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1 10:07:11作者:佚名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地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不含醫療保障,下同)管理辦法,制定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規劃。
(二)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承擔全縣政府人才工作綜合管理工作,牽頭推進人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指導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的管理工作,規范全縣人力資源市場。
(三)負責促進就業,制定和協調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制定就業創業支持和幫助政策,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協調建立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體系,負責為高校畢業生畢業后提供就業指導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承擔就業形勢分析研判,失業預測預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全縣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措施,落實城鄉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措施。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制定全縣社會保險基金投資和運營政策,承擔社會保險基金審計、預測預警工作,制定應對預案,保持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總體平衡和安全穩定運行。
(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莊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健全企事業單位職工正常加薪和支付保障機制,組織實施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和退休政策。企事業單位。 落實國家榮譽制度,規范全縣表彰獎勵和標準表彰項目,承辦縣政府開展的相關表彰獎勵活動。 承擔縣政府管理的部分領導干部行政職務的任免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政策,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深化職稱改革體系,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培養和引進。
(七)協調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制定勞動關系政策和完善相關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督促落實杜絕非法使用童工等政策制定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并組織實施 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解決重點問題解決農民工疑難問題,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體系信訪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負責企業幫扶工作。
(九)負責行業和系統黨風廉政建設、信訪穩定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功能轉變。 彰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強化促進就業創業職責,持續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激發人才創新創造,保護農民工權益。
2、內部組織設置
(一)機關黨委辦公室(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安全監管辦公室)。 負責黨的建設全面工作。 指導共青團的全面工作。 負責整體干部隊伍建設。 負責局管干部的選拔、考察、任免、培訓和管理工作。 配合縣委對局屬單位廳級干部進行協調管理。 負責全面機構設置、人才流動、工資福利、社會保障、退休辭職、檔案管理等人事管理工作。 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招聘和管理工作。 負責人事制度改革總體組織、協調和指導。 負責全局范圍內各類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和評價,負責局離退休干部的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 負責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策綜合研究,負責整體營商環境工作,組織調研和專家咨詢工作,負責新聞宣傳、輿情應對和政府信息管理。 負責縣委、縣政府巡視工作的安排和實施。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全面工作,負責窗口作風建設全面工作。 指導脫貧攻堅工作。
負責機關文書、保密、保密、檔案、會務、安全、保衛等日常工作,承擔機關財務、政務公開、監察督辦等相關工作。 依法協調推進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行政管理工作,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規范性文件,承擔相關全局性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履行備案、審查、監督職責,承擔統籌協調工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負責省民心網和市縣政府綜合服務平臺的政策咨詢和申訴處理工作。 監督檢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有關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承擔有關政策法規的咨詢和法制教育工作,承辦本機關的其他法律事務。 負責本行業和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
負責局行政審批工作,組織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工作,組織協調實施行政確認、行政許可等事項。
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相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承擔科技項目負責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國際援助、貸款項目管理等工作。
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指導本系統信訪工作,負責群體性事件預警、穩定管控和應急處置,負責信訪統計和分析研判,負責局機關信訪、網上信訪等接待處理工作,協調處理相關人員在京信訪問題。
該機構黨委辦公室與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安全監察辦公室)合署辦公。
(二)社會保障業務辦公室。 制定并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政策,制定并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縣級統籌政策,制定并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城鄉居民和失地農民保險政策,制定并組織實施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享受待遇,制定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和延續的政策和辦法,制定并組織實施參加縣本級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引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落實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并負責全縣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中央調劑制度。 組織實施工作。
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政策,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縣級統籌政策,制定組織實施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就業)政策 調整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縣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政策負責確定參加縣級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視同繳費期限和領取養老金條件。 負責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政策相關工作。
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福利和退休政策,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工資收入水平統計調查,負責辦理全縣事業單位統一工資發放業務,承辦縣政府管理的部分領導干部行政職務任免相關事宜。 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承辦縣政府開展的相關表彰獎勵活動,對以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和對象進行審核,組織實施縣政府開展的系統性表彰獎勵工作政府部門。
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縣工傷保險政策和方案,制定并組織實施工傷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康復等工傷保險管理辦法,承擔依據權限負責縣級工傷鑒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并組織實施全縣工傷保險政策和方案。 工傷預防、康復和傷殘等級再評定工作,指導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
制定全縣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的監管辦法,依法監督檢查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支付和投資運作情況,編制全縣人力資源預決算會同有關部門和社會保障基金(基金),參與制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
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范圍內的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建立并組織實施全縣范圍的失業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擬訂涉及保障的政策。參與制定全縣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制定并組織實施縣級失業保險調整基金使用辦法,指導和規范失業保險和失業人員人員信息管理,指導全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三)人力資源業務處。 擬訂全縣就業政策、計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制定就業補助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使用和管理,牽頭制定并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就業援助政策和創業——帶動就業政策,組織制定和促進家政服務業發展就業促進政策、規劃和標準,指導全縣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工作,承擔就業指標和城鎮登記失業率指標任務。 組織實施境外人員(不含專家)就業管理工作。 負責縣就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牽頭做好人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跟蹤地區、行業、行業人才需求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加強人才政策供給、促進人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意見和建議。人才培養和引進。 牽頭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創新人才評價機制,負責人才評價科學化、崗位化、分類化相關工作。 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崗位招聘和制定全縣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標準。 健全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考試考生違紀行為的處理。 制定全縣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和數量,負責縣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
組織制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關政策,指導協調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制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政策并指導監督實施,負責崗位管理負責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管理、考核培訓、獎懲等工作,協調確定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技能崗位的結構比例,組織制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指導、監督實施,負責縣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的審核和組織,按照管理權限組織實施工作。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 負責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核定、聘用管理等工作,制定機關工作人員技術等級確定和晉升的條件和培訓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
按照分工制定全縣綜合人才政策和人才發展規劃,開展全縣人才工作綜合協調,組織實施重大人才計劃、人才工程和人才政務榮譽制度,負責全縣人才工作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家智力成果轉化轉化和服務基層工作,受理非教育系統公派出國留學申請,組織制定和實施留學人員就業政策,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全縣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基層服務大學畢業生的項目。
制定城鄉勞動者職業能力建設的基本政策和發展規劃,制定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建設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制定就業培訓、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創業培訓政策,以及臨產準備制度的實施辦法。 制定全縣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細則莊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
(四)勞動關系辦公室(仲裁辦公室)。 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勞動關系政策,制定并組織實施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實施規范,開展勞動用工備案管理,建立健全三方勞動關系制度,制定改革和完善勞動關系制度。保障政策,規范國有企業裁員,指導勞動標準制定,監督檢查企業落實員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組織實施落實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對檔案丟失的企業員工進行勞動關系認定。 制定杜絕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專項保護政策,制定并組織實施最低工資標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工資分配。 工作。
制定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實施條例,負責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組織處理有關勞動人事糾紛依法處理人事爭議案件。 承擔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
制定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宣傳勞動法律法規并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受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重大案件,指導和監督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負責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擬訂全縣農民工綜合政策和方案,監督檢查、協調勞動維權工作,組織處置有關突發事件,監督檢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
導演:牛亞光
辦公地址:彰武縣人民街6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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