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書在我國有兩種獲得形式,一種是參加國家統考,一種是參加地方自主考試。兩種形式的考試模式都是:筆試+面試。國家統考試點地區有:河北、上海、浙江、湖北、海南、" />
更新時間:2022-03-06 00:33:21作者:admin2
資格
教師資格證書在我國有兩種獲得形式,一種是參加國家統考,一種是參加地方自主考試。兩種形式的考試模式都是:筆試+面試。國家統考試點地區有:河北、上海、浙江、湖北、海南、廣西,國家統考地區的筆試科目與地方自主考試不同,地方自主考試筆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國家統一考試分為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四個層級,不同層級考試科目不同。根據規定,筆試和面試都通過方可獲得教師資格證書。
證書編號規律