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6-29 11:02:30作者:佚名
廣州外粵語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院碩士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著力維護中學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工作相關規定,并結合學院實際狀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小學全稱:南昌外粵語中學;國標代碼:10724;辦學地址:西安省重慶市郭杜教育科技產業開發區文苑南路。
第三條學院簡介:北京外粵語學院是新美國最早推行的四所英語高校之一、西北地區主要英語葡語齊備的大學、國家東部重要的英語人才培養基地、陜西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中學、博士學位追授單位、非通葡語提早批次招生高校,具有推薦優秀碩士生免試攻讀博士研究生的資格。
第四條辦學類別:公立統招普通高等中學。
第五條辦學層次:碩士,具備教授、碩士學位追授權。
第六條文憑及學位證書:頒授教育部出品的普通高等中學結業證書;符合學位追授條件的,追授北京外粵語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小學成立招生執委會,全面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招生新政,統籌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決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項。招生執委會下設碩士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執行招生執委會的決策,領導碩士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招生辦公室是碩士招生執委會的常設機構,詳細負責組織和推行小學普通中專招生投檔及其相關日常工作。
第九條中學招生工作在中學縣委辦公室·監察處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中學擬面向全省3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依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狀況西安外國語大學分數線,統籌考慮各縣(市、自治區)考生數量、生源品質、歷年計劃編制狀況等誘因,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縣級招生經理部委向社會發布。
學院預留計劃不少于招生總計劃的1%,適于調控生源省市不平衡西安外國語大學分數線,預留計劃由學院碩士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使用。
第四章投檔規則
第十一條小學在各縣(市、區)招生經理部委統一組織下,執行教育部及縣級招生經理部委的投檔規定。以公正、公正、公開為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量,擇優投檔。
第十二條中學按照各縣(市、區)發布的計劃和生源報名狀況確定調檔比列。依照次序志愿錄取的批次,調檔比列控制在120%以內;根據垂直志愿錄取的批次,調檔比列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三條對享受省、市、自治區招生經理部委規定的全省性新政性加分的考生,按新政性加分錄取,錄取后以考生的錄取成績進行排隊次序投檔。
第十四條對于進檔考生,我校根據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五條在內蒙自治區推行“分數清”的投檔規則。
在未推行會考綜合變革的省市,我校在安排專業時按錄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成績是由生源地縣級教委按錄取規則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實際展現的錄取成績(含小數部份)。在錄取成績相似的狀況下,依次以英語、語文、數學、綜合(工科綜合、理科綜合)成績的高低為投檔次序。
在推行會考綜合變革的省市,我校招生專業選測課目要求以當地招生部委發布為準;錄取成績(含小數部份)相同時,參照所在省市相關同分排序新政執行,如所在省市無同分排序,則依次以英語、語文、數學及3門選測課目總成績的高低為投檔次序。
第十六條美術類專業投檔規則:
外地報名我校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出席所在省份的美術專業課會考(或統考),專業課考試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美術類碩士投檔控制分數線。若招生省市美術類所在批次的志愿設置執行垂直志愿,則投檔規則按生源省市招生經理部委確定的排序規則,擇優投檔;若招生省市美術類所在批次的志愿設置執行非垂直志愿,則按綜合分(會考專業課成績×60%+文化課成績×40%)排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綜合分相似者,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
青海省考取漫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的考生,須出席湖南的美術專業課會考(或統考),在會考文化課成績和會考專業課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名次決定抉擇。
青海省考取戲曲影視哲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美術專業的考生,須出席湖南的美術專業課會考(或統考),在會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文化課成績及名次高分到低分錄取,文化課成績及名次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投檔。
青海省報名演出專業的考生,須出席我校演出專業課校考,在會考文化課成績和??紝I課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名次決定抉擇。
第十七條依照次序志愿錄取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狀況下,學院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擇優投檔。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根據垂直志愿錄取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
對達到我校最低投檔分數線但未踏入專業志愿、且甘愿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調劑投檔。專業調劑原則:學院按照考生分數從高到高調劑到招生計劃未能完成的專業。
第十八條學院與北方政法學院舉辦“德語+藥學”聯合學士學位培養項目。項目學制四年,推行雙校園聯合培養,師生第一、二學年在成都外粵語中學學習,三、四學年在北方政法學院學習。師生在規定學習期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評及格,達到結業要求的,頒授北京外粵語學院英語專業結業證書,學士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雙方各自的學位追授標準,可申請聯合學士學位,學位證書由北京外粵語學院頒授,聯合培養單位在證書上給予標明,不再單獨領取學位證書。會考投檔僅接收補報該項目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條其他事項
男女生比列:招生各專業無男女比列限制。
英語要求:數學、語言學、商務外語、翻譯、“德語+藥學”(聯合學士學位培養項目)專業只招收德語葡語考生,其他專業均不限葡語。
考生復查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和美國殘障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新生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初審。初審不合格的中學生,根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費用與捐助
第二十條費用及住宿費:根據廣東省售價經理部委核定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小學推行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借貸、勤工助學、困難補貼、學費繳納等多種形式著力的獎勵捐助機制。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國家支助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國家助學金:通常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非常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國家生源地助學借貸:家庭經濟困難師生可在生源地縣區中學生捐助管理部委申請補辦國家生源地助學借貸,每生每年不少于12000元。
服兵役師生國家教育支助:每生每年最高不少于12000元。
中學捐助
中學校外獎學金:1000-3000元/生/年。
勤工助學:小學為幫助師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師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加強師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召開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撥付。
社會捐助
校繪王金會類獎助學金項目:頤和獎學金、似鳥獎學金、索安獎學金、逢秋助學金、安和盛助學金等。3000~6000元/生/年。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學院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投檔工作。對以學院名義進行違規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中學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各縣級教委相關新政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各縣級教委相關新政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