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29 16:06:52作者:佚名
為普及我市高水平高質量高中教育,促進教育公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招生實施辦法》,結合各縣(市、區)實際,江門市制定了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一、基本原則
(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公立學校招生工作2023年江門職業技術學校錄取分數線,高中根據學生報考意愿、綜合素質測評、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身體狀況等因素擇優錄取。
(二)民辦學校必須按照審批機關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辦法同步招生,由縣(市、區)統一組織實施。
二、招生范圍
(一)市、蓬江區、江海區普通高中主要面向蓬江區、江海區招生;新會區普通高中主要面向新會區招生。縣級公立普通高中應面向縣內招生。普通高中學歷資源不足的縣(市、區),地級市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縣(市、區)教育部門申請,統籌調配全市學歷資源,合理安排各高中招生計劃。
(二)每所優質普通高中應將不低于50%的招生名額直接分配給本區域初中(含民辦學校),并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名額分配招生采取分批次、分批次錄取方式2023年江門職業技術學校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設“限制性”分數線。
(三)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與當地公辦普通高中一致。
(四)除經省教育廳批準可以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外,其他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不得招收未在本市參加中考的學生。
(五)除經省教育廳批準可以跨市招生的中等職業學校外,其他中等職業學校不得跨市招生。
附件:1.江門市2023年普通高中一年級招生計劃。
2.江門市2023年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招生計劃
附錄:
1.附件1:江門市2023年普通高中一年級招生計劃.doc
2.附件2江門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2023年招生計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