成績÷3)×X+復試成績×Y
X為初試成績權重,Y為復試成績權重。 全日制研究生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非全日制研究生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50%。
7. 體檢
現場復試的考生在校醫院進行體檢。 收費標準和程序以校醫院當時發布的相關通知為準。 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的考生,須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向擬錄取院校提交近三個月內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 體檢要求按照《2024年全國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第六十三條執行。 體檢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擬錄取資格。
八、錄取原則
1、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未參加復試或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政治審查(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評價)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4. 同等學歷附加考試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5、未公布的考生不予錄取。
6、“大學生退役軍人專項計劃”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候選人將在專項計劃中單獨排名錄取。
9. 調整
我校調整工作計劃于4月初開展。 請繼續關注貴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
十、信息披露
各招生院校將公布復試招生實施細則、復試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號、初試各科成績等)、專項計劃考生和國家政策加分需在其網站備注中注明)和復試結果等。
學校將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調整工作辦法、專項計劃復試成績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并公示擬錄取名單不少于10個工作日。
11. 政治審查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應致函考生所在單位,獲取考生的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核意見)和實際表現,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狀況。 信函提交的候選人實績材料須加蓋候選人個人檔案或者所在單位人事政工部門蓋章。 審查合格者,發給錄取通知書; 未轉入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不予發出錄取通知書。
十二、違規處理
考生應誠信復試,并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 提前仔細閱讀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及各學校、學院(中心)發布的相關信息。 復試內容屬于國家秘密。 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錄制、復制、傳播與復試相關的內容,不得在相關科目考試結束前泄露試題信息。 對有違反規定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法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處理。高等學校”等規定的,取消其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錄取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審核。 復試不合格的,取消其學籍; 情節嚴重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13. 其他
1.學校未委托任何單位、個人或機構代理招生。 在此,提醒各位考生提高警惕性和能力,對一些社會辦學機構或非法網站進行識別和判斷,以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切實維護自身權益。和興趣。
2、各學院(中心、實驗室)將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懷和幫助。 對于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請及時與報考院校聯系。 學院將加強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二本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年,幫助困難考生及時解決問題。
3、復試錄取階段考生的報名信息不得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