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1-06 17:02:20作者:佚名
各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有關單位人事(黨員)處: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2〕44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外國專家局培訓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0號)的有關精神,為做好我省2013年度全省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語種及地點
(一)2013年度全省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間分別為5月25、26日和11月9、10日。依據《關于印發〈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51號)的規定,從2013年起翻譯資格考試培訓翻譯資格考試培訓,法語、日語、法語、阿拉伯語、俄語、德語、西班牙語等七個語種均開辦一級翻譯考試,分為一級筆譯、一級口譯兩個專業。一級翻譯考試每年舉辦一次,其中英語一級翻譯考試安排在上半年進行。
(二)考試共設筆譯和口譯兩種方式。其中,筆譯考試的具體考務工作由廣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施行,口譯考試的考務工作由西南學院(BFT考點)承當。
(三)考試語種:上半年考試設英文(一二五級)和德語(二五級)2個語種,下半年考試僅限英文(二五級)1個語種。考試地點設在上海,具體地址從準考證上得知。
(四)考試課目及時間安排如下:
二、試題題型、答題方法及成績管理
(一)各級別筆譯考試采用紙筆作答,分為主觀題和客觀題兩種。各語種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課目客觀題均在答題卡上作答。
報名人員可攜帶黃色墨水筆、橡皮和2B鋼筆(涂寫答題卡用)。出席《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辭典各1本。
(二)各級別口譯考試采用聽譯筆答和現場錄音形式進行,其中英語和英語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部份的客觀題采用機讀卡。報名人員除攜帶純色墨水筆外,還應攜帶橡皮和2B鋼筆(涂寫答題卡用)。
口、筆譯試題袋中均裝草稿紙,考試時與試題一并領取,每個應考人員一張,用于考試。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要,考后收回。
(三)各語種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錄音材料均錄制一遍。
(四)考試成績推行非滾動管理,即:報名人員須在當初通過相應級別口譯或筆譯全部應試課目,方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
三、報考條件
(一)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和翻譯行業相關規定,秉持職業道德,并具備下述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考出席一級翻譯考試。
1.通過全省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根據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二)二、三級翻譯考試報考條件完全放開,不受年紀、身份、學歷等任何附加條件的限制,報考時也無需考取人員提供加蓋單位私章的證明等。
(二)按照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有關規定,考取二級口譯同聲傳譯者,持二級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可免考相應級別的《口譯綜合能力》,只考《口譯實務(同聲傳譯)》1個課目。
(三)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中學出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中學私章)在報名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出席《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全省現有的159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見附件2;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款式)見附件3。
四、報名組織
(一)2013年度全省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采取網上報考、網上支付的報考組織形式。報考網址:。報考時間:上半年(5月份)考試報考從2月20日開始,至3月30日截至;下半年(11月份)考試的報考從8月27日開始,至9月20日截至。報考咨詢電話:(025)83226499、83227520。
5月15日(下半年考試11月1日)起,考取人員可登入報考網站下載復印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