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21 00:56:40作者:admin2
1、召開頻率不同組織生活會每季度或半年召開一次鄉鎮領導班子換屆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2、參加人員不同組織生活會的參加人員是黨支部(黨小組)的全體黨員,包括上級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對參與者的限定為縣以上黨員領導干部。3、會議內容不同組織生活會以反思自身工作為主要內容。民主生活會以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為主要內容。4、著眼范圍不同組織生活會的重點在反思、總結、提高個人的黨性、思想高度,以便加強工作。民主生活會的重點在查領導班子整體在重大決策中和執行政策、決議過程中的思想認識、態度和效果,找出存在的問題,明確責任,制定整改措施。5、發揮作用不同組織生活會的主要作用是統一黨員的思想,增強黨性和組織觀念,加強黨支部的自身建設,黨員中的領導干部一般會帶頭發言并反躬自省,目的是找出問題、共同進步民主生活會則以提高領導班子發現和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為定位,遵循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原則,著力加強領導班子的團結統一和思想作風建設。回望歷史,中央對黨的組織生活的重視由來已久。中央文獻研究室王為衡在《紫光閣》雜志撰文稱,建黨初期,為反對家長制作風,黨內提出擴大黨內民主生活。1942年開始的延安整風運動,就積極倡導并踐行“批評與自我批評”的黨內民主生活方式。1945年,黨的七大提出“三大優良作風”——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批評與自我批評。而組織生活會等黨的組織生活形式,無疑是發揚“三大優良作風”的重要抓手。從1950年開始,基層黨支部逐步明確了“三會一課”制度,此后,黨的組織生活制度不斷豐富和完善。1982年,黨的十二大將這一原則的基本內容寫入黨章,而且將“黨的一個組織”具體化為“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增加了“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等重要內容。2014年年初,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提出,“基層黨組織要開好專題組織生活會,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這也是第一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確“專題組織生活會”這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