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07 17:51:12作者:佚名
學校全名:安徽外國語大學
受教育程度: 本科
學校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院校
學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縣紫蓬山風景區森林大道2號
1. 專業及課程
注:最終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安徽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二、注冊
申請條件
完成2024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并取得考生號的安徽省三年制及以上中等職業學校(含中等技術學校,下同)畢業生(具有中專學歷),(不含普通高中舉辦的綜合班),包括受過中職教育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職工、失業人員等。
志愿者申請
考生可于2024年3月21日10:00至2024年3月25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表,每位考生可選擇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報名,報名流程詳情請見省考試院網站公告欄()或省考試院微信公眾號。
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成功后,須于2024年3月23日上午9:00至3月29日下午16:00期間提交學籍證明。
1.中職畢業生須在我校招生網下載填寫《安徽外國語學院招生考試中職學校資格審核表》(見附件1),填好報名表后聯系學校,學校蓋章,本人身份證原件(正反面),以上兩份材料(中職學校資格審核表、身份證原件)掃描生成pdf文件(命名格式:姓名+2024對應錄取證書),學校對學生學業成績進行嚴格審核,匯總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統一出具《**學校2024安徽外國語學院對應招生考試考生匯總表》(見附件2),生成PDF文件(錄取證書、學籍表、匯總表)打包后發送至我校招生指定郵箱:
2、往屆畢業生須提交中職畢業證原件(內頁)、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加蓋畢業學校公章的學籍復印件。將以上三份材料(中職畢業證原件(內頁)、身份證、學籍表)掃描生成pdf文件(命名格式:姓名+2024屆往屆對應錄取學籍證明),發送至我校對應招生指定郵箱:(郵件主題命名格式:姓名+2024屆往屆對應錄取學籍證明)(往屆對應學校學籍證明)。
3.我校將于2024年3月29日至3月30日進行中職招生資格審核,考生可于3月31日登錄我校招生網查詢報名資格審核結果,審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專業。理論考試和專業技能考試。未按時或按要求提交報名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須提供上述材料的紙質版(加蓋畢業學校公章),供我校留存。
學校考試繳費及準考證領取
1、凡經我校考試合格的考生,須于4月1日10:00至4月3日16:00之間完成網上繳費,報名費按皖發改價費函[2024]28號文件規定為120元/人。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考試資格,不安排參加專業理論考試和專業技能考試(具體繳費流程以我校招生網對應招生中職畢業生報名繳費指引為準)。因此,如不參加專業理論考試和專業技能考試,報名費不予退還。
2.領取文化素質測試準考證:按省考試局規定時間登錄,自行打印文化素質測試準考證。具體安排及操作辦法請關注省考試局網站及微信公眾號。
3.報考我校的考生繳費成功后,請于4月10日至12日期間登錄我校招生網,按提示登錄查詢、打印學校考試準考證。
三、審查
1. 考試內容
1.定向招生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評價方式,考試內容以教育部頒發的現行教學大綱和專業教學標準為準,其中文化素質考試內容參考統一的《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大綱》,職業技能考試內容參考《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對應招生理論與技能考試考試大綱》(2024年版)。
2、文化素質部分與專業技能部分總分均為750分,其中文化素質滿分為300分(語文、數學各120分、英語60分);專業技能滿分為450分(專業理論200分、技能測試250分)。
3、文化素質測試為語文、數學、英語綜合測試,文化素質測試成績達到省級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參加職業技能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包括專業理論測試和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分數為150分,技能測試成績150分以上為合格,150分以下為不合格。
2024年入學考試內容
2. 考試時間及地點
1.文化素質測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2024年3月10日上午9:00至11:30,考點分布在各市、縣、區,考點信息可在文化素質測試準考證上查詢。
2.職業技能考試時間:
注:職業技能考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業績公告及審閱方式
1.文化素質測試
考試成績由省考試局統一公布,具體查詢方式請關注省考試局網站及微信公眾號。
2. 職業技能考試成績
(1)結果查詢:
考生可于4月14日起登錄安徽外國語大學招生網查詢專業理論考試和技能考試成績。
(2)成績審核:
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可登錄我校招生網下載《安徽外國語學院2024屆中職畢業生對應招生考生成績核查申請表》(見附件3),于4月15日16:00前提交成績核查表,申請表需發送至我校招生辦郵箱(),我校將進行收款核查,逾期不再受理申請。成績核查僅限于查缺補漏、錯漏,不嚴不松,如成績核查結果有誤,將反饋給考生,如正確,將不予反饋。
四、入場條件
1. 入學規則
按照省有關文件要求和實施細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由我校統一組織招生。
1、文化素質測試須達到或超過當年省級及格分數線安徽外國語學院學費,專業理論不單獨計分(無缺科、無單科零分),技能測試須達到或超過及格分數線(及格分數線為150分)。
2、我校在保證生源質量的前提下,按照文化素質測試、專業理論測試、專業技能測試(含鼓勵加分)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安徽外國語學院學費,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按專業理論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文化素質測試的順序按科目和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面試合格者我校直接錄取。若有多名考生各科成績相同,且排名靠后的,將進行加試。
(二)計劃調整規則
對于因人數不足而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將剩余計劃按照其他專業未錄取人數比例分配給有足夠人數的專業,錄取規則同上。
