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08 15:10:27作者:佚名
繳費成功后,報名費不予退還,已取消應聘崗位或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要求的人員除外。
3. 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于2024年3月20日至22日自行登錄揚州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4、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和有關主管部門負責對應聘者的年齡、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資格進行初審。 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和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公布咨詢熱線,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解答應聘者關于年齡、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申請資格的詢問,確保申請咨詢熱線暢通。 資格初審時,各審核部門(單位)將根據網上應聘者提供的信息,根據本公告規定的應聘資格要求和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審核,并在應聘者提交后24小時內提出審核意見他們的注冊信息。 符合申請條件的,不予拒絕申請;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應當說明理由;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需要補充說明的,將注明缺少或者需要說明的內容,并退回申請人補充說明。 應聘者對資格初審有異議的,可及時向招聘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進行陳述和申辯(聯系方式見《崗位簡介表》), 3月4日16:00前; 招聘單位和有關主管部門對資格預審提出的異議應當及時處理,并于3月5日12點前通報結論。
對報名資格審核通過的,各審核部門(單位)將下載并保留申請人的報名信息,供面試前資格審核使用。
(二)筆試
1、各招聘崗位筆試科目詳見《崗位簡介表》,管理類崗位為“綜合知識能力素質(管理崗位)”; 專業技術類(法律、計算機、經濟——會計、審計、經濟——統計及其他、其他)崗位對應各總類專業技術崗位的“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考核。 其中,其他專業技術崗位“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筆試試卷與管理崗位相同。 筆試要求參見《江蘇省2024年省屬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人員公開科目筆試大綱》。
筆試采用百分制,及格分為50分。
2、筆試日期:2024年3月23日上午,筆試地點位于揚州市。
3、考生應按照筆試準考證確定的具體時間、考點及相關要求參加筆試。 筆試為封閉式考試,考試期間學生不得交卷或提前退考。 參加考試時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二代身份證。 身份證件須與登記時所用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一致。 否則,將不被允許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三)面試人選的確定及申請資格的審核
1.面試人選確定
筆試成績及格以上的應聘者,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人數三倍的比例(不足實際人數的)決定是否參加面試。 ),考生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 考生(包括成績相同的考生)。
2、申請資格審核
面試前,將對面試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 應聘者的年齡、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有關市直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審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 因復試未通過等原因出現空缺時,在應聘同一職位的筆試通過的考生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筆試(含同等成績)。 為保證面試順利進行,面試人選更換及相關工作將在面試名單公布后關閉。
申請人對資格審查未通過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有關直轄市級單位)主管部門提出陳述和申辯審查結論。
已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者,以及其他筆試成績較高的應聘者,請在成績公布后保留報名時填寫的聯系方式。 聯系不上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面試
面試采用百分制。 按規定,應聘者面試成績不得低于50分(其中,不能競聘崗位的應聘者,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否則不予參加體檢。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上述筆試、面試工作委托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提供相關服務。 本次考試(筆試、面試)不指定復習材料(輔導書籍),也不組織或指定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五)體檢
符合上述“(四)面試”最低資格標準的人員:
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
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入圍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按照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考生。招聘。 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 若成績仍相同,則另行增設筆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考生。
對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COVID-19防控一線的城鄉社區工作人員等,同等條件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有關市直單位)協調組織,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體檢專用標準》執行招聘人員(試行)”等規定。
(六)檢查
人員資格審查由錄用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公務員錄用有關審查(政治審查)規定組織實施揚州事業單位考試成績,主管部門負責統籌。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導致計劃出現空缺時揚州事業單位考試成績,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對已入圍的候選人進行補缺。
(七)公告
考察結束后,招聘單位會同所屬主管部門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人事綜合管理部網站上公布。事業單位及招聘單位所屬主管部門(有關市直單位)網站。 耗時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候選人監督。
擬聘人員名單公布后,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放棄任職資格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在名單公布后一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該單位的資格。
(八)就業
公示期滿并符合聘用條件后,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備案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并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擬聘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或者存在其他人事勞動關系的,在正式聘用前按照有關規定負責辦理。 對舉報問題嚴重并查明實質性證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由招聘單位(有關市直單位)主管部門取消聘用資格,拒絕錄用。 招聘結果登記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予以更換。
因資格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應資格的,招考單位和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告知考生取消資格決定的內容和依據。
招聘工作按照事業單位聘用的有關規定執行。
4、離職后管理及福利
在職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首次受聘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 試用期內經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按照規定終止勞動合同。 就業福利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擬錄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含試用期)勞動合同的,還應當在用人單位服務不少于三年(含試用期)。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政策和工作紀律。 實現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增強招聘工作公開性、透明度。 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
六、本公告中的“上”、“下”、“之前”、“之后”均包含本項。 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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