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25 15:51:43作者:佚名
高建學院1周前
大家知道,幾乎每天都有人問我們類似的問題。我們驚訝地發現,很多人都這么說:
我們不知道你從哪里聽來的這句話,也不知道中國第一個翻譯這句話的人是誰,我們只想說,如果翻譯水平不夠好,那就算了,如果是故意翻譯錯的話,那可就太傷人了!
不管是誰翻譯的,這句話在中國已經流行到難以想象的地步,很多電影甚至用這句話作為臺詞:
我們都說毒雞湯,毒雞湯,而這句話可能是目前最毒的一碗雞湯。
雖然它確實能起到一定的安撫作用,但實際上卻助長了很多不好的事情。
那么這句話從何而來呢?很多文章、很多人會告訴你,這是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休伊特說的。
但我們想向大家澄清的是,我們搜遍了所有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信息,沒有找到一個叫 Hennett 的人!是不是很可怕?這句名言竟然是一個不存在的人說的?
唯一接近的人是這個家伙:
他的名字的正確翻譯是:Gordon Hurt,而Hewnet其實是一個錯誤的翻譯。
他是美國人嗎?看看老爺子的穿搭就知道了:
顯然,這不是美國人的裝束。是的,他是英國首席大法官。當然,從他的裝束來看,他已經很老了。他出生于 1870 年,死于 1943 年。
他這么說過嗎?抱歉,沒有!
我們都熟悉一句話:“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我們分析說,該句子有兩個來源,理論上可能是拼接+修改的。
原句1:延遲的正義不等于否定的正義。
原句2:正義永遠不會太晚。
我們來看第一句話:“遲來的正義非正義”。這句話是誰說的,現在很多法律界人士猜測,原文中并沒有這句話。嚴格來說,這也是一句“修改過的”法律格言。目前,一個廣為流傳的“傳言”版本,是這位老先生曾經說過的一句話:
他叫威廉·埃瓦特·格萊斯頓,也是英國人,曾擔任英國財政大臣和首相。當然,他也是個古人,出生于1809年。他好像說過這樣一句話:“拖延正義就是不正義”
這句話算是最早、最接近原句的了,什么意思呢?跟我們的“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正好相反!
正確的翻譯是:延遲的正義不等于否定的正義!
這句話也算是打臉了,老頭子的意思很明確,正義不能遲到,遲到的正義就是不正義。
如果我們想追溯得更遠,我們可能必須回到猶太法典《米什納》,這是一本非常古老的書,可以追溯到公元前 1 世紀到 2 世紀。
有一章叫做《Pirkei Avot》,很難翻譯。我只能說這一章是關于父親的。內容如下:
其中有一句話:刀劍之所以來到人間,是因為正義的遲延和正義的否定。
大致翻譯為:劍刺穿世界只是因為正義的延遲和缺失。
顯然denied是什么意思,古代的古人也相信正義不可遲延。
1215年寫在羊皮紙上的《大憲章》也提到了這一點:
第四十章有一句話:“……對于任何人,我們都不會拒絕或拖延,無論是權利還是正義。”也是否定拖延的正義性。
1963年,馬丁·路德·金也說過類似的話。
詞源來自《伯明翰監獄來信》貝語網校,原句為:正義遲延不及,則非正義。
翻譯過來也很明顯,正義拖延太久就等于沒有正義。
這是美國法學院學生必讀的書,也是最經典的法律著作之一。布萊克法律詞典中也有類似的描述。(現在好像已經出到第十版了。)
原句為:正義不容否定,亦不容延遲。
這句話的意思很清楚:正義不能缺席,正義不能遲到。反義詞也很清楚: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
1850年出版的《新法律詞典和詞匯表》也明確指出:
原文如下:
他向我們表達了三點:
1. 正義永遠是不可缺少的。
2.正義永遠不會遲到。
3.正義獨立存在,不依賴于任何事物。
看到這里denied是什么意思,大家應該明白了,原句“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的正確翻譯應該是“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我們再看第二句看似拼接在一起的句子:正義永遠不會太遲。
這句話被不知名的翻譯者翻譯成:“正義的延遲等于正義的否定”
我們在國外很多地方都看到過這句話,它已經成為很多法學院的座右銘:
正確的翻譯是顯而易見的:“追求正義永遠不會太晚。”
這里強調的是正義的時效性,如果失去了時效性,正義就不再是正義了。所以,還是那句話:遲到的正義不是遲到的正義。
那么正義應該是什么樣的呢?我們可以從布萊克法律詞典中瞥見一斑:
1.及時。
2.免費。
3. 足夠。
這三點其實很好理解,我們舉幾個例子就明白了。
1.什么是及時?比如,一個殺人犯年輕時殺了人,等他老了,快要死了,再追究他的責任還有什么意義呢?
2、什么叫無償?追求正義應該是無償的、自由的。我不能說我全家被人謀殺,我耗費了所有的家財和一生的精力為自己尋求正義,然后即使最后得到了正義,我的人生也結束了。這種正義的意義已經遠遠偏離了正義本身,這也是司法系統不應該出現的現象。
3、什么是充分?比如我抄襲了幾十本書,獲利幾百萬、幾千萬,最后被責令賠償被抄襲者幾十萬,這是正義嗎?顯然不是,因為雙方明顯不對等。如果要追求正義,就必須是充分的,必須對不法牟利者進行充分的懲罰,其價值要與原有價值相當,甚至要高于原有價值。
所以,人們常說的“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完全是謠言和毒雞湯,它為很多“不公正”的事情提供了保護傘,為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后才出現的“遲到的正義”提供了合理的借口。
注意!這并不是否定后人為追求“過去”正義而做出的努力,因為對于后人來說,這些“過去的正義”就是他們“現在追求的正義”。后人沒有錯,這些努力不應該被忽視、被否定,那些“晚期的真相”應該被揭示出來。其實,這一點在我們的很多法律教科書中也說得很清楚:
網友們說得好:
原文的真實含義明確地告訴我們,“遲來的正義”根本不應該存在,遲來的正義永遠不是真正的正義!
請不要再傳播這種自行拼湊、修改、炮制的毒雞湯了,危害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