3. 錄取結果
我校將于4月16日前在招生信息網公布各專業錄取分數線及擬錄取名單,并在公布后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五、鼓勵政策
(包括該類考生的資格審查和錄取程序)
1.免試入學
1.近三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中獲得銅牌及以上,在全國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世界技能大賽、世界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大賽獲獎選手可免試入學,如免試人數超過計劃數,則該專業招生計劃將相應調整。
2.近三年在教育部主辦或協辦的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的考生,或當年在安徽省教育廳主辦或協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獎但未列入全國性大賽的考生,在全國性大賽中名列前三名且獲得一等獎的考生,報考相應專業,并填寫我校參加文化素質測試且達到省級最低控制分數線,經學校面試合格的,可直接錄取。具備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資格但因不可抗力和非個人原因不能參賽的考生,可參照本條執行。
申請免試的考生請提前下載《安徽外國語大學2024年函授入學考試免試及加分申請表》(見附件4),將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和申請表送至所在地市級教育局審核后在申請表中提交。考生應于2024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前將上述材料及申請證明以PDF格式發送至我校指定郵箱(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免試申請證明材料.pdf)。
符合鼓勵政策第一條規定的考生,可免試入學。申請免試入學的考生須經學校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經學校審核無異議,方可入學。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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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鼓勵政策第二條規定條件且經審核通過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面試通過者,經公示無異議后直接錄取。審核、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仍可參加專業理論考試和技能測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敬請關注我校招生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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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政策加分
工作期間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稱號或工作滿三年且取得相關專業高級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報考相應專業時可在總分基礎上加10分,加分不累計。
申請加分的考生可從我校招生網站()下載《安徽外國語大學2024年函授入學考試免試及加分申請表》(見附件4)并提交證明材料(縣級以上勞動模范稱號證明或證書、工作滿3年且具有相關專業高級技能水平證書)PDF掃描件,于2024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之間發送至我校指定郵箱(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加分申請證明.pdf),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申請政策加分的考生網校頭條,經學校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審核無異議,即可獲得相應加分。招生網:()
免試(加分)錄取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及內容必須準確、真實,如有弄虛作假,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并由考生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六、相關事項
1.獎、貸、補、免政策:
享受與高考學生同等的獎、貸、補、免政策。
(二)身體健康要求:
應符合教育部、衛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的要求。
3. 學費:
費用按照在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備案的標準收取,費用標準如有變化,以安徽省發展改革委最新核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四)學籍管理:
學生在規定時間內辦完入學手續后,應當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和學校有關規定辦理學籍登記,做好學籍管理工作。
(五)資格審查: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嚴格按照招生政策、錄取標準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進行認真審核,如不符合要求或有弄虛作假、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6. 頒發證書:
學生按照教學計劃完成規定的課程,經考試合格,學校將授予相應專業的學士學位。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安徽外國語大學。
七、其他說明
(一)
相關招生考試及錄取信息將通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安徽外國語大學()等渠道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學校不再另行通知,如因信息不明造成損失,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
對在報名、考試過程中違反規定的考生及相關工作人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和教育部相關文件等嚴格處理;涉嫌違法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規定,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三)
我校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堅決杜絕我校教職工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輔導機構教學、講課等活動。對借用學校名義進行違法招生宣傳、培訓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