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填寫《入黨志愿書》(介紹人、申請人)
黨支部向發展對象解釋志愿書中的各項內容、填寫注意事項。志愿書一般由申請人親自填寫,入黨介紹人指" />
更新時間:2021-06-17 02:42:18作者:admin2
不同意樓上的,那是說入黨申請書!
14、填寫《入黨志愿書》(介紹人、申請人)
黨支部向發展對象解釋志愿書中的各項內容、填寫注意事項。志愿書一般由申請人親自填寫,入黨介紹人指導。填寫要規范,字跡要清楚,不允許涂改,志愿書填寫后,由黨支部審閱。
15、召開接收預備黨員的黨員大會(黨支部)
接收預備黨員的黨員大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人數的半數以上方能召開。其內容:
(1)申請人宣讀《入黨志愿書》。
(2)介紹人介紹培養經過,并發表意見。
(3)支委會發表意見。
(4)大會討論。
(5)正式黨員表決,作出決定。
16、填寫黨支部決議,上報黨總支(黨支部)
填寫支部決議時應注明應到會和實際到會正式黨員、預備黨員人數;同意和不同意人數;通過決議日期,并由支部書記簽名蓋章。有黨總支的單位須經黨總支審議簽署意見后,上報黨委。表決同意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人數半數以上方算通過。
17、召開黨內外群眾座談會(黨委指派負責人)
座談前認真審閱發展對象的入黨志愿書及有關資料,座談對象主要有黨總支、黨支部負責人、黨員、群眾。座談內容為發展對象的政治品質、思想覺悟、工作表現、培養情況,有時可找個別人員進行單獨了解。是團員的應向團組織征求意見。
18、與發展對象談話(黨委指派負責人)
著重了解發展對象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現實表現,并對黨的基本知識進行抽查,然后將座談情況和意見向發展對象反饋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談話后應認真負責地填寫談話情況和談話人的意見。
19、召開黨委會審批(黨委)
對支部上報的發展對象,黨委要集體審批。要堅持五個不批:沒經過1-2年培養、考察不批;入黨動機不純、覺悟不高、信念不堅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黨的基本知識不批;沒有政審和政審不清不批;若有問題需進行調查而未及時上報調查結果的不批,時間超過六個月應退回支部,重寫《入黨志愿書》。
20、填寫上級黨委審批意見(黨委組織部門)
對審批同意接收為預備黨員的,應注明預備期起止的具體時間(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起),并交黨委書記簽名加蓋黨委印章。
21、與預備黨員談話(黨支部)
(1)向預備黨員介紹黨支部情況,提出要求。
(2)編入黨小組參加活動。
(3)填寫黨員登記表。
22、預備黨員入黨宣誓(黨支部)
見入黨宣誓儀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