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18 05:38:05作者:admin2
匯綜發[2008]142號文《關于完善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支付結匯管理有關業務操作問題的通知》 【資本金結匯,要按以下規定辦理:】 資本金結匯是必須專款專用,如結匯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IC卡。 2.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的支付命令函。 支付命令函是指由企業或個人簽發,銀行據以將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進行對外支付的書面指令。 3.資本金結匯后的人民幣資金用途證明文件。 包括商業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應含商業合同主要條款內容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金額、收款人名稱及銀行賬戶號碼、資金用途等。企業以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償還人民幣貸款,須提交該筆貸款資金已按合同約定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使用的說明。 4.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驗資報告(須附外方出資情況詢證函的回函)。 5.前一筆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對外支付的相關憑證及其使用情況明細清單(格式見附件2)和加蓋企業公章或財務印章的發票等有關憑證的復印件。若該筆結匯為一次性或分次結匯中的最后一筆,企業應當于結匯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銀行提交前述材料。 6.銀行認為需要補充的其他材料。 等值5萬美元(含)以下企業備用金結匯的,企業無需提交第3、5項文件,其資本金賬戶利息可憑銀行出具的利息清單直接辦理結匯。 資本金結匯原則:一是資金已驗資,二是實用實結,不允許提前結匯。 5萬美元以下的備用金(如發工資、饑袱觀惶攥耗硅同亥括辦公費用等)結匯可以將結匯后的人民幣存到企業自己人民幣賬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